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傲俗不亲

出自:宋代·朱松《久雨短句呈梦得》

拼音:[lì][ào][sú][bù,fǒu][qīn,qìng]

平仄:仄仄平仄平

身闲书有味,吏傲俗不亲
小窗据物表,扫尽心眼尘。
令尹垂珠玉,敲门唤行春。
作意向芳物,吾车曾未巾。
愁阴入病骨,鸠妇声亦嗔。
冥冥三日雨,桃李迹已陈。
空馀深枝间,一一青子新。
秾芳殿春晚,犹堪慰佳辰。
酴醾晓妆靓,芍药醉脸匀。
白萼簪袅袅,风卮倒粼粼。
言当呼短舞,抵掌回双颦。
年来得相从,稍觉安沈沦。
岂不挂俗事,察公极清真。
眼中醉乡路,风味良独醇。
流光不容玩,尺璧何足珍。
漓俗益可厌,愿言勤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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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傲俗】谓蔑视俗人。
【不亲】1.不亲近;不亲睦。 2.不接触;不接近。 3.不亲身力行。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吏】

吏【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力置切《集韻》《韻會》良志切《正韻》力地切,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左傳·成二年》王使委于三吏。《註》三吏,三公也。

《韻會》府史之屬亦曰吏。《周禮·天官·大宰》八則,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前漢·百官公卿表》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爲長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爲少吏。《註》師古曰:吏,理也。主理其縣內也。

姓。《正字通》漢吏宗,王莽時人。

《五音集韻》神至切,音示。奉也,職事也,勞也。《說文》本作叓。

【傲】

傲【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五到切《集韻》牛到切《韻會》疑到切《正韻》魚到切,敖去聲。慢也,倨也。《書·益稷》無若丹朱傲。《禮·曲禮》傲不可長。

《荀子·勸學篇》不問而告謂之傲。本作傲。或借奡,慠通。傲字原刻从作。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亲】

親【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苟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

《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叶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字彙》古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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