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要我辈集匙箸

出自:宋代·邹浩《潜亨既见和再作此赠之》

拼音:[gēng,gèng][yào,yāo][wǒ][bèi][jí][chí,shi][zhù]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

不作苟见如君平,不以礼屈如樊英。
扊扅坚卧三十载,凛凛风声人自倾。
墙东墙西过高马,往往愧汗面发赪。
岂知嗜欲极豺虎,白昼择肉无厌盈。
有时一饭稔奇祸,他年五鼎还遭烹。
狡兔未灭黄犬在,突兀上蔡空前城。
先生谢去既饱德,鼓腹之趣终难名。
更要我辈集匙箸,风雨不变如鸡鸣。
自怜头额乏奇表,几与齑盐同此生。
不愁捩手遂倾覆,只愁未至闻戛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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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我辈】我等,我们。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更】

更【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玉篇》㪅今作更。《集韻》隷作更。○按更字,諸韻書作㪅字重文。《正字通》云俗字,非。

【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廣韻》勒也。

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我】

我【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俄上聲。《說文》施身自謂也。《廣韻》已稱也。

稱父母國曰我,親之之詞。《春秋·隱八年》我人祊。

姓。古賢人,著書名我子。

《說文》或說我,頃頓也。○按頃頓,義與俄同。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存考。

《韻補》叶與之切,音台。《揚子·太經》出我入我,吉凶之魁。《註》我音如台小子之台。

叶阮古切,音五。《張衡·鮑德誄》業業學徒,童蒙求我。濟濟京河,實爲西魯。,篆文我。

【辈】

輩【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補妹切《正韻》邦妹切,音背。《說文》軍發車百兩爲一輩。《六書故》車以列分爲輩。

《玉篇》類也。《正韻》等也。《史記·婁敬傳》使者十輩來。《後漢·王霸傳》令郡國孝子、悌弟、貞婦爲一輩。

《玉篇》比也。《正韻》班也。《後漢·循吏傳》邊鳳、延篤先後爲京兆尹,時人以輩前世趙、張。《吳志·張溫傳》當今無輩。

《正韻》行也。《論語註》先進、後進,猶言前輩、後輩。俗省作軰。

【集】

集【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雦《唐韻》《廣韻》《韻會》《正韻》秦入切《集韻》《類篇》籍入切,音箿。《說文》本作雧。羣鳥在木上也。《詩·周南》集于灌木。

《廣韻》就也,成也。《書·武成》大統未集。《傳》大業未就。《詩·小雅》我行旣集。《箋》集,猶成也。

《韻會》雜也。《孟子》是集義所生者。《註》集,雜也。

《廣韻》衆也。

《廣韻》安也。《史記·曹參世家》問所以安集百姓。

《玉篇》合也。《廣韻》聚也,會也,同也。《史記·秦始皇紀》天下雲集響應。《前漢·鼂錯傳》動靜不集。《註》師古曰:集,齊也。《史記·司馬相如傳》鱗集仰流。

《左傳·昭二十三年》險其走集。《註》走集,邊境之壘辟也。

《前漢·藝文志》劉歆總羣書,而奏其七略,故有輯略。《註》師古曰:輯與集同。謂諸書之總要。《韻會》文集,文所聚也。唐有子史經集四庫。

州名。《廣韻》漢宕渠縣,梁恭帝爲集州。

《廣韻》姓也。漢有集壹。

《韻補》叶疾救切,音就。《詩·小雅》我龜旣厭,不我告猶。謀夫孔多,是用不集。猶,于救切。

叶昨合切,音雜。《詩·大雅》天監在下,有命旣集。文王初載,天作之合。

【匙】

匙【子集下】【匕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是支切《集韻》《韻會》常支切《正韻》辰之切,是平聲。《說文》匕也。从匕,是聲。《蔡襄茶錄》茶匙要擊拂有力。

鑰匙。《黃庭經》玉匙金鑰常完堅。

通作鍉。《後漢·隗囂傳》侍奉盤錯鍉,割牲而盟。《集韻》或作㮛,亦作㔭。

【箸】

箸【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宁。匙箸,飯具。《禮·曲禮》飯黍毋以箸。《史記註》箸卽筯也。

與櫡同。《史記·絳侯世家》景帝召條侯食,獨置大胾,無切肉,又不置櫡。《註》櫡,《漢書》作箸,食所用也。《嶺表錄》南海岸邊沙中生沙箸,一名越王竹,相傳越王棄餘算而生,若細荻,高尺餘,春吐苗,箕心茗骨,靑而且勁。南海人愛其色,以爲酒籌。凡欲採者,須輕步向前拔之,聞行聲,遽縮入沙中不可得。

《集韻》陟略切《正韻》直略切,音著。被服也。一曰附也,黏也。《戰國策》智伯曰:兵箸晉陽三年矣。《註》箸,言附其城。

《廣韻》《集韻》同著。《列子·仲尼篇》形物其箸。《註》形物,猶事理也。事理自明,非我之功也。

與宁同,門屛閒也。《周語》大夫日恪位箸以儆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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