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缿】
缿【未集中】【缶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胡講切《集韻》《韻會》《正韻》戸講切,音項。《說文》受錢器也。古以瓦,今以竹。
又《集韻》徒口切,音。義同。
又《集韻》下遘切,音候。《玉篇》如瓨,可受板書筩,令密事。《前漢·趙廣漢傳》又敎吏爲缿筩。《註》師古曰:若今盛錢臧瓶,爲小孔,可入而不可出。
【绝】
絕【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截。《說文》斷絲。从糸从刀从卪,象不連體絕二絲。《廣韻》絕作絶,非。《博雅》斷也。《玉篇》滅也。《書·甘誓》天用勦絕其命。
又《詩·小雅》終踰絕險。《箋》踰度陷絕之險。
又《禮·月令》振乏絕。《疏》不續曰絕。
又《周禮·春官·大祝》辨九祭,七曰絕祭。《註》絕肺以祭,謂之絕祭。
又《爾雅·釋木》正絕流曰亂。《註》直橫流也。《史記·天官書》絕漢抵營室。《註》索隱曰:絕,度也。《荀子·勸學篇》假舟檝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註》絕,過也。
又《屈原·離騷》萎絕其何傷兮。《註》絕,落也。
又《集韻》租悅切,音茁。義同。
又《韻補》叶此芮切。《司馬相如·哀二世賦》以絕叶勢。
【侵】
侵【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七林切《集韻》《韻會》千尋切,音駸。《說文》漸進也。
又朘削也。《春秋·胡傳》聲罪緻討曰伐,潛師掠境曰侵。
又《周禮·大司馬》負固不服則侵之。
又侵尋。《史記·武帝紀》天子始巡郡縣,侵尋於泰山。《封禪書》作浸尋。《郊祀志》作寢尋。義同。
又歲凶。《穀梁傳·襄二十四年》五穀不登,謂之大侵。《韓詩外傳》一穀不升曰歉,二穀不升曰饑,三穀不升曰饉,四穀不升曰荒,五穀不升曰大侵。
又姓。《三輔決錄》有侵恭。
又《正韻》七稔切,音寢。貌不揚也。《前漢·田蚡傳》貌侵。《註》師古曰:短小曰侵。亦作寢。
【疆】
疆【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良切,音薑。《說文》本作畺,界也。《易·坤卦》坤厚載物,德合无疆。《書·泰誓》我武惟揚,侵于之疆。《詩·小雅》萬壽無疆。《箋》疆,竟界也。《左傳·桓十七年》夏,及齊師戰於奚,疆事也。《註》爭疆界也。
又《詩·大雅》迺疆迺理。《朱註》疆謂畫其大界。《左傳·宣八年》楚伐舒蓼滅之,楚子疆之。《註》正其界也。
又官名。《周禮·夏官》掌疆。《疏》掌守疆界,亦是禁戒之事。
又《集韻》或作彊。《賈誼·新書》衞侯名辟彊。辟彊,天子之事也。諸侯弗得用,衞侯更名燬。
又或作壃。《史記·晉世家》出壃乃免。
又《正韻》蠶白也。
又《集韻》《正韻》巨兩切,强上聲。《周禮·地官·草人》疆㯺用蕡。《註》疆㯺,疆堅者。《釋文》疆,其兩反。
又《字彙補》北方謂土焦曰疆。見轉注古音。
【讼】
訟【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䛦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
又《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
又《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又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
又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又《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又《廣韻》《集韻》《韻會》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又《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又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又叶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又叶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