拼音:[bǐ][fāng][kuí][zǐ][shāo,shào][gū][hán]
平仄:仄平平仄平平平
蔡谱黄诗久已颁,不同马乳漫堆盘。
色因不恶故名酒,食可成仙何用丹。
追逐故江相上下,比方魁紫稍孤寒。
殷勤百颗分甘意,端为诗情合得餐。
【比方】1.用容易明白的甲事物来说明不容易明白的乙事物:他坚贞不屈的品德,可用四季常青的松柏来~。 2.指用甲事物来说明乙事物的行为:打~ㄧ这不过是个~。 3.比如:郊游的事情都安排好了,~谁带队、谁开车,等等。 4.表示‘假如’的意思(用于有话要说而故意吞吐其词时):他的隶书真好,~我求他写一副对联儿,他不会拒绝吧?
【孤寒】1.出身低微。 2.指出身低微的贫寒士人。 3.家境贫寒无依。 4.孤立;孤单。
【比】
比【辰集下】【比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夶也。《周禮·天官》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註》比,校次之,使知善惡足否也。《儀禮·大射儀》遂比三耦。《註》比,校也。《齊語》比校民之有道者。
又類也,方也。《禮·學記》比物醜類。《疏》謂以同類之事相比方,則學乃易成。《韓詩外傳》高比,所以廣德也。下比,所以挾行也。比於善,自進之階。比於惡,自退之原。
又《詩》有比體。《毛詩序》詩有六義: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鄭司農云:比者,比方於物,諸言如者,皆比詞也。比之與興,同附託外物,比顯而興隱。
又比例。《禮·王制》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鄭註》已行故事曰比。比,例也。《後漢·陳忠傳》父寵在廷尉,上除漢法溢於甫者。未施行,寵免,後忠略依寵意,奏上二十三條,爲决事比。《註》比,例也。
又綴輯書史曰比。《前漢·儒林傳》公孫弘比輯其義。《唐藝文志》宗命馬懷素爲修圖書使,與褚無量整比。
又諡法之一。《左傳·昭二十八年》擇善而從之曰比。《詩·大雅》王此大邦,克順克比。《註》比,必里反。正義引服䖍云:比方損益古今之宜而從之也。
又比部,官名。取校勘亭平之義。卽今部。《正韻》音皮,誤。
又水名。《前漢·地理志》南陽郡有比陽縣。應劭曰:比水所出,東入蔡。
又《集韻》《正韻》普弭切,音諀。與庀同。治也,具也。《周禮·春官》大胥比樂官。《註》錄具樂官也。與庀通。
又《廣韻》《韻會》毗至切《集韻》毗義切《正韻》毗意切,音避。《爾雅·釋詁》比,俌也。《郭註》俌,猶輔。《易·比卦·彖辭》比,輔也,下順從也。《卜氏傳》地得水而柔,故曰比。
又親也,近也。《周禮·夏官》形方氏使小國事大國,大國比小國。《註》比,猶親也。
又和也。《周禮·春官》之名,六曰巫比。《註》巫讀爲筮,比謂筮與民和比也。
又近鄰之稱。《周禮·地官》五家爲比,使之相保。五比爲閭,使之相受。
又案比。《周禮·地官》小司徒掌九比之數,乃頒比法於六鄕之大夫,及三年,則大比。《又》鄕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疏》三年一閏,天道有成,故每至三年則大案比。
又及也。《詩·大雅》比于文王,其德靡悔。《註》比于,至于也。《前漢·高帝紀》自度比至皆亡之。
又頻也。《禮·王制》比年一小聘。《漢志》比年,猶頻年也。
又比比,猶言頻頻。《前漢·成帝紀》郡國比比地動。
又以扞敵,故言比。《史記·蘇秦傳》騎不得比行。
又齊也。《詩·小雅》比物四驪。《註》比物,齊其力也。
又偏也,黨也。《書·洪範》人無有比德。《正義》人無阿比之德,言天下衆民盡得中也。《論語》君子周而不比。《鄭註》忠信爲周,阿黨爲比。
又從也。《論語》義之與比。《朱註》比,從也。《晉語》事君者比而不黨。《註》比謂比義。
又合也。《禮·射儀》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註》比,親合也。《漢·劉歆·移太常博士書》比意同力,冀得廢遺。《師古註》訓合。
又密也。《詩·周頌》其比如櫛。
又比余,櫛髮具。《史記·匈奴傳》漢文帝遺單于比余。《漢書》作比疎。《廣雅》比,櫛也。《蒼頡篇》靡者爲比,麤者爲疏。今亦謂之梳。《顏師古·急就篇註》櫛之大而麤,所以理鬢者,謂之疏,言其齒稀疏也。小而細,所以去蟣蝨者,謂之比,言其齒密比也。皆因其體以立名。
又矢括曰比。《周禮·考工記》矢人爲矢,夾其隂陽以設其比,夾其比以設其羽。《鄭司農註》比,謂括也。
又《揚子·方言》比。代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必至切,音畀。近也。倂也,密也。義同。
又《正韻》兵媚切,音祕。先也。《禮·祭義》比時具物,不可以不備。《鄭註》比時,猶先時也。比,必利反,又甫至反。
又《廣韻》房脂切《集韻》《韻會》頻脂切《正韻》蒲麋切,鄰。《杜甫詩》不敎鵝鴨惱比鄰。
