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得神啼与鬼号

出自:宋代·刘弇《赠钱承务吟翁》

拼音:[jīng][dé,děi,de][shén][tí][yǔ,yù,yú][guǐ][hào,háo]

平仄:平平平平平仄平

何事新霜上鬓毛,从前都为作诗劳。
老松经岁材方劲,古桧吟风韵更高。
可播管弦升乐府,自堪奴仆命离骚。
冥搜直到穷源处,惊得神啼与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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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得神】1.谓得到神灵(降临)。 2.谓得其神韵,形容逼真。 3.犹得意。 4.中医学名词。谓有神气。
【鬼号】1.祖先的称号。 2.道家授予得道成仙者的尊号。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惊】

惊【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呂張切,音良。悲也。

《集韻》力讓切,音諒。義同。或作悢音京。《說文》馬駭也。《玉篇》駭也。《易·震卦》震驚百里。《詩·大雅》震驚徐方。《老子·道德經》得之若寵,失之若辱,是謂寵辱若驚。

叶居陽切,音姜。《張籍·祭韓愈詩》月中登高灘,星漢交垂芒。釣車擲長綫,有獲齊驩驚。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神】

神【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晨。《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徐曰》申卽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

《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

神明。《書·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易·繫辭》隂陽不測之謂神。《王弼云》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爲言,不可以形詰。《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

鬼神。陽魂爲神,隂魄爲鬼。氣之伸者爲神,屈者爲鬼。

諡法。《史記》民無能名曰神。

姓。漢騎都尉神矅。

升人切,音伸。《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註》海中神名。神,音伸。荼,音舒。

叶時連切,音禪。《焦仲卿詩》念與世閒辭,千萬不復全。故作不良計,勿復怨鬼神。《班固·答賓戲》言通帝王,謀合聖神,殷說夢發於傅巖,周望兆動於渭濱。《註》神,叶時連切。濱,叶,下从旦。《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鄭康成云:旦當爲神,篆字之譌。《莊子》有旦宅而無情死,亦讀爲神。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因譌爲旦耳。此說甚是,非旦可作神也。

【啼】

啼【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謕《說文》同嗁。《禮·喪大記》主人啼。《穀梁傳·僖十年》麗姬下堂而啼。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鬼】

鬼【亥集上】【鬼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居偉切,音詭。《說文》人所歸爲鬼。从人,象鬼頭。鬼隂气賊害,从厶。《爾雅·釋訓》鬼之爲言歸也。《詩·小雅》爲鬼爲蜮。《禮·禮運》列於鬼神。《註》鬼者精魂所歸。《列子·天瑞篇》精神離形。各歸其眞,故謂之鬼。鬼,歸也。歸其眞宅。

《易·旣濟》高宗伐鬼方。《詩·大雅》覃及鬼方。《傳》鬼方,遠方也。

星名。《史記·天官書》輿鬼鬼祠事,中白者爲質。《註》輿鬼,五星,其中白者爲質。

姓。《前漢·郊祀志》黃帝得寶鼎,冕侯問於鬼臾區。《註》黃帝臣也。

國名。《山海經》鬼國在負二之尸北。

烏鬼。《杜甫·遣悶詩》家家養烏鬼。《漫叟詩話》川人家家養猪,每呼猪作烏鬼聲,故謂之烏鬼。《夢溪筆談》夔州圖經稱,峽中人皆養鸕鷀,以繩繫頸使捕魚,得則倒提出之,謂之烏鬼。《元微之江陵詩》病賽烏稱鬼。《自註》南人染病,競賽烏鬼。

《揚子·方言》虔儇,慧也。自關而東趙魏之閒謂之黠。或謂之鬼。

【号】

号【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音豪。大呼也。《詩·大雅》式號式呼。《小雅》載號載呶。《傳》號呶,號呼讙呶也。

哭也。《易·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周語》夫婦哀其夜號也。而取之以逃于褒。

雞鳴也。《晉書·律歷志》雞始三號。

《廣韻》胡到切,音号。名號也。《公羊疏》春秋貴賤不嫌同號。《註》通同號稱也。《白虎通》春秋傳曰:王者受命于王,必擇天下之美號,以爲號也。《周禮·春官·大祝》掌辨六號。《註》號謂尊其名,更爲美稱。

《夏官·大司馬》家以號名。《註》鄕遂之屬謂之名,家之屬謂之號。

《冢人》詔其號。《註》謂諡號。

號令也。《易·渙卦》渙汗其大號。

號召也。《齊語》使周游四方,以號召天下之賢土。

叶胡溝切。《皮日休·悼賈文》臨汨羅之漾漾兮,想懷沙之幽憂。森樛羅以蓊鬰兮,時逬狖以相號。《集韻》本作号,又作唬。毛氏曰:从口从丂,丂音考,俗从号,非。

作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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