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判税与租

出自:宋代·李廌《送元圣庾县丞之官泉南》

拼音:[nǎi][pàn][shuì][yǔ,yù,yú][zū]

平仄:仄仄仄平平

漫郎老猗玗,紫芝于蔿于。
二元皆国器,位卑德有馀。
嗟公有祖德,官况复不如。
平生志引大,英爽凌太虚。
胸中有武库,罗列千卷书。
攘臂班马间,岂但突黄初。
谓宜在妙龄,持橐承明庐。
何为沉下僚,蹭蹬青云途。
三调南曹选,雪霜稍侵须。
又佩墨绶去,不得黄纸除。
怜公批敕手,乃判税与租
阅世悟休戚,胜负如枭卢。
达人自通脱,于何较锱铢。
平治不平气,俛仰自走趋。
刚忍素所遇,时乃烈丈夫。
南安极南粤,控带荆与吴。
南涯即沧海,北渡竟重湖。
回首望嵩颍,邈焉天一隅。
南州例卑湿,海错富虫鱼。
作客万里外,善保千金躯。
加餐慎兴寝,三年赋归欤。
故园有老伴,林下要为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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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乃】

乃【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柰上聲。語辭。《莊子·逍遙遊》而後乃今培風。

承上起下之辭。《爾雅·序疏》若乃者,因上起下語。

繼事之辭。《書·堯典》乃命羲和。

辭之難也。《公羊傳·宣八年》而者何,難也。乃者何,難也。曷爲或言而,或言乃,乃難乎而也。

辭之緩也。《周禮·秋官·小司》乃致事。《註》乃,緩辭。

語已辭。《韓愈·鬭雞聮句》一噴一醒然,再接再礪乃。《註》用費誓礪乃鋒刃語也。

《王禕詩》兹焉舍我去,契闊將無乃。

爾汝之稱。《書·大禹謨》惟乃之休。《註》乃,猶汝也。

某也。《禮·雜記》祝稱卜葬虞子孫曰哀,夫曰乃。《註》乃某卜葬其妻某氏。

彼也。《莊子·大宗師》孟孫氏人哭亦哭,是自其所以乃。

《唐書·南蠻傳》昔有人見二羊海岸,彊者則見,弱者入山,時人謂之來乃。來乃者,勝勢也。

地名。《元史·地理志》新添葛蠻安撫司,都鎮馬乃等處。

果名。《桂海虞衡志》特乃子,狀似榧,而圓長端正。

《玉篇》或作廼。《詩·大雅》廼慰廼止,廼左廼右。《前漢·項籍傳》必欲烹廼公。

《正韻》依亥切,哀上聲。《字彙》款乃,棹船相應聲。黃山谷曰:款乃,湖中節歌聲。《正字通》款乃,本作欸乃。今行船搖櫓,戛軋聲似之。《柳宗元詩》欸乃一聲山水綠。《元結·湖南欸乃曲》讀如矮靄是也。《劉蛻·湖中歌》靄廼。《劉言史·瀟湘詩》曖廼皆欸乃之譌。◎按欸,亞改切,應也。後人因柳集註有云:一本作襖靄。遂直音欸爲襖,乃爲靄,不知彼註自謂別本作襖靄,非謂欸乃當音襖靄也。《正韻》上聲解韻乃音靄,引柳詩:欸乃讀如襖靄。而上聲巧韻襖部不收款。去聲泰韻,乃音愛,亦引柳詩:欸乃讀如懊愛。而去聲效韻奧部不收款。至若旱韻,收款音窾,絕不註明有襖懊二音,此可證款不音襖懊,而欸之譌作款明矣。

乃有靄音,無愛音。《正韻》增音愛,非。

《字彙》《正字通》旣明辨款不音襖,欸譌作款,而《字彙》欠部款音襖,棹船相應聲。《正字通》櫓聲,自相矛盾,尤非。

【判】

判【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从刀,半聲。《玉篇》分散也。

《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

《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

《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

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

《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

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

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税】

稅【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舒芮切《集韻》《韻會》《正韻》輸芮切,音帨。《說文》租也。《廣韻》斂也。《禮·王制》古者公田藉而不稅。《春秋·宣十五年》初稅畝。《周禮·天官·司書》凡稅斂,掌事者受法焉。《前漢·食貨志》有賦有稅。稅謂公田什一,及工商虞衡之入也。賦共車馬甲兵,士徒之役,充實府庫,賜予之用。稅給郊社宗廟百神之祀,天子奉養,百官祿食,庶事之費。

《爾雅·釋詁》稅,舍也。《註》舍,放置。《史記·李斯傳》我未知所稅駕。《註》稅駕,猶解駕,言休息也。

《韻會》以物遺人曰稅。《禮·檀弓》未仕者不稅人,如稅人則以父兄之命。《註》謂遺人。

姓。《盛弘之荆州記》建州信陵縣有稅氏。千家姓云:河閒人。宋有進士稅挺。

與說通。《詩·鄘風》說于農郊。《註》說,本或作稅。毛云:舍也。

《集韻》《韻會》吐外切,音駾。《禮·檀弓》曾子曰:小功不稅,則是遠兄弟終無服也,而可乎。《註》日月已過,聞喪而服曰稅。

《服問》大功之葛,以有本爲稅。《註》稅,變易也。

《集韻》吐玩切,音彖。《禮·雜記》夫人稅衣揄狄。《疏》稅謂黑衣也。

《集韻》他括切,音脫。《左傳·成九年》晉侯見鐘儀,問之,有司對曰:鄭人所獻楚囚也。使稅之。《註》稅,解也。

《集韻》輸切,音說。田賦也。

與悅通。《史記·禮書》凡禮始乎脫,成乎文,終乎稅。《註》稅作悅,言禮終卒和悅人情。亦與襚通。《史記·陸賈傳》平原君朱建母喪,辟陽侯乃奉百金往稅。《註》稅,贈終服也。

叶大切,音耋。《王筠詩》九沸翻成緩,六輔良爲切。烟霞幸易親,龜紐詎難稅。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租】

租【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則吾切《集韻》《韻會》《正韻》宗蘇切,祖平聲。《說文》田賦也。《長箋》且,古祖字。田賦用以給宗廟,故从且。《史記·孝文紀》賜天下民田租之半。

凡稅皆曰租。《史記·馮唐傳》軍市之租。《註》謂軍中立市,市有稅,卽租也。《前漢·昭帝紀》罷榷酟官,令民得以律占租。《註》謂令民賣酒,以所得利占而輸其租。

《廣韻》積也。《詩·豳風》予所蓄租。

《六書故》田中禾稭也。《正字通》豳風蓄租,對上捋荼言。租當訓禾稾。蓄謂拾取餘稾待用。

地名。《前漢·地理志》樂浪郡夫租。

《集韻》子余切,音苴。包也。

《集韻》《韻會》將侯切,音諏。包裹也。《周禮·春官·司巫》蒩館。《註》或作租,音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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