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
渥【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於角切《集韻》《韻會》乙角切,音握。《說文》霑也。《詩·小雅》旣優旣渥。
又厚漬也。《詩·邶風》赫如渥赭。《正義》言其顏色赫然而赤,如厚漬之丹赭也。
又水名。《水經注》易水東逕容城縣故城南,又東渥水註之。
又《廣輿記》贛州龍陽縣三江水,乃桃水,渥水,廉水之會。
又《集韻》烏谷切,音屋。水聲。
又《集韻》《韻會》切,謳去聲。與漚同。久漬也。
【丹】
丹【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單。赤色丹砂也。《書·禹貢》礪砥砮丹。《山海經》丹以赤爲主,黑白皆丹之類。《陶弘景曰》卽朱砂也。
又道家以烹鼎金石爲外丹,吐故納新爲內丹。《黃庭經》九轉八瓊丹。《註》八者:朱砂,雄黃,空靑,硫黃,雲母,戎鹽,硝石,雌黃也。
又《博物志》和氣相感,則陵出黑丹。仁主壽昌,民延壽命,天下太平。
又以朱色塗物曰丹。《揚雄·解嘲》朱丹其轂。
又容美曰渥丹。《詩·秦風》顏如渥丹。
又赤心無僞曰丹。《謝朓詩》旣秉丹石心,寧流素絲涕。
又姓。漢丹玉,宋丹山,明丹衷。
又丹陽,郡名。漢武帝攺鄣郡爲丹陽郡。晉武帝分立宣城,毗陵二郡。
又州名。本赤翟地,元魏置汾州,後改丹州。
又《崔豹古今註》丹徼,南方徼,色赤,故稱丹徼,爲南方之極也。
又丹丹,國名。見《南史》。
又《山海經》鳳凰產于丹穴。
又竊丹,鳥名。爲九鳳之一。
又牡丹,花名。《本草》一名鼠姑。
又木丹,梔子花別名。紫丹,茈草別名。
又叶都懸切,音顚。《陸機·羅敷歌》南崖充羅幕,北渚盈輧軒。淸川含藻景,高岸被華丹。《說文》丹巴,越赤石。外象丹井,中象丹形,靑彤雘等字从此。
【乞】
乞【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去訖切《集韻》《韻會》《正韻》欺訖切,音䒗。求也。《禮·內則》五帝憲三王有乞言。《史記·王翦傳》將軍之乞貸,亦已甚矣。《後漢·李通傳》以病上書乞身。
又《釋典》比丘者,華言乞士,謂內乞法資心,外乞食資身也。
又姓。五代將乞力。
又乞伏,複姓。
又《集韻》丘旣切《正韻》去冀切,音器。凡與人物,亦曰乞。《前漢·朱買臣傳》吏卒更乞匃之。《註》音氣。《晉書·謝安傳》謂甥羊曇曰:以墅乞汝。《鄭樵·通志》气,氣也。因聲借爲與人之乞,音氣。因與人之義,借爲求人之乞,此因借而借也。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春】
春【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萅蠢平聲。《爾雅·釋天》春爲靑陽。《註》氣淸而溫陽。《周禮·春官·宗伯疏》春者出生萬物。《公羊傳·隱元年》春者何,歲之始也。《註》春者,天地開闢之端,養生之首,法象所出。昏斗指東方曰春。《史記·天官書》東方木主春。《前漢·律歷志》陽氣動物,於時爲春。春,蠢也。物蠢生,廼動運。
又姓。《何氏姓苑》春申君黃歇之後。
又酒名。《唐國史補》酒有郢之富水春,烏程之若下春,滎陽之上窟春,富平之石東春,劒南之燒春。
又花名。《花木考》鸎粟別種名麗春。
又《集韻》尺尹切,音蠢。《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張皮侯而棲鵠,則春以功。《註》春讀爲蠢。蠢,作也,出也。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妍】
妍【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