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无【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註》虛無皆有閒隙。《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集韻》無或作橆。韻會,,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徽】
徽【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音揮。《說文》衺幅也。
又《爾雅·釋詁》善也。《疏》徽者,美善也。《書·舜典》愼徽五典。《詩·小雅》君子有徽猷。
又太姒嗣徽音。
又《正字通》琴節曰徽。《前漢·揚雄傳》高張急徽。《註》琴徽也,所以表發撫抑之處。《嵆康·琴賦》徽以鍾山之玉。《註》以玉爲徽也。
又《說文》三糾繩也。《玉篇》徽,大索也。《易·坎卦》繫用徽纆。《揚雄·解嘲》折脅拉髂,免於徽索。
又徽嫿,奔馳貌。《馬融·廣成頌》徽嫿霍奕,別騖分奔。
又州名。《宋史·地理志》宣和三年,改歙州爲徽州。
又與幑通。幟也。《禮·大傳》聖人南面而治天下,必改正朔,殊徽號。《註》徽號,旌旗之屬也。《揚雄·羽獵賦》徽車輕武。《註》徽車,有徽幟之車也。
又與褘通。《張衡·思賦》揚雜錯之袿徽。《註》爾雅曰:婦人之徽謂之褵。郭璞云:卽今之香纓也。◎按《爾雅·釋器》本作褘。
【轸】
軫【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集韻》《韻會》《正韻》止忍切,音胗。《說文》車後橫木也。
又《廣韻》轉也,動也。《揚子·太經》軫轉其道。
又車衆盛也。《淮南子·兵略訓》士卒殷軫。《註》殷軫,乗輿多盛貌。
又紆軫,隱曲也。《楚辭·九章》心鬱結而紆軫。
又地形盤曲貌。《後漢·馮衍傳》路紆軫而多艱。
又軫懷,痛念也。《楚辭·九章》出國門而軫懷。
又《韻會》宿名。《史記·律書》軫者,言萬物益大而軫軫然也。
又《天官書》軫爲車,主風。《註》軫與巽同位,車動行疾有似于風,故主風。
又琴下轉絃者謂之軫。《李白詩》拂霜弄瑤琴。
又國名。《左傳·桓十一年》楚屈瑕將盟貳、軫。《註》貳、軫皆國名。
又姓。○按《考工記》加軫與轐焉。鄭註云:軫,輿也。《輪人》軫圍註:軫,輿後橫者也。《輈人》軫之方也,以象地也。疏云:象地以輿方而言,不言輿言軫者,軫,輿之本也。戴侗據輿方之說以駁鄭氏,謂軫爲輿四面木。《博雅》軫謂之枕,《釋名》軫,枕也。軫橫在前如臥牀之有橫枕也。枕有橫無直,則四面之說非也。《韻會》軫註引《秦風·小戎》俴收註云:收,軫也。疏云:大車前軫至後軫其深八尺,兵車之軫四尺四寸,比之爲淺,故曰俴收。收者,車前後兩端橫木所以收斂所載也。合鄭註與《詩》疏觀之,則是四面方者爲輿,前後橫者爲軫,皆加于伏兔之上以載人物者也。鄭註屢變其辭,非自相矛盾,各就本文所重言之耳。
【亦】
亦【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睪。總也,又也。
又傍及之詞。
又姓。宋開禧進士亦尚節,明參將亦孔昭。
又同奕。《詩·周頌》亦服爾耕。《箋》亦,大也。《正義》亦奕義通。亦本作與掖同。《詩·衡門序》誘掖其君。《釋文》《石經》作亦。亦,古掖字也,左右肘脅之閒曰掖。後从肉作腋。
【弦】
弦【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賢。《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又半月曰弦。《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
又國名。《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哀四年》齊乞弦施救范氏。《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
又脈數曰弦。《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
又弦蒲,弦中,皆地名。《前漢·地理志》正西曰雍州,藪曰弦蒲。《註》在汧縣,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
又與絃通。《禮·文王世子》春誦夏弦。《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