又比蒲,地名。《春秋·昭十一年》大蒐于比蒲。
又臯比,虎皮也。《左傳·莊十年》蒙臯比而先犯之,後人以爲講席。《戴叔倫詩》臯比喜接連。《朱子·張載銘》勇撤臯比。
又師比,胡革帶鉤也。《戰國策》胡服黃金師比。通作毗紕。
又《唐韻》毗必切《集韻》《韻會》簿必切《正韻》簿密切,音邲。比次也。《增韻》比比,猶總總也。《張九齡荔枝賦》皮龍鱗而騈比。《顧况·持斧章》榱之斯密,如鱗櫛比。皆讀如邲。
又《莊子·齊物論》人籟則比竹是矣。李軌讀。《說文》二人爲从,反从爲比。
【方】
方【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船也。
又《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又《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註》方名,如東西也。
又《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箋》方,猶嚮也。《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又道也。《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註》方,猶道也。《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註》方,猶道也。
又《易·復卦》后不省方。《註》方,猶事。《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又術也,法也。《易·繫辭》方以類聚。《疏》方謂法術性行。《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註》方,法術。
又放也。《書·堯典》方命圯族。《釋文》方,放也。
又有之也。《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傳》方,有之也。
又今也。《詩·秦風》方何爲期。《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又穀始生未實也。《詩·小雅》旣方旣皁。《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又倂也。《儀禮·鄕射禮》不方足。《註》方,猶倂也。
又旁出也。《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註》方,旁出也。
又板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註》方,板也。《禮·中庸》布在方策。《註》方,板也。策,也。
又常也。《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註》方,猶常也。
又文也。《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註》方,猶文章也。
又義之宜也。《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又《閔二年》授方任能。《註》方百事之宜也。
又比方也。《論語》子貢方人。《何晏註》比方人也。
又《博雅》方,大也,正也。
又祭名。《詩·小雅》以社以方。《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又地名。《詩·小雅》侵鎬及方。《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又姓。《詩·小雅》方叔涖止。《傳》方叔,卿士也。
又官名。《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又醫方。《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又《廣韻》《集韻》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又《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註》方皇,猶彷徨也。
又文紡切。蝄或作方。《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張衡·東京賦》腦方良。《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又《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又《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魁】
