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
儻【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20画
《唐韻》他朗切《集韻》《韻會》坦朗切《正韻》他曩切,湯上聲。倜儻,卓異也。《史記·司馬相如傳》俶儻瑰瑋。《前漢·史丹傳》儻蕩不備。《註》豁達也。
又《關尹子·一宇篇》心儻儻,物迭迭。《註》儻儻,猶儃儃。
又或然之辭。儵忽不可期也。《莊子·天地篇》儻乎若行,而失道也。《繕性篇》軒冕在身,非性命也,物之儻來寄也。
又《莊子·天下篇》時恣縱而不儻。《註》儻,苟也。
又《韻會》通作黨。《前漢·董仲舒傳》黨可得見乎。《揚雄傳》黨鬼神可也。本作儻。俗作倘。
【复】
復【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房六切,音伏。《說文》往來也。《廣韻》返也。《書·舜典》如五器卒乃復。《傳》復,還也。《詩·小雅》言歸思復。
又《韻會》答也。《書·說命》說復于王。
又《韻會》白也。《禮·曲禮》願有復也。
又《韻會》反命也。《周禮·天官》諸臣之復。《註》復,報也,反也。《疏》謂羣臣受王命,使臣行之訖,反報於王也。
又招魂曰復。《禮·檀弓》復盡愛之道也。《註》復謂招魂,庶幾其精氣之反。
又興復。《諸葛亮·出師表》興復漢室,還於舊都。
又姓。《正字通》元有復見心。
又州名。《隋書·地理志》後周置復州,大業初改曰沔州。
又復陶,官名。《左傳·襄三十年》使爲君復陶。《註》復陶,衣服之官也。
又衣名。《左傳·昭十二年》王皮冠秦復陶。《註》秦所遺羽衣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方六切,音福。《集韻》重也。《正韻》反覆也。《易·復卦》反復其道。《詩·小雅》顧我復我。《註》謂迴轉反復之也。
又《正韻》復,除也。《前漢·高帝紀》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戸勿事。《註》復其身,及一戸之內,皆不徭役也。
又與複通。《史記·秦始皇紀》爲復道,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前漢·高帝紀》上從復道上,望見諸將往往耦語。《註》上下有道,故謂之復。
又與覆通。《詩·大雅》陶復陶穴。《音義》復,累土於地上。《說文》作覆。
又《集韻》《韻會》《正韻》浮富切,浮去聲。《集韻》又也。《增韻》再也。《詩·大雅·大明序》文王有明德,故天復命武王也。
又叶房月切,音伐。《韓愈·招揚之罘詩》禮稱獨學陋,易貴不遠復。作詩招之罘,日夕抱饑渴。渴,巨列切。
又。
【斗】
斗【卯集下】【斗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當口切,音陡。《說文》大升也。《羣經音辨》升十之也。《史記·李斯傳》平斗斛度量。《前漢·律歷志》斗者,聚升之量也。
又宿名。《春秋·運斗樞》第一至第四爲魁,第五至第七爲杓,合爲斗。居隂播陽,故稱北斗。《易·豐卦》日中見斗。《疏》日中盛明之時,而斗星顯見。《詩·小雅》維北有斗。《疏》維此天上,其北則有斗星。《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也。《又》衡殷南斗。《註》南斗六星爲天廟,丞相大宰之位。
又酒器。《詩·大雅》酌以大斗。《疏》大斗長三尺,謂其柄也。蓋從大器挹之於樽,用此勺耳。《史記·滑稽傳》目眙不禁,飮可七八斗。
又吳中市魚亦以斗計。《松陵倡和詩》一斗霜鱗換濁醪。
又《前漢·王莽傳》作威斗,長二尺五寸。
又《周禮·地官·序官掌染革註》染革藍蒨象斗之屬。《疏》象斗,染黑。
又《尚書序》皆科斗文字。《疏》科斗,蟲名。蝦蟆子也。書形似之。
又《史記·封禪書》成山斗入海。《註》謂斗絕曲入海也。
又《韓愈·答張十一詩》斗覺霜毛一半加。
又《集韻》《正韻》腫庾切,音主。枓,或省作斗。勺也。《周禮·春官·鬯人》大喪之大渳設斗。《註》所以沃尸也。《釋文》斗依注,音主。
【筲】
筲【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正韻》所交切《集韻》師交切,,南楚謂之筲。
又《類篇》陳留謂飯帚曰筲。一曰飯器,容五升。一曰宋、魏謂筯筩爲筲,與䈰同。
又《集韻》色角切,音朔。義同。
【算】
算【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蘇管切《集韻》《韻會》《正韻》損管切,音篹。《海篇》酸上聲。《廣韻》物數也。《儀禮·鄕飮酒禮》無算爵,無算樂。《註》算,數也。賔主燕飮,爵行無數,醉而止也。燕樂亦無數,或閒或合,盡歡而止也。《前漢·景帝紀》後二年詔曰:今訾算十以上廼得官,廉士算不必衆,有市籍不得官,無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長利。《註》應劭曰:古者疾吏之貪,衣食足,知榮辱,限訾十算廼得爲吏。十算,十萬也。賈人有財,不得爲吏,廉士無訾又不得官,故減訾四算得官矣。師古曰:訾與貲同。
又《集韻》緒纂切,又須兗切,音選。義同。
又竹器。《史記·鄭莊傳》其餽遺人不過算器食。《註》徐廣曰:算,竹器。
又《集韻》《正韻》蘇貫切,音蒜。計歷數者也。《世本》黃帝時隷首作算數。《前漢·律歷志》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爲一握。徑象乾律黃鐘之一,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
又《藝文志》曆家有《許商算術》二十六卷,《杜忠算術》十六卷。《後漢·馬嚴傳註》《劉·九章算術》:方田第一,粟米第二,差分第三,少廣第四,商功第五,均輸第六,盈不足第七,方程第八,句股第九。
又投壷較射,數勝負之籌曰算。《儀禮·鄕射禮》一人執算以從之。《周禮·春官》《太史》:凡射事,飾中舍算。《註》謂設算於中,以待射時而取之,中則釋之。《禮·投壷》二算爲純,一算爲奇。《註》純,全也。二算合爲一,全也。一算謂不滿純者。算之多少視坐上之人數,每人四矢,亦四算也。
又籌畫也。《揚子·法言》爲國不廸其法,望其效,譬諸算乎。《註》欲治而不用先王之法,猶無財運算,無益于富也。
又智也。《列子·力命篇》自長非所增,自短非所損,算之所亡若何。《註》算,猶智也。
又與筴同。《儀禮·旣夕》主人之史請讀賵執算。《註》古文算皆爲筴。
又叶音訕。《陸機·擬良宴詩》四座咸同志,羽觴不可算。高談一何綺,蔚若朝霞爛。《集韻》或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