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án][jǐng,gěng][héng,hèng][shī]
平仄:平仄平平
酷哉武成,枉杀乐陵。
一步一杖,绕堂土赪。
投之池中,池水尽赤。
其妃哀号,至死不食。
其指其手,拳不可擘。
九院之后,小尸犹在。
骨碎肉烂,绯袍金带。
一袍有靴,一髻有解。
哀哉呜呼,此儿何罪。
贼人之孤,负人之托。
毒如豺狼,险如溪壑。
身自为孽,其子受之。
扼咽蒙头,连颈横尸。
报应如此,其来勿问。
与其自杀,不容尺寸。
我哀其愚,作为此诗。
永贻厥鉴,勿为险欺。
出自:宋代·徐积《书乐陵王伯年太子传》
拼音:[lián][jǐng,gěng][héng,hèng][shī]
平仄:平仄平平
酷哉武成,枉杀乐陵。
一步一杖,绕堂土赪。
投之池中,池水尽赤。
其妃哀号,至死不食。
其指其手,拳不可擘。
九院之后,小尸犹在。
骨碎肉烂,绯袍金带。
一袍有靴,一髻有解。
哀哉呜呼,此儿何罪。
贼人之孤,负人之托。
毒如豺狼,险如溪壑。
身自为孽,其子受之。
扼咽蒙头,连颈横尸。
报应如此,其来勿问。
与其自杀,不容尺寸。
我哀其愚,作为此诗。
永贻厥鉴,勿为险欺。
【连颈】犹言一个人挨一个人。
【横尸】犹陈尸。
【连】
連【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力延切《集韻》《韻會》陵延切《正韻》靈年切,音漣。《說文》員連也。《玉篇》合也,及也。《廣韻》續也,還也。《集韻》屬也。《正韻》接也。《詩·大雅》執訊連連。《朱傳》屬續貌。《禮·王制》十國爲連,連有帥。《齊語》四里爲連,十連爲鄕。《後漢·韓康傳》連徵不至。
又姻親爲連。《史記·尉佗傳》及蒼梧秦王有連。《註》有連者,連姻也。
又黏鳥曰連。《淮南子·覽㝠訓》連鳥于百仞之上。
又連尹、連敖,皆楚官名。《左傳·襄十五年》屈蕩爲連尹。《史記·淮隂侯傳連敖註》楚司馬官也。
又連山,易名。《周禮·春官·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註》其卦以純艮爲首,山上山下,是名連山。
又鉛之未鍊者曰連。《史記·貨殖傳》長沙出連錫。
又祈連,山名。《前漢·霍去病傳》出北地,至祈連山。《註》卽天山也。
又《韻會》州名。漢屬桂陽郡,隋置連州。
又姓。《左傳·莊八年》齊有連稱。
又《集韻》《韻會》《正韻》力展切,音斂。難也。《易·蹇卦》往蹇來連。《註》連,亦難也。
又遲久之意。
又《集韻》連彥切,音摙。《禮·玉藻》連用湯。《註》連,猶釋也。以湯洗足垢,乾潔其體也。
又《集韻》郞旰切,音爛。連石,山名。《淮南子·天文訓》日至于連石。
又叶離珍切,音鄰。《陸雲·夏府君誄》祈祈縉紳,泣涕留連。故作斯誄,著之不泯。泯音民。
【颈】
頸【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居郢切《集韻》《韻會》經郢切《正韻》居影切,音景。《說文》頭莖也。《釋名》頸,徑也,徑挺而長也。《廣韻》頸在前,項在後。《禮·玉藻》頭頸必中。
又凡物之領皆曰頸。《禮·玉藻》韠其頸五寸。《註》頸,中央也。
又《史記·天官書》七星頸爲員官,主急事。《正義》七星爲頸,一名天都,以明爲吉,暗爲凶。宋均云:頸,朱鳥頸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輈人》參分其兔圍,去一以爲頸圍。五分其頸圍,去一以爲踵圍。《註》頸,前持衡者。踵,後承軫者也。
又《廣韻》巨成切,音。義同。
【横】
橫【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戸盲切《集韻》《韻會》《正韻》胡盲切,音黌。《說文》闌木也。
又《唐韻》縱橫也。東西曰縱,南北曰橫。亦作從橫。《史記·蘇秦傳》合從連衡。《漢書音義》利合爲從,威權相脅爲橫。
又《呂覽·離謂篇》失從之意,失橫之事。《註》關東六國爲從,關西爲橫。一曰以六攻一爲從,以一離六爲橫。
又《楚辭·招隱》不知橫之與縱。《註》緯曰橫,經曰縱。
又星名。《前漢·天文志》王梁之旁有八星絕漢,曰天橫。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橫縣,屬琅邪郡。
又學舍也。與黌通。《後漢·鮑德傳》修起橫舍。
又姓。《風俗通》韓王子成號橫陽君,其後爲氏。
又《唐韻古音》胡光切,音黃。《楚辭·九辯》收恢台之孟夏兮,然欿傺而沈藏。葉菸邑而無色兮,枝煩挐而交橫。
又《集韻》草名。《爾雅·釋草》傅,橫目。《註》一名結縷。俗謂之鼓箏草。
又《集韻》姑黃切,音光。漢門名。
又《集韻》《正韻》戸孟切,衡去聲。不順理也。《孟子》待我以橫逆。《前漢·吳王傳》吳王日益橫。
又卜兆名。《前漢·文帝紀》卜之,兆得大橫。
又《唐韻》《集韻》古曠切,音桄。盛氣充滿也。《禮·樂記》鐘聲鏗鏗以立號,號以立橫,橫以立武。
又《類篇》俎跗,橫木也。
【尸】
尸【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式之切《集韻》升脂切《正韵》申之切,也。象臥之形。《釋名》尸,舒也。骨節解舒。不能復自勝斂也。《論語》寢不尸。《禮·喪大記》凡馮尸。興必踊。
又神象也。古者祭祀,皆有尸以依神。《詩·小雅》皇尸載起。《大雅》公尸來燕來寧。《朱子曰》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尸。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散者庶乎復聚。此敎之至也。
又主也。《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箋》主設羹之事。
又師於荆也。
又《禮·表記》事君,近而不諫,則尸利也。《前漢·鮑宣傳》以拱默尸祿爲智。《註》言不憂其職,但知食祿而已。
又姓。《廣韻》秦尸佼爲商君師,著書。
又三尸,神名。《正字通》本作,俗作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