魁【亥集上】【鬼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恢。魁帥。《書·胤征》殲厥渠魁。《傳》魁,帥也。《禮·檀弓》不爲魁。《註》魁,猶首也。
又《博雅》大也。《史記·孟嘗君傳》始以薛公爲魁然也。今視之,乃眇小丈夫耳。
又《莊子·庚桑楚》人見其跂,猶之魁然。《註》魁,安也。一曰主也。
又《博雅》魁岸,雄傑也。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魁枕參首。《註》魁,北斗第一星也。《後漢·郡國志》魁方杓。《註》春秋緯曰:瑤光第一至第四爲魁。
又蜃蛤也。《儀禮·士冠禮》素積白屨,以魁柎之。《註》魁,蜃蛤柎注也。《疏》以魁蛤灰柎之者,取其白耳,魁,卽蜃蛤一物。
又姓。
又小阜。《周語》以爲魁陵。《註》小阜曰魁。
又與塊同。《前漢·東方朔傳》魁然無徒。《註》師古曰:魁讀曰塊。
又與科同。《後漢·東夷傳》大率皆魁頭露紒。《註》魁頭,猶科頭也。謂以髮縈繞成科結也。
又《集韻》苦猥切,音磈。魁瘣,大枝節盤結也。
【紫】
紫【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將此切《集韻》蔣氏切,音呰。《說文》帛靑赤色。《釋名》紫,疵也,非正色。五色之疵瑕,以惑人者也。《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郉昺疏》紫,北方閒色。《又》惡紫之奪朱也。《何晏註》紫,閒色之好者。
又水名。《史記·司馬相如傳》紫淵在其北。《註》文穎曰:西河穀羅縣有紫澤,其水紫色。
又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又同孳。《荀子·非十二子篇》紫然洞然。《註》紫,與孳同。柔弱之貌。
【稍】
稍【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所敎切,音哨。《說文》出物有漸也。《儀禮·聘禮》惟稍受之。《註》稍,廩食也。《疏》以其稍稍給之,故謂米廩爲稍。
又《廣韻》均也,小也。《周禮·天官·小宰》凡王之稍事。《註》鄭司農云:非日中大舉時而閒食,謂之稍事。一說有小事而飮酒。
又《韻會》漸也。《韓愈·答柳柳州食蝦蟆詩》余初不下喉,近亦能稍稍。
又《周禮·地官·稍人註》距王城三百里曰稍。《疏》案載師家邑任稍地,在三百里內,故云。
又《集韻》《韻會》山巧切,音梢。亦漸也。
又《集韻》師交切,音筲。稅也。
【孤】
孤【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古乎切《集韻》《韻會》《正韻》攻乎切,音姑。《說文》無父也。《釋名》孤,顧也,顧望無所瞻見也。《禮·曲禮》君子已孤不更名。
又窮民之一曰孤。《禮·月令》養幼少,存諸孤。
又王侯謙稱。《禮·玉藻》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曲禮》諸侯與民言,自稱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
又官名,三公之次也。《書·周官》立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化。《註》三孤,雖三公之副貳,非其官屬,故曰孤。
又凡孑處亦曰孤。《禮·學記》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
又《玉篇》特也。《書·禹貢》嶧陽孤桐。《註》特生之桐也。
又《集韻》負也。《李陵·答蘇武書》陵雖孤恩,漢亦負德。《毛曰》凡孤負之孤,當作孤。俗作辜,非。
又獨孤,複姓。《徐鉉曰》于文子瓜爲孤,瓜聲也。子不見父,則泣呱呱也。會意。
【寒】
寒【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从人在宀下,从茻薦覆之,下有仌。仌,水也。隸省作寒。《釋名》寒,捍也。捍,格也。《玉篇》冬時也。《易·繫辭》日月運行,一寒一暑。《書·洪範》庶徴曰燠,曰寒。《傳》煥以長物,寒以成物。
又司寒,水神。《左傳·昭四年》黑牡秬黍,以享司寒。《註》司寒,元冥,水神也。
又《周語》火見而淸風戒寒。《荀悅·申鑒》下有寒民,則上不具服。
又窮窘也。《史記·范睢傳》范叔一寒至此哉。《宋史·同甫傳》畸人寒士皆賴之。
又國名,在北海,平壽縣東寒亭。《史記·夏本紀》伯明氏之讒子寒浞封國。
又姓。漢博士寒朗。
又叶胡田切,音賢。《楚辭·天問》何所冬暖,何所夏寒。焉有石林,何獸能言。
又叶側鄰切,音眞。《歐陽修·答韓子華詩》俊乂沈下位,惡去善乃伸。家至與戸到,飽饑而衣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