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
徒【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步行也。《易·賁卦》舍車而徒。
又步卒也。《詩·魯頌》公徒三萬。
又《爾雅·釋訓》徒輦者也。《疏》會同田獵,人挽輦以徒行也。《詩·小雅》徒御不驚。
又《玉篇》衆也。《書·仲虺之誥》實繁有徒。《前漢·東方朔傳》人至察,則無徒。
又《廣韻》空也。《爾雅·釋訓》暴虎,徒搏也。《註》空手執也。
又《廣雅》徒,袒也。《史記·張儀傳》秦人捐甲,徒裼以趨敵。
又《正韻》但也。《孟子》徒善不足以爲政。
又《廣韻》黨也。《張衡·思賦》朋精粹而爲徒。
又弟子曰徒。《論語》非吾徒也。《後漢·鄭康成傳》扶風馬融,門徒四百餘人。
又《廣韻》徒隷也。《周禮·天官》冢宰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疏》胥有才智爲什長,徒給使役,故一胥十徒。
又司徒,官名。《書·舜典》汝作司徒。《周禮·地官·司徒疏》司徒,主衆徒也。
又丹徒,縣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有丹徒縣。《註》卽春秋云朱方也。《地志》秦望氣者言其地有王氣,始皇使赭衣徒三千鑿京峴山,以敗其勢,因名丹徒。
又罪名。《唐書·有五,其三曰徒。徒者,奴也。蓋奴辱之,量其罪之輕重,有年數而捨。
又申徒,登徒,司徒,複姓。《風俗通》申屠氏,隨音改爲申徒氏,夏有申徒狄。《宋玉·好色賦序》大夫登徒子,侍於楚王。《註》登徒,姓也。《姓譜》舜嘗爲堯司徒,支孫氏焉。
又叶唐何切,音駝。《道藏歌》運役自然氣,於是息三徒。一暢萬劫感,慶賀西王那。
【传】
傳【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直攣切《集韻》《韻會》《正韻》重緣切,音椽。轉也。《左傳·莊九年》公喪戎路,傳乗而歸。《註》戎路,兵車。傳乗,乗他車。《釋文》傳,直專反。
又丁戀反。
又《正韻》授也,續也,布也。《周禮·夏官·訓方氏》誦四方之傳道。《註》傳說往古之事也。讀平聲。
又《禮·曲禮》七十曰老而傳。《註》倦勤,傳家事于子也。
又《禮·內則》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傳。《註》移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株戀切,專去聲。傳舍。《釋名》傳,轉也。人所止息,去者復來。轉,相傳無常主也。《史記·酈食其傳註》高陽傳舍。
又《說文》遽也,驛遞曰傳。《禮·玉藻》士曰傳遽之臣。《註》驛傳車馬,所以供急遽之令,士賤而給役使,故自稱如此。
又古者以車駕馬,乗詣京師,謂之傳車。後又置驛騎,用單馬乗之,若今之遞馬。凡四馬高足爲置傳,四馬中足爲馳傳,四馬下足爲乗傳,一馬二馬爲軺傳。漢律,諸當乗傳及發駕置傳者,皆持尺五寸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乗傳參封之。參,三也。有期會絫封兩端,端各兩封,凡四封。乗置馳傳五封之,兩端各二,中央一軺,傳兩馬再封之,一馬一封,以馬駕軺車而乗傳,曰一封軺傳。
又關傳。《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則以節傳出之。《前漢·文帝紀》《註》張晏曰:信也,若今過所也。如淳曰: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謂之傳。師古曰:今或用棨刻木爲合符。《後漢·蕃傳》投傳而去。《註》符也。丁戀切。《釋名》傳,轉也。轉移所在,執以爲信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柱戀切,音瑑。訓也。賢人之書曰傳。
又紀載事迹以傳於世亦曰傳,諸史列傳是也。《釋名》傳,傳也。以傳示後人也。
又續也。《孟子》傳食於諸侯。
又叶重倫切,音。《前漢·敘傳》帝庸親親,厥國五分,德不堪寵,四支不傳。◎按諸字書傳本有直攣、知戀、直戀三切,《廣韻》分析極細,《正韻》因之。然歷考經史註疏,驛傳之傳,平、去二音可以互讀,至傳道、傳聞、傳授之傳,乃一定之平聲,紀載之傳,一定之去聲。此音之分動靜,不可易者也。《正字通》專闢動靜字音之說,每於此等處,爲渾同之說以亂之,此斷斷不可从者。
又按《廣韻》二仙,傳,直攣切,音椽,又持戀,丁戀二切。三十三線,傳,直戀切,卽持戀切。知戀切,卽丁戀切。丁戀切蓋用交互門法,不如用音和知戀切爲安也。
【辟】
辟【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
又人稱天曰辟。《詩·大雅》蕩蕩上帝,下民之辟。
又妻稱夫亦曰辟。《禮·曲禮》妻祭夫曰皇辟。
又《說文》法也。《書·酒誥》越尹人祇辟。《註》正身敬法也。
又明也。《禮·王制》天子曰辟廱。《註》辟,明也。廱,和也。使天下之人皆明達和諧也。
