憯刻以诛收

出自:宋代·吕南公《粟熟二首 其二》

拼音:[cǎn][kè][yǐ][zhū][shōu]

平仄:仄仄仄平平

种田亦耕山,投隙若避殴。
辛勤望成熟,得慰饥歉口。
彼豪岂知苦,踞坐科秉籔。
憯刻以诛收,奇赢复何有。
尚喜不荒空,呼邻买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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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憯】

憯【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正字通》俗七感切,音慘。《說文》痛也。从心朁聲。《詩·小雅》胡憯莫懲。

曾也。《詩·小雅》憯莫懲嗟。

《大雅》憯不畏明。

《集韻》此忝切。亦痛也。

【刻】

刻【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克。《說文》鏤也。从刀,亥聲。一曰痛也。《玉篇》割也。

《廣韻》剝也。

《韻會》刻薄,慘覈也。

《爾雅·釋器》木謂之刻。

《韻會》刻,漏也。鍥漏箭,以日晷爲刻,故因謂晷度曰刻。

害也。《書·微子》我舊云刻子。《註》我前日所言,適以害子。

《爾雅·釋獸》豕,其跡刻。《疏》其跡名刻。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诛】

誅【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陟輸切《集韻》《韻會》追輸切,法志》征暴誅悖,治之威也。《莊子·庚桑楚》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人得而誅之,爲不善乎幽暗之中者,鬼得而誅之。

《釋名》罪及餘人曰誅。誅,株也。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周禮·秋官·司烜氏》軍旅修火禁,邦若屋誅,則爲明竁焉。《註》鄭司農云:屋誅,謂夷三族。

《易·雜卦》明夷誅也。《註》誅,傷也。

《晉語》小國敖,大國襲焉,曰誅。

《玉篇》罰也。《禮·曲禮》以足蹙路馬芻有誅,齒路馬有誅。《註》誅,罰也。

《類篇》責也。《左傳·襄三十一年》誅求無時。《註》誅,責也。《周禮·天官·大宰》誅以馭其過。《疏》人有過失,非故爲之者,則以言語責讓之。

翦除也。《晉語》故以惠誅怨。《註》誅,除也。《楚辭·卜居》寧誅鋤草茅,以力耕乎。《杜甫·岳麓山道林二寺詩》傍此煙霞茅可誅。《正字通》翦茅爲屋。借用誅字。

叶之由切,音周。《華覈·自責文》不敢違敕,懼速罪誅,冒承詔命,魂逝形留。

叶株遇切,株去聲。《蔡邕·釋誨》下獲熏胥之辜,高受滅家之誅,前車已覆,襲軌而騖。

【收】

收【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㧃《唐韻》式周切《集韻》尸周切,音荍。《說文》捕也。《五經文字》作収,訛。《詩·大雅》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傳》收,拘收也。

《詩·周頌》我其收之。《傳》收,聚也。

《禮·玉藻》有事則收之。《疏》當有事之時,則收斂之。

《左傳·襄二十七年》何以恤我,我其收之。《註》收,取也。

《戰國策》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註》收,猶息也。

《博雅》收,振也。《中庸》振河海而不洩。《朱傳》振,收也。

車軫也。《詩·秦風》小戎俴收。《傳》收,軫也。

夏冠名。《儀禮·士冠禮》周弁,殷冔,夏收。《註》收,言所以收斂髮也。

神名。《禮·月令》其神蓐收。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舒救切,音狩。獲多也。《禮·月令》農事備收。《釋文》收,如字,又守又反。

《易·井卦》井收勿幕。《疏》凡物可收成者,則謂之收。《朱子·本義》收,汲取也。詩救反,又如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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