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蕉花样炎方识

出自:唐代·李绅《红蕉花》

拼音:[hóng,gōng][jiāo][huā][yàng][yán][fāng][shí,zhì]

平仄:平平平仄平平平

红蕉花样炎方识,瘴水溪边色最深。
叶满丛深殷似火,不唯烧眼更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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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红蕉】指红色美人蕉。
【花样】(~儿)1.花纹的式样。也泛指一切式样或种类:~繁多 ㄧ~翻新 ㄧ~滑冰。 2.绣花用的底样,多用纸剪成或刻成。 3.花招儿:玩~ㄧ这又是他闹的什么新~。
【炎方】泛指南方炎热地区。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红】

紅【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戸公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帛赤白色。《釋名》紅,絳也。白色之似絳者。《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疏》紅,南方閒色。

地名。《左傳·昭八年》大蒐于紅。《註》紅,魯地。

草名。《爾雅·釋草》紅,蘢古。《註》俗呼紅草爲蘢鼓,語轉耳。

《集韻》沽紅切《正韻》古紅切,音公。與功通。《史記·文帝紀》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註》服虔曰:當言大功、小功。

與工通。《前漢·酈食其傳》紅女下機。《註》師古曰:紅,讀曰工。

《集韻》古巷切,音降。絳或作紅。《前漢·外戚恩澤侯表》孝平二十二人,有紅侯。《註》師古曰:疑紅字當爲絳。劉攽曰:今有紅縣,音降。紅亦有降音。

【蕉】

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卽消切《韻會》兹消切,音焦。《玉篇》芭蕉。《南方草木狀》甘蕉,一名芭蕉,或曰芭苴。莖解散如絲,可紡績,爲絺綌,名蕉葛。

通焦。《博雅》蕉,黑也。

《集韻》慈焦切,音樵。草芥也。《莊子·人閒世》死者以國量乎澤若蕉。

《字彙補》薪也。《列子·周穆王篇》覆之以蕉。

《正韻》通顦。《左傳·成九年》雖有姬姜,無棄蕉萃。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样】

样【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與章切《集韻》餘章切,音陽。《廣韻》槌也。《方言》懸蠶柱,自關而東謂之槌,齊謂之样。

《集韻》徐羊切,音詳。

兹郞切,音臧。義同。(樣)《集韻》似兩切,音象。栩實。橡或作樣。詳橡字註。

《集韻》弋亮切《韻會》餘亮切,音漾。法也。《廣韻》作㨾。《唐書·柳公權傳》公權在元和閒書法有名,劉禹錫稱爲柳家新㨾。《長編》宋太祖謂陶穀曰:聞草制皆檢舊本,依樣畫葫蘆。《文獻通考》政和八年,令禮部造履三十副,下開封府舖戸爲樣。原作柳家新樣。

【炎】

炎【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于廉切《韻會》疑廉切《正韻》移廉切,音鹽。《說文》火光上也。《玉篇》熱也,焚也。《書·胤征》火炎崑岡,玉石俱焚。

《洪範》火曰炎上。

《爾雅·釋訓》爞爞炎炎,熏也。《詩·大雅》赫赫炎炎。

《吳語》日長炎炎。《註》進貌。

《正韻》熾也。

《禮·月令》其帝炎帝。《註》此赤精之君,炎帝大庭也。

《呂氏春秋》南方曰炎天,東北曰炎風。

《集韻》《類篇》于凡切,槏平聲。義同。

《類篇》徒甘切,音談。美辨也。《莊子·齊物論》大言炎炎。《註》美盛貌。

《集韻》以贍切,音豔。《史記·司馬相如傳》獲耀日月之末光絕炎,以展采錯事。《註》覩日月末光殊絕之用,以展其官職。

通焰。《前漢·五行志》人之所忌,其氣炎以取之。《蔡邕·釋誨》懼煙炎之毀熸。

《列子·湯問篇》楚之南有炎人之國。《註》炎去聲。《集韻》本作爓。亦同燄。◎按說文、玉篇、類篇、炎字俱自爲部。

【方】

方【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船也。

《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註》方名,如東西也。

《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箋》方,猶嚮也。《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道也。《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註》方,猶道也。《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註》方,猶道也。

《易·復卦》后不省方。《註》方,猶事。《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術也,法也。《易·繫辭》方以類聚。《疏》方謂法術性行。《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註》方,法術。

放也。《書·堯典》方命圯族。《釋文》方,放也。

有之也。《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傳》方,有之也。

今也。《詩·秦風》方何爲期。《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穀始生未實也。《詩·小雅》旣方旣皁。《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倂也。《儀禮·鄕射禮》不方足。《註》方,猶倂也。

旁出也。《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註》方,旁出也。

板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註》方,板也。《禮·中庸》布在方策。《註》方,板也。策,也。

常也。《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註》方,猶常也。

文也。《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註》方,猶文章也。

義之宜也。《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閔二年》授方任能。《註》方百事之宜也。

比方也。《論語》子貢方人。《何晏註》比方人也。

《博雅》方,大也,正也。

祭名。《詩·小雅》以社以方。《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地名。《詩·小雅》侵鎬及方。《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姓。《詩·小雅》方叔涖止。《傳》方叔,卿士也。

官名。《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醫方。《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廣韻》《集韻》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註》方皇,猶彷徨也。

文紡切。蝄或作方。《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張衡·東京賦》腦方良。《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识】

識【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式。《說文》常也。一曰知也。《長箋》訓常無意義。《玉篇》識,認也。《增韻》能別識也。

見識也。《詩·大雅》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左傳·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聘于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老子·道德經》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莊子·繕性篇》道固不小行,德固不小識。《揚子·法言》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至識也。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迷識也。

草名。《大戴禮·夏小正》三月采識。識,草也。

州名。《唐書·地理志》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

姓。見《姓纂》。

《廣韻》《集韻》《韻會》職吏切,音志。與誌同。記也。《易·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書·益稷》書用識哉。《論語》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

《韻會》器之款鏤爲識。《史記·孝武紀》鼎文鏤無款識。《註》韋昭曰:款,刻也。師古曰:識,記也。楊愼曰:三代鐘鼎文,隱起而凸曰款,以象陽,中陷而凹曰識,以象隂。

《韻會》通作志。《周禮·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鄭註》志,古文識字,記也。

《讀書通》通作幟。《後漢·虞詡傳》以采綖縫賊裾爲幟。《註》幟,記也。

《集韻》《韻會》式吏切,音試。義同。

《韻會》表識,謂有所標表,令異日可識知也。《左傳·宣十二年杜註》楚以茅爲旌識,謂以旌旗爲表也。《前漢·劉向傳》不可不識也。《師古註》墓須表識。俱音試。

《集韻》《類篇》昌志切,音熾。義同。

《釋名》識,幟也。有章幟可按視也。《前漢·王莽傳》旌旗表識。《師古註》識讀與幟同。

叶式列切,音刷。《崔駰·達旨》傳序歷數,三代興滅。大庭尚矣,赫胥罔識。

叶施灼切,音爍。《蘇軾·毛長官詩》宦遊逢此歲年惡,飛蝗來時半天黑。羨君封境稻如雲,蝗自識人人不識。《集韻》或書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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