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
悉【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息七切,音膝。詳盡也,諳究也。知也。
又姓。《六書總要》从心釆,會意。釆,古辨字。取明析之義。與采字不同。
【救】
救【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居祐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又切,音廏。《說文》止也。《博雅》助也。《廣韻》護也。《書·太甲》尚賴匡救之德。《詩·大雅》式救爾後。
又《周禮·地官·司救註》救,猶禁也,以禮防禁人之過者也。
又《爾雅·釋器》絇謂之救。《註》救絲以爲絇。
又姓。《風俗通》諫議大夫救仁。
又《集韻》恭于切,音拘。《周禮·司救》劉昌宗讀。
又《韻補》叶居尤切。《詩·邶風》何有何亡,黽勉求之。凡民有喪,匍匐救之。《武王盤銘》溺於淵,尚可遊也。溺於人,不可救也。
【当】
當【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都郞切,黨平聲。《說文》田相値也。从田,尚聲。
又《玉篇》任也。《論語》當仁不讓於師。《晉語》夫幸,非福非德不當雍。《註》當,猶任也。
又《廣韻》敵也。《禮·王制》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史記·廉頗藺相如傳》學兵法,言兵事,以天下莫能當。
又直也。《禮·內則》妻不在,妾御莫敢當夕。
又遇也。《左傳·昭七年》聖人有明德者,若不當世,其後必有達人。《禮·曲禮》當食不歎。
又適可也。《易·履卦》夬履貞厲,位正當也。《左傳·哀元年》逢滑當公而進。《註》當公,不左不右。《禮·學記》當其可之謂時。《史記·禮書》好惡以節,喜怒以當。
又主也。《左傳·襄二十七年》慶封當國。《註》當國,秉政。《儀禮·喪服》童子唯當室緦。《註》當室者爲父,後承家事者爲家主。
又偶也。《前漢·司馬相如傳》及飮,卓氏弄琴文君,竊從戸窺,心說而好之,恐不得當也。《註》師古曰:當謂對偶也。
又抵也。《史記·屈賈傳》以一儀而當漢中地,臣請往如楚。
又《增韻》蔽也。《左傳·昭二十年》使祝鼃寘戈於車薪以當門。《李白·蜀道難》一夫當關,萬夫莫開。
又斷罪曰當,言使罪法相當也。《史記·張釋之傳》廷尉奏當,一人犯蹕當罰。《註》當謂處其罪也。《路溫舒緩書》奏當之成。
又《正韻》猶合也。理合如是也。《儀禮·特牲饋食禮》佐食當事,則戸外南面。《註》當事,將有事而未至。《史記·萬石君傳》內史慶醉歸,入外門不下車,萬石君讓曰:內史貴人入閭里,里中長老皆走匿,而內史坐車中,自如固當。《註》固當者,反言之,以見其不當如是,責讓之甚也。
又過當。《史記·霍去病傳》斬首捕鹵過當。《註》言不啻相等。
又勾當。《歐陽修·歸田錄》曹彬平江南,詣閣門求見。其榜子云:奉敕江南勾當公事回。
又《職官分紀》奏舉京朝官,知縣資序二人,充本司勾當。
又官名。《前漢·宣帝紀》詔單于毋謁,其左右當戸之羣皆列觀。《註》左右當戸,匈奴官名。
又排當,宋宮中宴飮名。
又州名。《韻會》本羌地,唐置當州,蓋取燒當羌以名之。《後漢·明帝紀》秋九月,燒當羌隴西。
又縣名。《正字通》鳳州兩當縣。《後漢·郡國志》南郡有當陽。
又《劉隆傳》遣隆屯田武當。《註》武當,今均州縣也。
又馬當,武當,山名。
又當康,獸名。《山海經》欽山有獸焉,其狀如豚而有牙,其名曰當康。《註》牙豚也。
又當魱,魚名。《爾雅·釋魚》鯦當魱。《註》海魚也。
又姓。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丁浪切,黨去聲。事理合宜也。《禮·樂記》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韓詩外傳》君子行不貴苟難,惟當之爲貴。
又底也。《韓非子·外儲說》堂谿公見韓昭侯曰:人主漏泄羣臣語,譬猶玉巵之無當。
又《正字通》凡出物質錢,俗謂之當。《後漢·劉虞傳》虞所賚賞,典當胡夷,瓚復抄奪之。《註》當,音丁浪反。
【世】
世【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卋《廣韻》舒制切《集韻》《韻會》《正韻》始制切,音勢。代也。《詩·大雅》本支百世。
又《論語》必世而後仁。《註》三十年爲一世。《左傳·宣三年》王孫滿曰: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
又《維摩經》大千世界。《註》世謂同居天地之閒,界謂各有彼此之別。
又姓。《風俗通》秦大夫世鈞。
又與生同。《列子·天瑞篇》亦如人自世之老,皮膚爪髮,隨世隨落。《註》世與生同。
又《韻補》叶私列切,音薛。《詩·大雅》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叶上撥。撥音撇。《晉書·樂志》匡時拯俗,休功蓋世。宇宙旣康,九有有截。《集韻》書作。
【弊】
弊【寅集下】【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集韻》《韻會》同。《廣韻》惡也。《前漢·元帝紀》重以周秦之弊。
又《廣韻》困也。《後漢·耿弇傳》軍士疲弊。
又《玉篇》壞也,敗也。《史記·倉公傳》脈法曰:不平不鼓形弊。《揚雄·逐貧賦》禮薄義弊。
又《玉篇》頓仆也。《周禮·天官·獸人》及弊田,令禽註于虞中。《註》弊,仆也。
又弊弊,經營貌。《莊子·逍遙遊》弊弊然以天下爲事。
又《集韻》《韻會》。《集韻》斷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灋治官府。八曰官計,以弊邦治。《註》弊,斷也,所以斷羣吏之治。
又《韻補》筆別切,音鼈。《淮南子·俶眞訓》不與物相弊摋。《註》弊摋,猶雜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