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起可挟

出自:宋代·孙觌《桂林山水奇丽妙绝天下柳子厚记訾家洲亭粗见其略余以六月六日度桂林岭欲更仆诣象属暑甚遂少留日从诸公于岩穴之下穹林巨壑近接阛阍之中远不过城闉之趾居高望远夸雄斗丽殆不可状择其尤者以十诗记之名之曰桂林十咏 七星岩》

拼音:[rì][yuè][qǐ][kě,kè][xié,jiā]

平仄:仄仄仄仄平

十载污修门,簪橐侍帝垣。
五云深莫窥,众星拱以繁。
一坐牍背书,身落海上村。
山川发馀想,钟鼓眩昔闻。
星图焕斗极,两两错地文。
今日复何日,乘槎造天阍。
日月起可挟,参井立能扪。
谁当揭其柄,为我酌瀛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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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日月】1.太阳和月亮。 2.一天一月;每天每月。 3.时令;时光。 4.喻指帝后。语本《礼记.昏义》:"故天子之与后,犹日之与月"。 5.犹天地。 6.指生活或生计。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日】

日【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說文》實也。太陽之精不虧。《博雅》君象也。《釋名》日,實也,光明盛實也。《易·乾卦》與日月合其明。

《繫辭》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說卦》離爲火爲日。《周禮·天官·九註》日者天之明。《禮·祭義》日出於東。《史記·天官書註》日者,陽精之宗。《前漢·律歷志》日合於天統。《後漢·荀爽傳》在地爲火,在天爲日。《淮南子·天文訓》火氣之精者爲日。

《書·舜典》協時月正日。《傳》合四時之氣節,月之大小,日之甲乙,使齊一也。

《洪範》五紀,三曰日。《傳》紀一日。《疏》從夜半以至明日夜半,周十二辰爲一日。

《禮·曲禮》外事以剛日,內事以柔日。《疏》十日有五奇五偶,甲丙戊庚壬五奇爲剛,乙丁己辛癸五偶爲柔也。

《郊特牲》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註》迎長日者,建卯而晝夜分,分而日長也。

《左傳·文七年》日衞不睦。《註》日,往日也。

《左傳·桓十七年》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註》皆典歷數者。

《史記·日者傳註》卜筮占時日,通名日者。

《集韻》而力切,音眲。義同。

《韻補》叶而至切。《李嵩·述志賦》審機動之至微,思遺餐而忘寐。表略韻於納素,託精誠於白日。《類篇》唐武后作。

【月】

月【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魚厥切,音軏。《說文》闕也。太隂之精。《釋名》月,缺也,滿則缺也。《易·繫辭》隂陽之義配日月。《禮·祭義》月生於西。《公羊傳·莊二十五年註》月者,土地之精。《史記·天官書註》月者,隂精之宗。《淮南子·天文訓》水氣之精者爲月。

《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傳》一歲十二月,月三十日,三歲則置閏焉。

《洪範》二曰月。《傳》所以紀一月。《疏》從朔至晦,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禮·禮運》月以爲量。《註》天之運行,每三十日爲一月。

姓。金月彥明首建孔子廟,明洪武中有月輝、月文憲。

外國名。《前漢·霍去病傳》遂臻小月氏。

《韻補》叶危睡切。《曹植·七啓》世有聖宰,翼帝霸世。同量乾坤,等曜日月。

叶魚橘切。《黃庭經》洞房靈象斗日月,父曰泥丸母雌一,三光煥照入子室。《類篇》唐武后作囝。《正字通》肉字偏旁之文本作肉。石經改作月,中二畫連左右,與日月之月異。今俗作月以別之。月中从冫,不从二作。

【起】

起【酉集中】【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杞。《說文》能立也。《釋名》起,舉也。平舉體也。《禮·曲禮》請業則起,請益則起。《孟子》雞鳴而起。

《書·益稷》元首起哉。《疏》言無廢事業。

《禮·孔子閒居》無聲之樂,氣志旣起。《註》起,猶行也。

《禮·儒行》雖危起居,竟信其志。《註》起居,猶舉事動作也。

《論語》起予者,商也。《疏》起,猶發也。

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韻補》叶口舉切。《易林》明德訖終,虎亂滋起。叶上父。

叶去九切。《徐幹·齊都賦》羽族盛興,毛羣盡起。上蔽雲穹,下被臯藪。

,古文。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挟】

挾【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胡頰切《集韻》《韻會》檄頰切,音協。《說文》俾持也。《增韻》帶也,掖也。一曰輔也。《詩·大雅》旣挾四鍭。《儀禮·鄕射禮》兼挾乗矢。《註》方持弦矢曰挾。古文作接。《齊語》挾其槍刈耨鎛,以旦莫從事於田野。《註》在掖曰挾。

《爾雅·釋言》藏也。《前漢·惠帝紀》除挾書律。《註》秦律,敢有挾書者族。

《廣韻》懷也,護也。《孟子》不挾長,不挾貴。《朱註》挾者,兼有而恃之之稱。

會也。《晉語》遇兆挾以銜骨,齒牙爲猾。

《揚子·方言》挾斯,敗也。南楚凡人貧,衣被醜弊,或器物弊,謂之挾斯。

《集韻》尸牒切,音蜨。亦持也。《左傳·宣十二年》三軍之士,皆如挾纊。

《集韻》訖洽切《正韻》古洽切,與夾同。亦持也。

《集韻》《韻會》子洽切,音啑。

《集韻》吉協切,音頰。

作荅切,音匝。義同。或作抸。

《集韻》《韻會》卽協切。與浹通。《詩·大雅》使不挾四方。《傳》挾,達也。《疏》挾者,周匝之義,故爲達。《周禮·天官·大宰》縣治象之灋于象魏,挾日而斂之。《註》從甲至甲謂之挾日,凡十日。《釋文》又作浹。《荀子·禮論篇》方皇周挾。《註》挾讀爲浹。匝也。

《正韻》卽涉切,音接。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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