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水旁边不系舟

出自:宋代·李弥逊《偶成 其二》

拼音:[yě][shuǐ][páng,bàng][biān][bù,fǒu][xì,jì][zhōu]

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野水旁边不系舟,偶随波浪信沉浮。
如今却向来时路,预买闲塘着狎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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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野水】1.野外的水流。 2.指非经人工开凿的天然水流。
【旁边】近侧;附近。
【不系】不属于。
【系舟】泊舟。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博雅》野雞,雉也。

《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旁】

旁【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螃。㫄隷作旁。《博雅》旁,大也。廣也。《釋名》在邊曰旁。《玉篇》猶側也。非一方也。《易•乾卦》旁通情也。《書•太甲》旁求俊彥。《爾雅•釋宮》二達謂之岐旁。《註》岐旁,岐道旁出。

《集韻》晡橫切,音。騯騯,馬盛貌。或省作旁。《詩•鄭風》駟介旁旁。《疏》北山傳云:旁旁然不得已,則此言旁旁亦爲不得已之義。《朱傳》旁旁,馳驅不息之貌。音崩。叶補岡反。

《韻會》《正韻》蒲浪切,音傍。《前漢•霍光傳》使者旁午。《註》如淳曰:旁午,分布也。師古曰:一縱一模爲旁午。猶言交橫也。

《莊子•齊物論》旁日月。《註》依也。

《集韻》鋪郞切,音滂。旁礴,混同也。

《集韻》蒲庚切,音彭。旁勃,白蒿也。兔食之,壽八百歲。

【边】

邊【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5画

〔古文〕眠切,音編。《玉篇》畔也,邊境也。《禮·玉藻》其在邊邑。《註》邊邑,九州邊鄙之邑。《左傳·成十三年》蕩搖我邊疆。

《正韻》旁近也。《前漢·高帝紀》齊邊楚。

側也。《禮·檀弓》齊衰不以邊坐。《疏》喪服宜敬,起坐宜正,不可著齊衰而偏坐也。

邊璋,半文飾也。《周禮·冬官考工記》邊璋七寸。

姓。周大夫邊伯之後。南唐有邊鎬。《說文》作。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系】

系【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胄兮。《註》應劭曰:連也。《後漢·張衡傳》系曰。《註》系,繫也。《文選註》言繫賦之前意也。

《張衡·東京賦》雖系以隤牆塡塹。《註》系,繼也。

《左思·魏都賦》本前修以作系。《註》系者,胤也。

《廣韻》緒也。《增韻》聯屬也。

姓。《廣韻》楚有系益。○按《說文》系自爲部,今倂入。

【舟】

舟【未集下】【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正韻》職流切《韻會》之由切,音周。《說文》船也。《釋名》舟言周流也。《易·繫辭》刳木爲舟,剡木爲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書·說命》若濟巨川,用汝作舟楫。《爾雅·釋水》天子造舟。《註》比船爲橋。《又》諸侯維舟。《註》維連四船。《又》大夫方舟。《註》倂兩船。《又》士特舟。《註》單船。《揚子·方言》關西謂之船,關東謂之舟。今吳越皆謂之船。《世本》黃帝臣共鼓貨狄,刳木爲舟。《呂氏春秋》虞姁作舟。《山海經》滛梁生番禺,是始爲舟。《物理論》化〈彳瓜〉作舟。《束皙·發蒙記》伯盆作舟。

《正韻》載也。

《韻會》帶也。《詩·大雅》何以舟之,惟玉及瑤,鞞琫容刀。《傳》舟,帶也。

尊下臺,若今時承槃。《周禮·春官·司尊》春祠夏禴,祼用雞彝鳥彝,皆有舟。《正字通》一說古彝有舟,設而陳之,爲禮神之器。以酌以祼,皆挹諸其中而注之。舟與彝二器相須,猶尊之與壷,缾之與罍。先儒謂舟形如盤,若舟之載物,彝居其上,非也。今考漢敦足舟,花舟,舟之用在于容,非虛設以承彝也。形制詳博古圖。

地名。《左傳·襄十四年》子囊師于棠,以伐吳。吳人自臯舟之隘要而擊之。《註》臯舟,吳險阨之道。

《昭十三年》克息舟城而居之。《註》息舟,楚邑。

《哀二十一年》請除館于舟道。《註》舟道,齊地。

覆舟,山名。《淮南子·地形訓》維出覆舟。

官名。《禮·月令》季春之月,令舟牧覆舟,五覆五反。《註》舟牧,主舟之官也。

姓。《左傳》晉有大夫舟之僑。

與周通。《周禮·冬官考工記》作舟以行水。《註》故書舟作周。鄭司農云:周當爲舟。

《韻補》叶陟魚切,音朱。《道藏歌》玉龜七寶林,唱贊願同舟。丹景曜目精,令我心踟躇。

《詩·大雅》何以舟之。《朱註》之遙反。與下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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