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
下【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丅遐上聲。在下之下,對上之稱。《易·乾·文言》本乎地者親下。
又《說文》底也。《玉篇》後也。
又賤也。
又《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鄭註》下謂君所。《賈疏》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視袷已下,故言下也。
又《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
又《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
又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又《韻補》叶後五切,音戶。《詩·召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與女叶。《吳棫曰》毛詩下字一十有七,陸德明皆此讀。《第·古音考》與吳同。
又叶胡佐切,音賀。《曹丕·寡婦賦》風至兮淸厲,隂雲曀兮雨未下。伏枕兮忘寐,逮乎朝兮起坐。
【土】
土【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他魯切《集韻》《韻會》統五切,吐上聲。五行之一。《說文》地之吐生物者也。二象地之下,地之中,丨物出形也。《易·離彖傳》百穀草木麗乎土。《書·禹貢》冀州厥土惟白壤,兗州厥土黑墳,靑州厥土白墳,徐州厥土赤埴墳,揚州荆州厥土惟塗泥,豫州厥土惟壤下土墳壚,梁州厥土靑黎,雍州厥土惟黃壤。
又《書·禹貢》徐州厥貢惟土五色。《註》諸侯受命,各錫以方色土,建大社于國中,一曰冢土。《詩·大雅》乃立冢土。
又后土,取厚載之義。共工氏子句龍爲后土,位在中央,主於四季各十八日。《禮·月令》中央土,其日戊己,其帝黃帝,其神后土。《周禮·冬官考工記》土以黃,其象方。
又星土,星所主土。《周禮·春官》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
又度也。土圭之土訓度。詳圭字註。
又業也。《皇極經世》獨夫以百畝爲土,大夫以百里爲土,諸侯以四境爲土,天子以九州爲土,仲尼以萬世爲土。
又星名,一曰鎮星。《漢書》作塡。詳塡字註。
又地名。《春秋·僖二十八年》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衞子,莒子,盟于踐土。《註》鄭地。
又姓。句龍爲后土,子孫爲氏。
又《廣韻》《正韻》徒古切《集韻》《韻會》動五切,音杜。《揚子·方言》東齊謂根曰土,非專指桑根白皮。《郭璞註》《方言》引《詩》作桑土,非。
又《集韻》《韻會》《正韻》董五切,音覩。圜土,獄城也。《周禮·秋官》以圜土聚敎罷民。
又《介之推龍蛇歌》五蛇從之,周流天下。龍反其淵,安其壤土。下音戸,尸土俱在姥韻。《字彙》作叶音,非。
又《集韻》丑下切,音姹。土苴,不眞物。一曰查滓,糞草糟粕之類。
又《字彙補》同都切,音徒。土門,北方之族。門音瞞。見周書異域傳。
【均】
均【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居勻切《集韻》《韻會》《正韻》規倫切,音鈞。《說文》平也。《詩·小推》大夫不均。《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法,均齊天下之政。《春官》軍禮有五二日大均之禮,恤衆也。
又調也。《詩·小雅》六轡旣均。
又徧也。《易·說卦》坤爲均。《莊子·寓言篇》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循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
又天子設四代之學,曰成均,見《禮·文王世子註》。
又造瓦之具,旋轉者也。董仲舒曰:泥之在均,惟甄者之所爲。
又樂器。《禮·樂記》樂所以立均。《尚書疏》堂上之樂,皆受笙均。堂下之樂,皆受磬均。《後漢·律歷志》冬夏至,八音,聽五均。《註》均,長七尺,繫以絲,以節樂音。
又均服,戎服也。《左傳·僖五年》均服振振。亦作袀。
又地名。均,古麇國,在襄陽。《唐書·中宗紀》嗣聖元年,太后遷帝房州。
又遷于均。
又《集韻》王問切《正韻》禹慍切,音韻。《說文先訓》古無韻字,均卽韻也。
又與專切,音沿。《史記·夏本紀》均河海,通淮泗。《鄭元曰》均讀沿。
又叶古頑切,音鰥。《韓愈·孟郊失子詩》問天生下人,薄厚胡不均。夫曰天地人,由來不相關。
又通作鈞。《書·泰誓》厥罪惟鈞。
又或作旬。《禮·內則》旬而見。《周禮·地官》均人公旬用三日。《註》均古通旬。別作。
【付】
付【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方遇切,音傳。畀也,授也。《孔叢子·記義篇》孔子曰:若苟付可付。則己不勞,而賢才不失矣。
又《集韻》符遇切。同祔。祭名。《周禮·春官》大祝,言甸人讀禱付練祥掌國事。《註》付當爲祔。
又姓。《說文》从寸持物對人。《徐鉉曰》寸,手也。亦作仅。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