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
絕【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截。《說文》斷絲。从糸从刀从卪,象不連體絕二絲。《廣韻》絕作絶,非。《博雅》斷也。《玉篇》滅也。《書·甘誓》天用勦絕其命。
又《詩·小雅》終踰絕險。《箋》踰度陷絕之險。
又《禮·月令》振乏絕。《疏》不續曰絕。
又《周禮·春官·大祝》辨九祭,七曰絕祭。《註》絕肺以祭,謂之絕祭。
又《爾雅·釋木》正絕流曰亂。《註》直橫流也。《史記·天官書》絕漢抵營室。《註》索隱曰:絕,度也。《荀子·勸學篇》假舟檝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註》絕,過也。
又《屈原·離騷》萎絕其何傷兮。《註》絕,落也。
又《集韻》租悅切,音茁。義同。
又《韻補》叶此芮切。《司馬相如·哀二世賦》以絕叶勢。
【轫】
軔【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而振切,音刃。《說文》礙車也。《徐曰》止輪之轉,其物名軔。
又止物之行皆曰軔。《後漢·申屠剛傳》光武嘗欲出遊,剛諫不聽,遂以頭軔乘輿輪。《註》謂以頭止車輪也。
又去軔,輪動而車行,故凡事始啓行曰發軔。《屈原·離騷》朝發軔于天津。
又《後漢·馮衍傳》發軔新豐兮徘徊鎬京。
又與仞同。《孟子》掘井九軔。
【超】
超【酉集中】【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敕宵切《集韻》《韻會》癡宵切,音怊。《說文》跳也。《揚子·方言》超,遠也。《博雅》渡也。《釋名》超,卓也。舉脚有所卓越也。《玉篇》出前也。《左傳·僖三十三年》超乗者三百乗。《孟子》挾太山以超北海。《楚辭·卜居》寧超然高舉以保眞乎。
又姓。《廣韻》漢有太僕超喜。
又《集韻》丑小切。輕走貌。
又《集韻》他弔切,音糶。趒或作超。越也。
又《韻補》叶抽廟切。《陸雲·陸丞相誄》光被旣淳,逸軌爰超。宏綱包荒,景靈握耀。
【性】
性【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息正切,音姓。《中庸》天命之謂性。《註》性是賦命自然。《孝經·說曰》性者,生之質也。若木性則仁,金性則義,火性則禮,水性則知,土性則信。
又《通論》性者,生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杜子春讀生爲性。《賈疏》性亦訓生,義旣不殊,故後鄭不破之也。
又《貉隸註》不生乳。劉音色敬切。
又無爲而安行,曰性之。《孟子》堯舜性之也。
又姓。
又《集韻》新佞切,音胜。心悸也。《淳曰》性字从生从心,是人生來具是理于心方名曰性。
【相】
相【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說文》省視也。
又《廣韻》共也。《正韻》交相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公羊傳·桓三年》胥命者何,相命也。《註》胥,相也。相與胥音別義通。
又質也。《詩·大雅》追琢其章,金玉其相。
又相思,木名。《左思·吳都賦》相思之樹。《註》大樹也。東冶有之。
又《唐韻》《正韻》息亮切,襄去聲。《爾雅·釋詁》視也。《左傳·隱十一年》相時而動。
又《集韻》助也。《易·泰卦》輔相天地之宜。《書·立政》用勱相我國家。
又《爾雅·釋詁》導也。
又勴也。《註》謂贊勉。《疏》鄉飲酒云:相者,一人敎導,卽贊勉也。
又《增韻》。
又《廣韻》扶也。《禮·禮器》樂有相步。《註》扶工也。
又《小爾雅》治也。《左傳·昭九年》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註》楚之先祝融,主治火事。
又選擇也。《周禮·春官·簭人》上春相簭。《註》謂更選擇其蓍也。
又送杵聲。《禮·曲禮》鄰有喪,舂不相。《註》相者,聲以相助,歌以助舂,猶引重者呼邪許也。
又相術。《左傳·文元年》內史叔服能相人。
又月名。《爾雅·釋天》七月爲相。
又官名。《呂覽》相者,百官之長也。《古三墳》伏犧氏上相共工,下相皇桓。《前漢·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
又計相。《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註》專主計籍。
又內相。《唐書·陸贄傳》贄爲翰林時,號內相。
又家相。《禮·曲禮》士不名家相。《註》主知家務者。
又《周禮·春官》有馮相氏。《夏官》有方相氏。
又樂器。《禮·樂記》治亂以相。《註》相卽拊也。亦以節樂,以韋爲表,裝之以穅。穅,一名相,因以名焉。
又星名。《石申星經》相星在北極斗南。
又江神,名奇相。見《博雅》。
又太史祥風,以占吉凶。《古今注》作伺風鳥,夏禹所作也。
又藥名。《本草綱目》相,麻黃別名。相鳥,馬蘭別名。
又地名。《商書序》河稟甲居相。《註》在河北。令魏郡有相縣。
又州名。後魏置相州,唐曰鄴都。
又姓。《後漢·南蠻傳》武落鐘離山出四姓,一曰相氏。《後秦》相雲。《北齊》相願。
又相里,務相,空相,熊相,倚相,京相,沂相,俱複姓。
又《字彙補》音禳。《禮·祭法》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註》相近當爲禳祈,王肅又作祖迎。
又叶思必切,音悉。《杜甫·漫興絕句》恰似春風相欺得,夜來吹折數枝花。《陸游詩話》白樂天用相字,多作思必切,如爲問長安月,如何不相離是也。此詩相欺,亦當讀入聲。《說文》易緯文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故从目从木。《正字通》相,俗作爲二,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