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五【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午。《增韻》中數也。《易·繫辭》天數五,地數五。《書·武成》列爵惟五。《詩·鄘風》良馬五之。
又格五。《後漢·梁冀傳》能挽滿,彈棊,格五,六博,蹴鞠,意錢之戲。《註》行棊相塞謂之簺,簺有四采,簺白乗五是也。至五卽格不得行。
又《辛氏三秦記》城南韋杜,去天尺五。
又十五夜曰三五。《謝靈運詩》期在三五夕。《崔曙詩》秒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又姓。漢五京。
又第五,五鹿,皆複姓。崔曙《早發交崖山還太室作》:仲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裤】
袴【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絝《唐韻》《集韻》《韻會》袴也。《又》齊魯之閒謂之䙭,或謂之櫳,關西謂之袴。《禮·內則》衣不帛襦袴。《王充·論衡》趙武藏于袴中。
又袴褶。《吳志·裴松之註》呂範釋韝著袴褶,執鞭詣闕下。《晉書·輿服志》袴褶之制,未詳所起。《韻會》《馬韻》通㡁,《禡韻》通胯。《正字通》兩股閒曰胯。通作跨。袴自是脛衣,必謂胯與袴同,無此事理。
【兴】
興【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韻會》《正韻》。《爾雅·釋言》興,起也。《詩·小雅》夙興夜寐。《禮·中庸》國有道,其言足以興。《註》興,謂起在位也。
又《廣韻》盛也。《詩·小雅》天保定爾,以莫不興。《箋》興,盛也。
又《五音集韻》舉也。《周禮·夏官·大司馬》進賢興功,以作邦國。《註》興,猶舉也。
又動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下柎之功,末應將興。《註》興,猶動也。
又《詩·大雅》興迷亂于政。《箋》興,猶尊尚也。
又《周禮·地官·旅師》頒其興積。《註》縣官徵聚物曰興。今云軍興是也。
又《司稼》平其興。《註》所徵賦。
又州名。《五音集韻》漢置武都郡,魏立東西州。梁爲興州,因武興山而名。
又縣名。《李顒·涉湖詩》旋經義興境。
又殿名。《張衡·西京賦》龍興含章。《註》龍興,殿名。
又姓。《姓譜》漢濟陰王,謁者興渠。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許應切,音嬹。《集韻》象也。
又《韻會》比興。《增韻》興,况意思也。《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詩詁》興者,感物而發,如倉庚于飛,熠燿其羽,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之類。
又《正韻》悅也。《禮·學記》不興其藝,不能樂學。《註》興之言喜也。《殷仲文詩》獨有淸秋日,能使高興盡。
又《正韻》許刃切,音釁。《禮·文王世子》旣興器用幣。《釋文》音同釁。
又《韻補》叶火宮切,音凶。《馬融·長笛賦》曲終闋盡,餘弦更興。繁手累發,密櫛重。重平聲。
又叶虛良切,音香。《徐幹·雜詩》沈隂增憂愁,憂愁爲誰興。念與君相別,乃在天一方。《潘乾》實天生德,有漢將興。子子孫孫,俾爾熾昌。
又叶丘侵切,音欽。《詩·大雅》殷商之旅,其會如林。矢于牧野,維予侯興。
【谣】
謠【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餘招切,音遙。與䚻同。謠歌也。《爾雅·釋樂》徒歌謂之謠。《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孫炎曰:聲消搖也。韓詩曰:有章曲曰歌,無章曲曰謠。戴侗曰:歌必有度曲節,謠則但搖曳永誦之,兒童皆能爲,故有童謠也。《前漢·藝文志》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謠。《南齊書·五行志》歌謠,口事也。口氣逆則惡言,或有怪謠焉。
又毀也。詳諑字註。
又《集韻》或作猶。《禮·檀弓》陶斯咏,咏斯猶。
又《韻會》通作繇。《前漢·李尋傳》人民繇俗。《師古註》謂若童謠,及輿人之誦。
又叶夷周切,音由。《前漢·班固敘傳》嬀巢姜於孺筮兮,旦算祀於挈龜。宣曹興敗於下夢兮,魯衞名諡於銘謠。龜音丘。
【谥】
謚【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伊昔切,音益。《說文》笑貌。
又《集韻》馨激切,音鬩。笑聲。或作赥。《正字通》俗用爲誄行之諡,非。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郡】
郡【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渠運切《集韻》《韻會》《正韻》具運切,羣去聲。《釋名》郡,羣也。人所羣聚也。《韻會》《說文》云: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爲百縣,縣有四郡,是縣大而郡小也。秦幷天下,置三十六郡,以統其縣。漢遂因之。自隋唐以來,廢置不一。宋元設府于州,明制屬州於府,而郡之名遂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