又《祭統》對揚以辟之。《註》對,遂也。辟,明也。言遂揚君命,以明我先祖之德也。
又徵辟也。《後漢·鍾皓傳》前後九辟公府,皆不就。《晉書·王褒傳》三徵七辟。
又星名,與璧同。《禮·月令》仲冬之月日在斗、昏、東辟中。
又姓。
又《廣韻》普擊切《集韻》《韻會》匹辟切《正韻》匹亦切,音僻。與僻同。偏也,邪也。《禮·玉藻》非辟之心無自入也。《左傳·昭六年》楚辟我衷,若何效辟。《註》辟,邪也。衷,正也。
又傾也,側也。《禮·曲禮》辟咡詔之。《註》謂傾頭與語也。
又威儀習孰少誠實曰辟。《論語》師也辟。《又》友便辟。
又辟名,空名也。《周禮·天官》凡失財、用物、辟名者。《註》辟名,詐爲書,以空作見,文書與實不相應也。
又》以八辟麗邦法。
又與闢通。《孟子》辟土地。
又辟除行人也。《周禮·秋官》王燕出入,則前車而辟。《孟子》行辟人可也。
又衆人驚退也。《史記·項羽紀》人馬俱驚,辟易數里。《註》言人馬開張易舊處也。
又鞭辟,策勵也。程子曰:學要鞭辟近裏。朱子曰:辟如驅辟一般,大約要鞭督向裏去。
又與擗通。拊胷也。《詩·邶風》寤辟有摽。《禮·檀弓》辟踊。
又與躄通。足病不能行也。《賈誼·治安策》非亶倒縣而已。
又類辟。
又辟歷,雷聲。別作霹靂。
又《集韻》《正韻》毗義切。與避同。《詩·魏風》宛然左辟。《註》讓而避者必左。《禮·儒行》內稱不辟親,外舉不辟怨。
又與睥同。《史記·灌夫傳》辟睨兩宮閒。《註》與睥睨同。邪視也。
又《集韻》《正韻》匹智切,與譬同。《禮·坊記》君子之道,辟則坊與。《中庸》辟,如行遠。
又《廣韻》《集韻》《韻會》博厄切,音百。《禮·內則》麕爲辟雞。《註》聶而切之也。
又與擘同。析裂也。《禮·喪大記》絞一幅爲三不辟。《疏》大斂之絞旣小,不復擘裂其末。
又《正韻》莫禮切,音米。與弭同。《禮·郊特牲》有由辟焉。《註》謂弭災兵也。
又《集韻》頻彌切《正韻》蒲麋切,音皮。與紕同。帶之緣飾也。《禮·玉藻》天子素帶朱裏終辟。《註》辟,緣也。終,竟也。天子熟絹爲帶,用朱于裏,終此帶盡緣之也。
又《集韻》必郢切,音丙。除也。《莊子·庚桑楚》至信辟金。
【谷】
谷【酉集中】【谷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祿切,音穀。《說文》泉出通川爲谷。从水半見,出於口。《韻會》兩山閒流水之道也。《爾雅·釋水》水注谿曰谷。《疏》謂山谷中水註入㵎谿也。《易·井卦》井谷射鮒。《註》谿谷出水,從上注下。《公羊傳·僖三年》桓公曰:無障谷。《註》水注川曰谿,注谿曰谷。《禮·祭法》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老子·道德經》江海所以能爲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
又谷水。《管子·度地篇》山之溝一有水一無水者,命曰谷水。
又暘谷,日所出處。昧谷。日所入處。《書·堯典》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暘谷。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
又《集韻》窮也。《詩·大雅》進退維谷。《疏》谷謂山谷,墜谷,是窮困之義。
又《廣韻》養也。《老子·道德經》谷神不死。
又《爾雅·釋天》東風謂之谷風。《詩·邶風》習習谷風。《詩詁》風出谷中也。《疏》谷之言穀。穀,生也。生長之風也。《前漢·王莽傳》其夕穀風迅疾。《師古曰》卽谷風。
又《韻會》竹溝曰谷。《前漢·律歷志》黃帝使伶倫取竹之解谷。《註》解,脫也。谷,溝也。取竹之無谷節者,一說解谷,昆侖之北谷名也。
又壑谷,窟室也。《左傳·襄三十年》鄭伯有爲窟室夜飮,朝者曰:公焉在,其人曰:吾公在壑谷。《註》地室也。
又人足內踝前後一寸陷中,曰然谷穴。《奇經考》隂蹻之脈,起于跟中足少陽然谷穴之後。
又地名。《春秋·定十年》公會齊侯于夾谷。《杜註》卽祝其也。
又郡縣名。《前漢·地理志》上谷郡,秦置。《魏書·地形志》谷陽縣,屬留郡。
又山名。《山海經》波谷山者,有大人之國。
又姓。漢有谷永。
又複姓。金有夾谷謝奴。《金·國語姓氏解》夾谷曰仝。
又《廣韻》余蜀切《集韻》《韻會》兪玉切,音欲。義與《說文》《爾雅》同。
又姓。北魏有谷渾氏。
又吐谷渾氏。《金壷字考》音突浴魂。
又《廣韻》《集韻》《韻會》盧谷切,音鹿。《史記·匈奴傳》置左右谷蠡王。《註》谷蠡,音鹿離。
又叶乞約切,音却。《史記·龜筴傳》有介之蟲,置之谿谷。收牧人民,爲之城郭。
又叶魚律切,音聿。《易林》鹿畏人匿,俱入深谷。命短不長,爲虎所得。《音學五書》山谷之谷,雖有穀、欲二音,其實欲乃正音。《易》井谷,陸德明一音浴,《書》暘谷,一音欲,《左傳》南谷中,一音欲,《史記·樊噲傳》橫谷,《正義》音欲,《貨殖·傳》谷量牛馬,索隱音欲,苦縣《老子銘》書谷神作浴神是也。轉平聲則音臾,上聲則音與,去聲則音裕。今人讀谷爲穀而加山作峪,乃音裕,非。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