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
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步光切《集韻》《韻會》蒲光切。通旁。《說文》近也。《廣韻》側也。
又姓。唐北地羌豪傍企本。
又《集韻》補朗切,音縍。左右也。《賈子保傅篇》成王之生,仁者養之,孝者强之,四聖傍之。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正韻》倚也。《集韻》亦近也。或作並䧛。
又《正韻》補耕切,音綳。《詩·小雅》四牡彭彭,王事傍傍。《朱傳》傍傍然不得已也。
【灶】
灶【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五音集韻》則到切,音躁。俗竈字。
【亲】
親【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苟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又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又《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又《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又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
又《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又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又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又《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又《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又叶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字彙》古从,非。
【燔】
燔【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附袁切《集韻》《韻會》符袁切,也。《玉篇》燒也。《廣韻》炙也。《詩·小雅》或燔或炙。《箋》燔,燔肉也。炙,炙肝也。
又《大雅》載燔載烈。《傳》傳火曰燔。
又與膰通。《左傳·襄二十二年》與執燔焉。《釋文》燔,又作膰。祭肉也。
又《定十四年》腥曰脤。熱曰燔。《孟子》燔肉不至。
又《集韻》焚,古作燔。註詳八畫。
又叶汾沿切。《左思·魏都賦》琴高沈水而不濡,時乗赤鯉而周旋。師門使火以驗術,故將去而焚燔。
【燎】
燎【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玉篇》《正韻》力弔切,音料。《玉篇》庭燎國之大事,樹以照衆也。《詩·小雅》庭燎之光。《釋文》鄭云:在地曰燎,執之曰燭,樹之門外曰大燭,於內曰庭燎,皆是照衆爲明。《禮·月令》以共郊廟及百祀之薪燎。《周禮·天官·閽人》設門燎。《註》地燭也。
又《玉篇》放火也。
又《詩·陳風》佼人燎兮。《朱傳》燎明也。
又《詩·小雅》燎之方揚。《箋》火田曰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照切,音療。《廣韻》照也。
又《廣韻》一曰宵田。
又《廣韻》放火也。《詩·大雅》瑟彼柞棫,民所燎矣。
又《集韻》本作尞。《前漢·郊祀志》尞禋有常用。《註》師古曰:尞與燎同。
又《唐韻》力小切《集韻》《韻會》朗鳥切《正韻》盧絞切,,亦放火也。《書·盤庚》若火之燎于原。《註》燎,力召反。
又力鳥反。
又《集韻》或作。亦作轑。《前漢·杜欽傳》欲以熏轑天下。《註》師古曰:轑,讀曰燎。假借用字。
又《集韻》憐蕭切,音聊。縱火焚也。
又離昭切,音摎。火在地曰燎。《詩·小雅·庭燎釋文》徐邈音力燒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