馀品莫争妍

出自:宋代·谢薖《食藕》

拼音:[yú][pǐn][mò,mù][zhēng][yán]

平仄:平仄仄平平

人怜淤泥上,出此万朵莲。
须知淤泥中,有藕大如椽。
本清凝冰雪,末艳方婵娟。
玲珑众窍通,蚴蟉数节连。
甘寒固不数,却暑最所便。
髯奴来城市,负笼至我前。
开缄尚带泥,未嚼先垂涎。
霍霍摩霜刀,雷雷挹涧泉。
切玉堕冷冽,已觉沉疴痊。
芰寔斗角紫,鸿头剥珠圆。
秋盘荐此果,顿使二物捐。
念此涅不缁,馀品莫争妍
而能豁忧思,令我心欢然。
奇功更耐老,合作飞行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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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争妍】竞相逞美。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馀】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四月爲余月。

接余,荇菜也。

《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姓。由余之後。

《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品】

品【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丕飮切《集韻》《韻會》丕錦切,匹上聲。《說文》衆庶也。《廣韻》類也。《易·乾卦》品物流形。《疏》品類之物,流布成形。

《書·舜典》五品不遜。《疏》品爲品秩,一家之內,尊之差,卽父母兄弟子是也。

《增韻》物件曰品。《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疏》鄭元以爲金三品者,銅三色也。《易·巽卦》田獲三品。《註》一曰乾豆,二曰賔客,三曰充君之庖。《禮·禮器》薦不美多品。

《少儀》問品味,曰:子亟食于某乎。《疏》品味者,殽饌也。《周禮·天官·膳夫》品嘗食。《註》品者,每物皆嘗之,道尊者也。

《韻會》品格也。《禮·檀弓》品節斯,斯之謂禮。《疏》品,階格也,節制斷也。

《玉篇》齊也。《周語》品其百籩。

同也。《前漢·李尋傳》百里爲品。《註》孟康曰:品,同也,言百里內數度同也。

《玉篇》官品。《周語》外官不過九品。《註》九卿也。

《廣韻》式也,法也。

《廣韻》二口則生訟,三口乃能品量。

官名。《正字通》唐宦官曰品官。

《廣韻》姓也。出何氏姓苑。《正字通》明有品嵒。

地名。《左傳·文十六年》楚予乗馹,會師于臨品。

《前漢·西域傳》戎盧國王治品城。

【莫】

莫【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寞。《韻會》無也,勿也,不可也。《易·繫辭》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

定也。《詩·大雅》監觀四方,求民之莫。

謀也。《詩·小雅》秩秩大猷,聖人莫之。

《博雅》强也。《論語》文莫吾猶人也。《晉書·欒肇·論語駁曰》燕齊謂勉强爲文莫。《揚子·方言》侔莫,强也,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淮南子·謬稱訓》猶未之莫與。《註》莫,勉之也。

削也。《管子·制分篇》屠牛垣,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

《博雅》莫莫,茂也。《詩·周南》維葉莫莫。《註》莫莫,茂密之貌。

《莊子·逍遙遊》廣莫之野。《註》莫,大也。

姓。《通志·氏族略》卽幕氏省文。漢有富人莫氏,見《游俠傳》。唐有比部員外郎莫藏用。

《史記·夏本紀註》五湖之一有莫湖。

與瘼通。《詩·小雅》莫此下民。

與幕通。《史記·李廣傳》莫府省約文書籍事。

《說文》莫故切。同暮。《易·夬卦》莫夜有戎。

菜也。《詩·魏風》彼汾沮洳,言采其莫。《註》音暮。《陸璣疏》莫,莖大如箸,赤節,節一葉,似柳葉,厚而長,有毛刺,今人繅以取繭緒。其味酢而滑,始生可以爲羹,又可生食。五方通謂之酸迷,冀州人謂之乾絳,河、汾之閒謂之莫。

通膜。《禮·內則》去其皽。《註》皽謂皮肉之上魄莫也。

《韻會》莫白切,音陌。靜也。《詩·小雅》君婦莫莫。《註》言淸靜而敬至也。《左傳·昭二十八年》德正應和曰莫。

《唐韻古音》平聲,音謨。《漢書》註引《詩》聖人莫之作謨。《直音》作。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妍】

妍【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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