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竟不凡

出自:宋代·谢逸《送李明道》

拼音:[gé][lǜ][jìng][bù,fǒu][fán]

平仄:平仄仄仄平

我老不闻道,抱疴卧蓬室。
有客晨叩门,竦若秋山直。
借问为谁何,吾祖乃太白。
倾怀露底蕴,始恨晚相得。
时时出诗语,词源极湍激。
格律竟不凡,窥祖见窗壁。
飘然别我去,此道谁知识。
世岂乏金龟,恐无贺宾客。

查看原文

注释

【格律】诗、赋、词、曲等关于字数、句数、对偶、平仄、押韵等方面的格式和规则。
【不凡】不平常;杰出。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格】

格【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古柏切《集韻》《韻會》《正韻》各額切,音隔。《說文》木長貌。《徐曰》樹高長枝爲格。

至也。《書·堯典》格于上下。

來也。《書·舜典》帝曰:格汝舜。

感通。《書·說命》格于皇天。

變革也。《書·益稷謨》格則承之庸之。

格,窮究也。窮之而得亦曰格。《大學》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後知至。

法式。《禮·緇衣》言有物而行有格也。

正也。《書·冏命》繩愆糾謬,格其非心。

登也。《書·呂》皆聽朕言,庶有格命。《疏》格命,謂登壽考者。

牴牾曰格。《周語》穀洛鬭。韋昭云:二水格。

頑梗不服也。《荀子·議兵篇》服者不禽,格者不赦。

也。《詩·魯頌》在泮獻馘。《鄭箋》馘謂所格者之左耳。

舉持物也。《爾雅·釋訓》格格,舉也。

格也。凡書架、肉架皆曰格。《周禮·牛人註》挂肉格。

敵也。《史記·張儀傳》驅羣羊攻猛虎,不格明矣。

《爾雅·釋天》太歲在寅曰攝提格。

《爾雅·釋詁》格,陞也。《方言》齊、魯曰,梁、益曰格。

標準也。《後漢·博奕傳》朝廷重其方格。

格例。《唐書·裴光庭傳》吏部求人不以資考爲限,所獎拔惟其才,光庭懲之,乃爲循資格。

《廣韻》度也,量也。

姓。《統譜》漢格班。

《唐韻》古落切《集韻》《韻會》《正韻》葛鶴切,音各。樹枝也。

廢格,阻格也。《前漢·梁孝王傳》袁盎有所關說,大后議格。

格五,角戲也。《前漢·吾丘壽王傳》以善格五召待詔。

杙也。亦以杙格獸也。《莊子·胠篋篇》削格羅落罘之知多,則獸亂于澤。《左思·吳都賦》峭格周施。

扞格,不相入也。《禮·學記》發然後禁,則扞格而不勝。《註》格,胡客反。

《集韻》《韻會》歷各切,音洛。籬落也。《前漢·鼂錯傳》謂之虎落。《揚雄·羽獵賦》謂之虎路。通作格。

《類篇》曷各切,音鶴。格澤,妖星也。見《史記·天官書》。

【律】

律【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呂戌切《集韻》《韻會》《正韻》劣戌切,日如其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又用玉。漢末以銅爲之。《書·舜典》同律度量衡。《禮·王制》考時月,定日同律。

《爾雅·釋詁》法也。

常也。《註》謂常法。《正韻》律呂萬法所出,故法令謂之律。《管子·七臣七主篇》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釋名》律,累也。累人心,使不得放肆也。《左傳·桓二年》百官於是乎咸懼,而不敢易紀律。

軍法曰律。《易·師卦》師出以律。

法志》秦漢舊律起自李悝。悝著網捕二篇,雜律一篇。

以其律具其加減,是故所著六篇而已。

爵命之等曰律。《禮·王制》有功德于民者,加地進律。《疏》律卽上公九命,繅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之等,是也。

《爾雅·釋言》述也。《禮·中庸》上律天時。

《爾雅·釋言》銓也。所以銓量輕重。

理髮曰律。《荀子·禮論篇》不沐則濡櫛,三律而止。《註》律,理髮也。

詩律。《杜甫·遣悶詩》晚節漸於詩律細。

戒律。《佛國記》法顯慨律藏殘缺,於是以弘始二年至天竺,尋求戒律。

《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

斛律,耶律,複姓。《姓譜》斛律,代人,世爲部落統軍,號斛律部,因氏焉。耶律,遼之後。

《韻補》與嵂通。《詩·小雅》南山律律。《司馬相如·大人賦》徑入雷室之砰磷鬱律兮,洞出鬼谷之堀礨崴魁。

【竟】

竟【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韻會》《正韻》居慶切,音敬。窮也,終也。《史記·項羽紀》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高祖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前漢·元帝紀》竟寧元年。《師古註》竟者,終極之言,言永安寧也。《霍光傳》縣官重太后,故不竟。《師古註》竟,窮竟其事也。

《說文》樂曲盡爲竟。

地名。《史記·白起傳》遂東至竟陵。《註》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

姓。出《何氏姓苑》。

《集韻》舉影切,音景。與境同,界也。《禮·曲禮》入竟而問禁。《疏》竟,界首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字彙補》按竟界之竟,宜从上聲。徐師曾禮註:字彙附於去聲,非。

《韻補》叶居亮切《郭璞·不死圖讚》有人爰處,員丘之上。稟此遐齡,悠悠無竟。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凡】

凡【子集下】【几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咸切,音帆。《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

《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註》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叶符筠切。《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註》凡,常也。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