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取芳菲袭

出自:宋代·韩驹《题王充道清芬亭亭前瑞香花数百本》

拼音:[dàn][qǔ][fāng][fēi,fěi][xí]

平仄:仄仄平平平

著叶团青盖,开花炷宝熏。
遥知三径馥,尚隔数家闻。
但取芳菲袭,无劳灌溉勤。
藉令摇落尽,子自有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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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芳菲】〈书〉1.花草的芳香:春草~。 2.花草:~满园,蝶飞燕舞。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但】

但【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徒旱切《韻會》蕩旱切《正韻》徒亶切,音誕。徒也,凡也。

空也。《前漢·食貨志》民欲祭祀喪紀,而無用者,錢府以所入工商之貢但賖之。

語辭。猶言特也,也。通作亶。詳前亶字註。

與誕通。《淮南子·說山訓》媒但者,非學謾也,但成而生不信。《註》但,詐也。

但馬,一名誕馬,散馬也。《宋書·江夏王義恭傳》平乗誕馬,不過二。《程氏·演繁露》誕馬猶徒馬。今外官儀從有散馬前行,名坐馬。亦曰引馬,卽但馬也。《遼史》作䩥馬。

《集韻》《韻會》徒案切《正韻》杜晏切,音憚。義同。

姓。漢西域都尉但欽,濟隂太守但巴,宋有進士但中庸。

音鉏。古不知吹人。《淮南子·說林訓》使但吹竽,使氐厭竅,雖中節而不可聽。《註》但讀鉏。《說文》但,裼也。《正譌》偏脫衣袖也。借爲語辭。

【取】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菲】

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妃尾切《正韻》敷尾切,音斐。菜名。《說文》芴也。《詩·邶風》采葑采菲。《疏》郭璞曰:菲草生下濕地,似蕪菁,華紫赤色,可食。

《論語》菲飮食而致孝乎鬼神。《何晏註》薄也。

《揚子·方言》菲惄悵也。

《集韻》父沸切,音狒。義同。

與屝通。《禮·曾子問》不杖、不菲、不次。《註》菲,草履。《前漢·刑法志》菲履赭衣而不純。

《集韻》芳微切,音霏。草茂貌。《廣韻》芳菲也。

《博雅》菲菲,香也。《司馬相如·上林賦》郁郁菲菲。

《揚子·太經》白黑菲菲。《註》雜也。《後漢·梁鴻傳》志菲菲兮升降。《註》高下不定也。

【袭】

襲【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6画

〔古文〕㦻音習。《玉篇》重衣也。《禮·玉藻》裘之裼也,見美也。服之襲也,充美也。

《樂記》周還裼襲,禮之文也。

《通鑑》趙烈侯賜公仲連衣二襲。《註》上下皆具曰襲。

《說文》左袵袍也。

服也。《司馬相如·上林賦》襲朝服。

合也。《周語》朕夢協于朕卜,襲于休祥,戎商必克。

因也。《禮·曲禮》卜筮不相襲。

重也。《左傳·哀十年》卜不襲吉。

入也。《晉語》大國道小國襲焉曰服,小國敖大國襲焉曰誅。

受也。《左傳·昭二十八年》故襲天祿,子孫受之。

掩其不備也。《左傳·莊二十九年》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輕曰襲。

雜襲,雜沓也。《前漢·蒯通傳》魚鱗雜襲,飄至風起。

姓。《通志·氏族略》晉有隱士襲元之。《南史》有襲蔿。《玉篇》籀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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