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与太草草

出自:宋代·王十朋《喻叔奇采坡诗一联云今谁主文字公合把旌旄为韵作十诗见寄某惧不敢和酬以四十韵》

拼音:[xǔ,hǔ][yǔ,yù,yú][tài][cǎo][cǎo]

平仄:仄平仄仄仄

斯文韩欧苏,千载三大老。
苏门六君子,如籍湜郊岛。
大匠具明眼,一一经选考。
岂曰文乎哉,盖深于斯道。
诸公既九原,气象日衰槁。
山不见泰华,水但识行潦。
词人巧骈俪,义理失探讨。
书生蔽时文,习义未易澡。
著述岂无人,纷纷谩华藻。
有如分裂时,僭伪各城堡。
同年广文君,所作非小好。
高吟薄风雅,古学穷浑灏。
读史正豕亥,观诗辨形夭。
千篇冰玉清,万字波澜浩。
心慕大手笔,所恨生不早。
乡令门及韩,不类端可保。
赏识遇欧坡,当为箧中宝。
声名终不掩,光艳姑自葆。
嗟我最不才,兀兀首空皓。
半生槐踏黄,晚景盖张早。
出守屡及瓜,还家仅尝稻。
田园荒渊明,江梅客张镐。
尘埃未能脱,忧患苦相恼。
愁攒卧蚕眉,痛彻伏犀脑。
何当归故山,已书下下考。
钟笔况久阁,卢经徒独抱。
古文如金城,偏师讵容捣。
小诗时自遣,句法未知造。
广文贤关旧,声气同湿燥。
食共朝齑辛,案对夜萤薧。
策杖游西湖,寻梅插晴昊。
鄱有九十日,呼酒罗脯枣。
浔阳三年别,心若风中纛。
书来问安温,仍效世俗祷。
手写十新诗,价重百磲碯。
情意何勤勤,许与太草草
那能把旌旄,但可供洒扫。
胡为以西子,国色沉嫫媪。
前言盖戏耳,细读笑绝倒。
却将寄来诗,录附雅戏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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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许与】1.谓结交引为知己。 2.称许。
【草草】1.骚扰不安的样子。 2.匆忙仓促的样子。 3.亦作"艹艹"。草率;苟简。 4.忧虑劳神的样子。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许】

許【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虛呂切《集韻》《韻會》喜語切,虛上聲。《說文》聽也。《廣雅》與也。《玉篇》從也。《廣韻》可也。《增韻》約與之也。《書·金滕》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屛璧與珪。《史記·高祖本紀》呂媼怒。呂公曰: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何自妄許與劉季。

《博雅》進也。《詩·大雅》昭兹來許。《傳》許,進也。《疏》禮法旣許,而後得進,故以許爲進也。

信也。《孟子》則王許之乎。

猶興也,期也。《孟子》管仲、晏子之功,可復許乎。

邑名。《詩·魯頌》居常與許。《箋》許,田也,魯朝宿之邑。

國名、縣名、州名。《春秋·隱十一年》公及齊侯鄭伯伐許。《疏》地理志云:潁川郡許縣,故許國,漢名許縣,魏武攺曰許昌,後周又攺爲許州。

姓。《廣韻》出高陽汝南,本自姜姓,炎帝之後,太嶽之裔,其後因封爲氏。

與鄦通。《史記·鄭世家》鄦公惡鄭于楚。《註》鄦同許,許靈公也。

《集韻》《韻會》《正韻》火五切,音虎。《詩·小雅》伐木許許。《傳》許許,柹貌。《朱傳》衆人共力之聲。《淮南子·道應訓》今夫舉大木者,前呼邪許,後亦應之,此舉重勸力之歌也。《註》許,音虎。《字彙補》音虛。

《類篇》滸,一作許。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太】

太【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集韻》他蓋切,音汰。與大泰、大廟、大學及官名大師、大宰之類。

作泰,如泰卦、泰壇、泰誓、泰春、泰夏、泰秋、泰冬之類。范氏撰《後漢書》父名泰,避家諱,攺从太。毛氏韻增,經史古太字無點,後人加點以別小大之大,非。《字彙》引之,失考。

姓。文王四友太顚之後。見《統譜》。

叶力至切,音利。《歐陽修·祭龍文》宜安爾居,靜以養智。冬雪春雨,其多已太。

《集韻》他達切,音獺。太末,漢縣名。在會稽西南。亦作太。

【草】

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屮《唐韻》采老切《集韻》在早切《韻會》《正韻》采早切,音懆。《說文》作艸,百卉也。經典相承作草。《書·禹貢》厥草惟繇。《詩·小雅》在彼豐草。《禮·祭統》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註》草艾,謂艾取草也。《論衡》地性生草,山性生木。《大戴禮·易本命》食草者善走而愚。

《史記·陳丞相世家》惡草具進。《註》草,粗也。

《篇海》苟其禮也。《疏》草次,猶造次也。

《詩·小雅》勞人草草。《傳》草草,勞心也。

《易·屯卦》天造草昧。《疏》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

《前漢·淮南王傳》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註》謂爲文之草藳。《百官志註》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後漢·寵傳》蕭何草律。

《魏志·衞覬傳》覬好古文,隷、草無所不善。

姓。《正字通》草中。

《韻補》脞五切,徂上聲。《徐幹·齊都賦》焚梗林,燎圃草。

此苟切,凑上聲。《邊讓·章華賦》攜西子之弱腕兮,援毛嬙之素肘。形便纖以嬋娟兮,若流風之靡草。

《說文》自保切,音皁。草斗,櫟實也,一曰橡斗子。《徐鉉曰》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別作皁字,爲黑色之皁。案櫟實可染白爲黑,故曰草,通用。今俗書或从白从十,或从白从七,皆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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