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不曾喧兽不争

出自:宋代·徐积《忘忧仙》

拼音:[niǎo][bù,fǒu][zēng,céng][xuān][shòu][bù,fǒu][zhēng]

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鸟不曾喧兽不争,鸾歌凤舞碧瑶城。
群童尽唱忘忧曲,也似人閒乐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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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不曾】副词。1.表示不存在:星期天我不曾出过门|稻子还不曾成熟。 2.表示情况从未经历过:他从来不曾去过北方|九月以后游泳池一直不曾开放。
【不争】不容置疑的:~的事实。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鸟】

鳥【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都了切《集韻》《韻會》丁了切,音蔦。《說文》長尾禽總名也。《正韻》常時曰鳥,胎卵曰禽。《爾雅·釋鳥》鳥之雌雄不可別者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書·堯典》厥民析鳥獸孳尾。《周禮·秋官·翨氏》掌攻猛鳥。

《硩蔟氏》掌覆妖鳥之巢。《註》硩,摘也。摘其巢而去之。《正字通》二足而羽謂之禽。或曰鳥觜曰咮曰喙,爪曰距,尾曰翠,一作臎,一名尾罌。膍胵曰奧,嚨曰亢曰員官,項畜食處曰嗉,翅曰翮曰翎,頸毛曰翁,腳短者多伏,腳長者多立,腳近翠者好步,腳近臆者好躑。《師曠·禽經》羽蟲三百六十,毛協四時,色合五方。

星名。朱鳥,南方七宿名。《書·堯典》日中星鳥。

國名。《山海經》鹽長之國有人鳥首,名曰鳥氏。

山名。鳥䑕。《地志》在隴西郡首陽縣西南,禹貢,終南惇物至于鳥䑕。

《山海經》鳥危之山,鳥危之水出焉。

官名。《周禮·夏官》射鳥氏掌射鳥。《左傳·昭十七年》少皡摯之立也,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

秦之先有鳥俗氏。《史記·秦本紀》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索隱曰》以仲衍鳥身人言,故爲鳥俗氏。

丹鳥,白鳥,俱蟲名。《夏小正》丹鳥者,丹良也。白鳥者,蚊蚋也。

妙音鳥。《法華經偈頌》聖主天中王,迦陵頻伽聲。《註》迦陵頻伽,妙音鳥也。鳥未出聲時,卽發音微妙,一切天人聲皆不及,惟佛音類之,故以取况。

《正韻》尼了切,音裊。義同。

《集韻》《類篇》作鳥夷。孔讀鳥爲島。

《字彙補》子削切,音爵。《前漢·地理志》武威郡鸞鳥縣。《後漢·段熲傳》欲攻武威,熲復追擊於鸞鳥。《註》鳥音爵。

叶都縷切,音女。《史記·自序》穆公思義,悼殽之旅。以人爲殉,詩歌黃鳥。

叶丁柳切,音近斗。《前漢·敘傳》沐浴尸鄕,北面奉首。旅人慕殉,義過黃鳥。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曾】

曾【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昨稜切《集韻》《韻會》徂稜切,,古文窻字。下从曰,上从八,象氣之分散也。經典相承,隷省作曾。《詩·大雅》曾莫惠我師。《論語》曾是以爲孝乎。《孟子》爾何曾比予於是。

《廣韻》經也。《增韻》嘗也。《韻會》乃也,則也。

與層通。《後漢·張衡傳》登閬風之曾城兮。《文選》作層城。

《廣韻》作滕切《集韻》《韻會》咨騰切,音增。《書·武成》惟有道曾孫周王發。《爾雅·釋親》王父之考爲曾祖,孫之子爲曾孫。《註》曾,猶重也。

《左傳·襄十八年》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註》曾臣,猶末臣。《疏》曾祖曾孫者,曾爲重義。諸侯之於天子,無所可重。曾臣猶末臣,謙之意耳。

《楚辭·九歌》翾飛兮翠曾。《註》曾,舉也。

與橧同。《禮·禮運》夏則居橧巢。《釋文》橧,本又作曾。

與增同。《孟子》曾益其所不能。《孫奭·音義》曾當讀作增。

姓。《姓氏急就篇》曾氏出於鄫,姒姓,莒滅鄫,子孫在魯者別爲曾氏。《孫奕·示兒編》曾字除人姓及曾孫外,今學者皆作層字音讀。然經史無音,止當音增。《韻會》今詳曾字有音者,合從本音。餘無音者從層音,亦通。

【喧】

喧【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况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音萱。《玉篇》大語也。《集韻》與吅同。或作讙。

與咺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註》師古曰:朝鮮之閒,謂小兒泣不止,名爲喧,音許遠反。

【兽】

獸【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舒救切,音狩。《說文》守備者。从嘼从犬。《爾雅·釋鳥》四足而毛謂之獸。《書·益稷》百獸率舞,庶尹允諧。《周禮·天官》獸人掌罟田獸,辨其名物。

《天官·庖人》六獸。《註》鄭司農云:六獸:麋、鹿、熊、麕、野豕、兔也。

《儀禮·特牲饋食禮》棜在其南,南順。實獸于其上,東首。《註》獸,腊也。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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