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
偶【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五口切《韻會》語口切,音耦。凡數,雙曰偶,隻曰奇。《禮·郊特牲》鼎俎奇而籩豆偶,隂陽之義也。
又《爾雅·釋詁》合也。《註》謂對合也。
又牉合也。《賈誼·五餌》言偶人無時。《韓詩》言不失時,以偶爲牉合也。
又《家語》聖人因時,以合偶男女。
又儕輩曰偶。《前漢·黥布傳》率其曹偶,亡之江中。
又適然也。《列子·楊朱篇》鄧析謂子產曰:鄭國之治偶耳,非子之功也。
又俑也。象人曰偶,木土像亦曰偶。《史記·孟嘗君傳》木偶人謂土偶人。一作寓禺。《前漢·郊祀志》木寓龍。《史記·封禪書》木禺龍。,非。
又姓。明洪武中,偶桓以辟薦爲崇安縣從事。
又叶五舉切,音語。《光武賜侯霸書》崇山幽都何可偶,黃鉞一下無處所。
【尔】
爾【巳集中】【爻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兒氏切《集韻》《韻會》忍氏切,。从冂从㸚,其孔㸚,尒聲。此與爽同意。
又《玉篇》爾,汝也。《書·大禹謨》肆予以爾衆士奉辭伐罪。
又《禮·檀弓》爾毋從從爾。爾毋扈扈爾。《註》爾,語助。《廣韻》尒義與爾同。詞之必然也。
又譍詞。《古詩》爲焦仲卿妻作:諾諾復爾爾。《世說》聊復爾耳。
又同邇。《詩·大雅》戚戚兄弟,莫遠具爾。《箋》爾,謂進之也。《疏》邇是近義,謂揖而進之。《儀禮·少牢饋食禮》上佐食爾上敦黍于筵上右之。《註》爾,近也。或曰移也。右之,便尸食也。《周禮·地官·肆長》實相近者,相爾也。《註》爾,亦近也。
又《前漢·藝文志》爾雅三卷二十篇。《註》張晏曰:爾,近也。雅,正也。
又《集韻》乃禮切,音禰。《集韻》本作濔。滿也。
又一曰爾爾,衆也。
又《詩·小雅》彼爾維何,維常之華。《註》爾華,盛貌。《釋文》爾,乃禮反。
又《爾雅·釋草》綦,月爾。《疏》綦,一名月爾,可食之菜也。
【逢】
逢【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符容切,音縫。《說文》遇也。从辵,峯省聲。《正韻》値也。《左傳·宣三年》不逢不若。《書·洪範》子孫其逢吉。
又《正韻》迎也。《揚子·方言》逢、迎,逆也。自關而西。或曰迎,或曰逢。
又逆也。《前漢·東方朔傳》逢占射覆。《註》逆占事,猶言逆刺也。
又大也。《禮·儒行》衣逢掖之衣。《註》衣掖下寬大也。
又閼逢,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甲曰閼逢。《註》言萬物鋒芒欲出,壅遏未通也。
又與縫通。《禮·玉藻》深衣縫齊倍要。《註》縫,或爲逢。
又有逢,國名。《左傳·昭二十年》有逢伯陵因之。《註》逢伯陵,殷諸侯。
又姓。齊逢丑父。
又《廣韻》《韻會》蒲蒙切《集韻》《正韻》蒲紅切,音蓬。鼓聲也。《詩·大雅》鼉鼓逢逄。
又《前漢·司馬相如傳封禪書》大漢之德,逢涌原泉。《註》逢讀若㷭,言如熢火之升,原泉之流。
又叶符方切,音房。《韓愈詩》蕭條千萬里,會合安可逢。叶上江、下鄕。◎按从夅者,音龎。从夆者,音縫、音蓬。《顏氏家訓》逄、逢之別,豈可雷同。
【时】
時【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旹《唐韻》《集韻》《韻會》市之切《正韻》辰之切,音蒔。《說文》四時也。《釋名》四時,四方各一時。時,期也,物之生死各應節期而至也。《書·堯典》敬授人時。《傳》敬記天時以授人也。《又》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禮·孔子閒居》天有四時,春秋冬夏。《淮南子·天文訓》隂陽之專精爲四時。《又》三月而爲一時。
又《韻會》辰也,十二時也。
又《廣韻》是也。《書·堯典》黎民於變時雍。《傳》時,是也。《詩·大雅》曰止曰時,築室于兹。《朱傳》可以止于是,而築室矣。
又《博雅》伺也。《論語》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疏》謂伺虎不在家時而往謝之。
又《博雅》善也。《廣韻》中也。
又地名。《左傳·莊九年》戰于乾時。《註》乾時,齊地。時水在樂安界,岐流旱則竭涸,故曰乾時。
又姓。《廣韻》良吏傳有時苗。《何氏姓苑》云:今鉅鹿人。
又與塒同。《詩·王風》雞棲于塒。《釋文》塒,本亦作時。
又《韻補》叶上紙切。《王粲·七釋》不以志易道,不以身後時。進德修業,與世同理。
又叶側吏切。《屈原·離騷》忳鬰邑余侘傺兮,吾獨窮苦乎此時也。叶下態,態音替。
【遇】
遇【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寓。《玉篇》見也,道路相逢也。《廣韻》不期而會也。《春秋·隱八年》宋公、衞侯遇于垂。《穀梁傳》不期而會曰遇。《禮·曲禮》諸侯未及期相見曰遇。《註》未及期,在期日之前也。《周禮·春官·大宗伯》諸侯冬見曰遇。《註》偶也,欲其若不期而偶至也。
又待也,接也。《前漢·季布傳》遇人恭謹。
又《蒯通傳》漢王遇我厚。
又合也。《前漢·揚雄傳》七十說而不遇。
又姓。《風俗通》漢有遇冲,爲河內太守。
又《字彙補》五口切,與偶同。《史記·天官書》氣相遇者,使勝高。
又《集韻》《韻會》魚容切,音顒。地名。《史記·高帝紀》戰曲遇東。《註》曲音齲,遇音顒。
【真】
真【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同眞。俗字。(眞)〔古文〕《唐韻》側鄰切《集韻》《韻會》《正韻》之人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