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
未【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
又《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
又《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
又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怕】
怕【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韓愈·二鳥詩》鬼神怕嘲詠。
又姓。唐有怕善,宋有怕籛。
又《廣韻》普伯切《集韻》《類篇》匹陌切,音柏。《說文》無爲也。
又《集韻》白各切《正韻》弼各切,與泊通。《集韻》憺怕,靜也。《老子·道德經》我獨泊兮其未兆。或作怕。
【酒】
酒【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子酉切,愀上聲。《說文》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釋名》酒,酉也,釀之米麴,酉澤久而味美也。亦言踧也,能否皆彊相踧持飮之也。
又入口咽之,皆踧其面也。《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淸酒。《註》事酒,有事而飮也。昔酒,無事而飮也。淸酒,祭祀之酒。《前漢·食貨志》酒,百藥之長。《東方朔傳》銷憂者莫若酒。《江純·酒誥》酒之所興,肇自上皇,成之帝女,一曰杜康。
又酒,明水也。《禮·明堂位》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
又天酒,甘露也。《瑞應圖》王者施德惠,則甘露降,一名天酒。
又官名。《周禮·天官》酒正。《註》酒官之長。《又》女酒。《註》女奴曉酒者。
又祭酒,尊稱之號。《前漢·伍被傳》號爲劉氏祭酒。《註》祭時惟尊長酹酒也。
又酒旗,星名。《曹植·酒賦》仰漢旗之景曜,協嘉號於天辰。
又地名。《左傳·莊二十二年》王與虢公酒泉之邑。《註》邑在河南。
又《前漢·武帝紀》以其地爲武威酒泉郡。《註》酒泉,今肅州。
又姓。明有酒好德。
又人名。《史記·晉世家》靜公俱酒。
又《韻補》叶子小切,音剿。《詩·鄭風》叔于狩,巷無飮酒。豈無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易林》白茅醴酒,靈巫拜禱。神嘻飮食,使人壽老。
又叶子與切,音苴。《張超·誚靑衣賦》東向長跪,接狎歡酒。悉請諸靈,邪僻無主。
【客】
客【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苦格切《集韻》《韻會》《正韻》乞格切,坑入聲。《說文》寄也。从宀各聲。
又《廣韻》賔客。《周禮·秋官》大行人掌大賔之禮,及大客之儀。《註》大賔爲五等諸侯,大客卽其孤卿。
又《司儀》諸公相爲賔,諸公之臣相爲國客。
又主客。《禮·郊特牲》天子無客禮,莫敢爲主焉。
又《左傳·僖二十四年》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爲客。
又凡自外至者皆曰客。《易·需卦》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又外亦曰客。《易·繫辭》重門擊柝,以待暴客。
又姓。《正字通》漢客孫,廣德人。
又叶苦各切,音恪。《詩·小雅》所謂伊人,於焉嘉客。叶上夕藿。夕音削。
又《楚辭·哀郢》順風波以從流兮,焉洋洋而爲客。凌陽侯之氾濫兮,忽翺翔之焉薄。
【来】
來【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徠《廣韻》落哀切《集韻》《韻會》《正韻》郞才切,賴平聲。至也,還也,及也。《禮·曲禮》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
又《公羊傳·隱五年》公觀魚於棠,登來之也。《註》登讀爲得,齊人謂求得爲登來。
又玄孫之子曰來孫。
又麥名。《詩·周頌》貽我來牟。《前漢·劉向傳》作飴我釐麰。亦作䅘。
又呼也。《周禮·春官》大祝來瞽令臯舞。
又姓。
又《集韻》洛代切,音賚。撫其至日來。《孟子》放勳曰:勞之來之。
又叶鄰奚切,音離。《詩·邶風》莫往莫來,悠悠我思。《素問》恬澹虛無,眞氣從之。精神守內,病安從來。
又叶郞狄切,音力。《詩·小雅》東人之子,職勞不來。叶下服。《大雅》經始勿亟,庶民子來。
又叶落蓋切,音賴。《屈原·離騷》因氣變而遂會舉兮,忽神奔而鬼怪。時髣髴以遙見兮,精皎皎以往來。
又叶良置切,音利。《荀子·賦篇》一往一來,結尾以爲事。
【操】
操【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七刀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刀切,草平聲。《說文》把持也。《禮·曲禮》謀於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左傳·襄三十一年》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前漢·貢禹傳》勇猛能操切百姓者。《註》操,持也。切,刻也。
又姓。明嘉靖給事中操守經,江西浮梁人。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七到切,音糙。所守也,持念也。《前漢·張湯傳》湯客田甲有賢操。《註》所執持之志行也。《後漢·趙熹傳》熹少有節操。
又風調曰操。《南史·袁粲傳》淸整有風操。
又琴曲也。《後漢·曹褒傳》樂詩曲操,以俟君子。《註》《劉向·別錄》曰:君子因雅琴以致思,其道閉塞,悲愁而作者,名其曲曰操。言遇災害,不失其操也。
【戈】
戈【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廣二寸,用以鉤害人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戈柲六尺有六寸。《又》戈廣二寸,內倍之,胡三之,援四之。《註》內謂胡以內接柲者也,胡,其孑也,援,直刃也。《釋名》戈,過也。所刺擣則決,所鉤引則制之,弗得過也。《書·牧誓》稱爾戈。《註》戈,短兵也。人執以舉之,故言稱也。
又《典略》周有孤父之戈。
又國名。在宋鄭之閒,寒浞子豷封于戈,少康滅之。
又姓。《史記》夏後有戈氏,宋戈彥,明戈鎬。
又司戈,武職,從八品,唐天授年閒置。从弋,一橫之。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