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
束【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書玉切《集韻》《韻會》輸玉切《正韻》式竹切,音㑛。《說文》縛也。徐曰:束薪也。《詩·周南》白茅純束。
又五疋爲束。《禮·雜記》納幣一束。
又五十矢爲束。《詩·周頌》束矢其搜。
又脯十脡曰束。《穀梁傳·隱元年》束脩之肉,不行境中。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束州,趙地。
又姓。《統譜》望出南陽,漢疏廣後,避難改爲束。
又《韻會》春遇切《周禮·註疏》詩注切,音戍。約也。《周禮·司約註》言語之約束。約音要。《史記·漢高紀》待諸侯至,定要束耳。
又叶所律切,音率。《蔡邕·筆賦》削文竹以爲管,如桼絲之纏束。形條搏以直端,染元黃以定色。从木从口,與朿別。
【帛】
帛【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旁陌切《集韻》《韻會》薄陌切,音白。《說文》繒也。《廣韻》幣帛。《易·賁卦》賁于丘園,束帛戔戔。《書·堯典》五玉三帛。《傳》三帛,諸侯世子執纁,公之孤執元,附庸之君執黃。《周禮·春官·典命註》帛,如今璧色繒也。《左傳·閔二年》衞文公大帛之冠。《註》大帛,厚繒。《後漢·鄧后紀》必書功於竹帛。《註》帛謂縑素。
又執帛,官名《前漢·曹參傳》乃封參爲執帛。《註》張晏曰:執帛,孤卿也。或曰楚官名。
又草名。《爾雅·釋草》帛似帛,華山有之。《疏》華山有草,葉似帛者,因以名云。
又姓。《神仙傳》吳有帛和。《水經注》瀍水西有帛仲理墓。
又叶僕各切,音薄。《禮·禮運》以烹以炙,以爲醴酪。治其絲麻,以爲布帛。《又》疏布以羃,衣其澣帛。醴醆以獻,薦其燔炙。
【丘】
丘【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㘳《廣韻》去鳩切《集韻》《韻會》祛尤切《正韻》驅尤切,音蚯。阜也,高也。四方高,中央下曰丘。《爾雅·釋丘》非人爲之曰丘。
又前高後下曰旄丘。《博雅》小陵曰丘。
又《周禮·春官·大司樂》凡樂,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而奏之。夏日至,于澤中之方丘而奏之。《疏》土之高者曰丘。因高以事天,故於地上。因下以事地,故於澤中。
又地名。帝丘,本顓頊之墟,今澶州濮陽縣。
又營丘,商丘,楚丘,靈丘,葵丘,咸丘,虎丘,皆地名。
又三丘。《張衡·思玄賦》過少昊之窮野兮,問三丘乎句芒。《註》蓬萊,方丈,方壺,三者皆羣仙所居。
又《前漢·法志》四井爲邑,四邑爲丘。丘,十六井也。
又《春秋·成元年》作丘甲。《胡傳》益兵也,卽丘出一甲,則一甸之中,共百人爲兵矣。
又聚也。《孔安國·尚書序》九州之志,謂之九丘。言九州所有,皆聚此書也。
又崇丘,亡詩篇名。言萬物得極其高大也。
又大也。《前漢·楚元王傳》高祖微時,嘗與賓客過其丘嫂食。《註》長嫂之稱。
又空也。《前漢·息夫躬傳》寄居丘亭。
又丘里。《莊子·則陽篇》少知問太公調曰:何謂丘里之言。曰:丘里者,合十姓百名,以爲風俗也。
又比丘。《魏書·釋老傳》桑門爲息心,比丘爲行乞。
又姓。
又左丘,龍丘,咸丘,虞丘,梁丘,母丘,陶丘,浮丘,麥丘,水丘,吾丘,皆復姓。
又《韻補》叶祛其切,音欺。《詩·衞風》送子涉淇,至于頓丘。叶下媒期。《小雅》楊園之道,猗于畝丘。叶下詩之。《左傳·僖十五年》史蘇占之曰:不利行師,敗於宗丘。叶上姬旗。
又叶苦高切,音尻。《楚辭·九懷》玄鳥兮辭歸,飛翔兮靈丘。望谿兮蓊鬰,熊羆兮呴嘷。
又叶丘於切,音區。《。
【园】
园【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五丸切《集韻》《正韻》五官切,音袁。《說文》所以樹果也。《初學記》有藩曰園。《易·賁卦》賁于丘園,束帛戔戔。《詩·鄭風》將仲子兮,無踰我園。《註》園者,圃之樊,其內可樹木也。
又《周禮·地官·載師》以場圃任園地。《註》圃,種果蓏之屬。季秋,於其中爲場。樊圃謂之園,任者取正於是也。《又》園廛二十而一。《註》廛無穀,園少利,故僅二十而稅一也。
又歷代帝王陵寢曰園。漢制,園陵有令,文帝陵爲文園。《司馬相如傳》爲文園令。
又《唐書·李晟傳》臣已肅淸宮禁,袛謁寢園。
又桃園,地名。《前漢·地理志》全鳩里,其西名桃園,卽古之桃林也。《潘岳·西征賦》問休牛之故林,感徵名於桃園。
又袛園。《梵書》須達多長者,建精舍,請佛住,凡千二百區,謂之祇樹園。
又東園公,商山四皓之一。○按史失其姓名,《字彙》以園公爲姓,非。
又叶于羣切,音熅。《蘇軾·祭韓琦文》意廣才疏,將歸丘園。公治此邦,歿食其民。(園)
【走】
走【酉集中】【走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㞫《廣韻》子苟切《集韻》《韻會》《正韻》子口切,則足屈,故从夭。《五經文字》今經典相承作走。
又《儀禮·士相見禮》將走。《註》走,猶去也。
又《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太史公牛馬走。《註》走,猶僕也。《班固·答賔戲》走亦不任厠技於彼列。○按《漢書·敘傳》走作僕。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釋名》疾趨曰走。走,奏也。促有所奏至也。《羣經音辨》趨向曰走。《書·武成》駿奔走。《孟子》棄甲曳兵而走。《爾雅·釋宮》中庭謂之走。《註》走,疾趨也。
又與奏同。《詩·大雅》予曰有奔奏。《疏》今天下皆奔走而歸趨之也。《釋文》奏,本亦作走。音同。
又《韻補》叶子與切。《左傳·昭七年》正考父鼎銘: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循牆而走,亦莫余敢侮。
又叶養里切,音以。《論語讖》殷惑妲己玉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