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或可取

出自:宋代·郭祥正《高鸿送唐彦范司勋移苏守》

拼音:[zài][lǐ][huò][kě,kè][qǔ]

平仄:仄仄仄仄仄

高鸿方冥飞,万里不回首。
况当移杪时,霜露湿星斗。
鼓翼无何乡,永避网罗咎。
君子重出处,此义安可负。
嶷嶷潭府公,清誉比琼玖。
节制临八州,时命非不偶。
胡为请分务,念念在林薮。
切尝听公言,三朝禄食久。
四十有五年,数为漕与守。
慎事无纤瑕,收身养吾寿。
儿孙皆赏延,君恩诚已厚。
朝廷新法度,利害喧众口。
纷驰使者车,必行无可否。
嗟予力已疲,何以为父母。
不待老有请,连章至八九。
君相惜其才,符竹今仍剖。
苏台古名邦,震泽当户牖。
拜恩臣岂邀,客贺但挥手。
便道将径归,辞疾上印绶。
家园瞰西湖,云月是邻友。
翛然一榻外,长物复何有。
隐几悟僧禅,颓形若陵阜。
不学陶朱公,反为利端诱。
不学陶渊明,区区爱琴酒。
文王如搜贤,肯弃渭川叟。
行己无固必,资深逢左右。
重来作霖雨,一洗苍生垢。
信哉孟轲氏,和任著伊柳。
独善名易灭,兼济垂不朽。
噫嘻高鸿篇,在理或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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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在理】1.在审讯中。 2.犹据理;于道理方面。 3.有理,合乎道理。
【可取】可以采纳接受;值得学习或赞许:他的意见确有~之处ㄧ我以为临阵磨枪的做法不~。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在】

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昨宰切《集韻》《韻會》《正韻》盡亥切,裁上聲。《爾雅·釋訓》居也。《易·乾傳》在下位而不憂。

察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禮·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

存也。《論語》父母在。

所在也。《前漢·武帝紀》徵詣行在。《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謂所居爲行在所。

姓。晉汝南太守在育。

脾神曰常在,見《黃庭經》。

昨代切,音載。義同。

叶雌氏切。音此。善也。《詩·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叶才里切。示上聲。《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虙,今作在。《正字通》在,本昨代切,舊本泥韻書先才上聲訓居,次轉去聲訓所,不知所卽居,非上聲者訓居,去聲者訓所也。○按在有上去二聲。字書韻書皆然。《禮韻》原許通押,《字彙》分訓,似泥。《正字通》不从上轉去,亦非。

【理】

理【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良止切《集韻》《韻會》兩耳切《正韻》良以切,音里。《說文》治玉也。《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

《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

《玉篇》正也。《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註》理,正也。

《玉篇》道也。《廣韻》義理。《易·繫辭》易而天下之理得矣。《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皇極經世》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失於理也。

性也。《禮·樂記》天理滅矣。《註》理,猶性也。

條理也。《易·繫辭》俯以察於地理。《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說卦》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禮·中庸》文理密察。《朱註》理,條理也。

《禮·樂記》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註》理,容貌之進止也。

《玉篇》文也。《前漢·周勃傳》縱理入口。《唐書·太宗紀》本心不正,則脈理皆斜。

《增韻》膚肉之閒爲湊理,以其有脈理也。《禮·內則》薄切之,必絕其理。《杜甫詩》肌理細膩骨肉勻。

分也。《禮·樂記》樂者,通倫理者也。《註》理,分也。《釋文》分,扶問反。

賴也。《孟子》大不理於口。

《廣韻》料理。《晉書·桓冲傳》冲謂徽之曰:在府日久,當相料理。

《韻會》治獄官曰理。《禮·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註》理,治獄官也。《史記·循吏傳》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

媒也。《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註》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五臣云:令蹇脩爲媒,以通辭理。

姓。《五音集韻》臯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紙名。《博物志》南海以海苔爲紙,其理倒側,故名側理。

《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國名。自唐始通中國,歷蒙趙楊段四姓,俱僭稱帝。至元始臣服中國,稱總管,及明而亡,改爲大理府,屬雲南。

與李通。《左傳·昭十三年》行理之命。《註》使人也。《周語》行理以節逆之。賈逵註小行人也。孔晁註亦作李。《前漢·天文志》騎官左角曰理。《史記·天官書》作李。

【或】

或【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集韻》越逼切,音閾。《說文》邦也。从口从戈,以守一。一,地也。通作域。

《廣韻》胡國切《集韻》《韻會》《正韻》穫北切,音惑。疑也。凡或人或曰皆闕疑之辭。《易·乾卦》或躍在淵。《朱子·本義》疑而未定之辭。

與惑通。怪也。《孟子》無或乎王之不智也。◎按六書有假借,或本是邦或字,借爲疑或字,後人加土爲域,加心爲惑。而於或字,止作或人或曰之用,幷其本義而忘之矣。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取】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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