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馀才修职分

出自:宋代·徐积《俊老行送林次中赴都司》

拼音:[yǐ][qí,jī][yú][cái][xiū][zhí][fēn,fèn]

平仄:仄平平平平平平

熙宁察院一开口,谁人胆落御史手。
其时面坚黑髭须,力欲回天气冲斗。
一从蹭蹬作外官,所居不苟心迹安。
刚不可回坚不变,头如霜雪心如丹。
所以论者悦而服,所养有义其质端。
东西南北二十载,一朝有敕却召还。
皂囊封上晓班肃,绣衣步入秋霜寒。
义有所徇乞得身,白日降下天上人。
黄金龙节青囊印,赤帷熊乘朱斑轮。
以其馀才修职分,以其馀力娱精神。
望淮楼上对秋色,玉女花前泣晚春。
时时共帐过南郭,来就陶潜漉酒巾。
与人论事不必合,直无所苟气色真。
持此以往无不可,古人所以为正臣。
淮南一路事如草,嘉苗恶莠俱分了。
中心皎皎如斯乎,外计区区何足道。
两宫日月方齐明,群公戮力营太平。
公议急须招俊老,清风先已过南京。

查看原文

注释

【修职】1.处理政事。职,事。 2.尽职。
【职分】1.职务上应尽的本分。 2.职务;官职。 3.犹天分。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其】

其【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

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

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

《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

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

山名。《前漢·武帝紀》四月,幸不其。《註》其音基,山名。《廣韻》在琅邪。

地名。《韻會》祝其,卽夾谷也。

《集韻》《韻會》居吏切。《正韻》吉器切,音寄。《韻會》語已辭。《詩·檜風》彼其之子。通作記。《禮·表記》引《詩》彼記之子。

通已。《左傳·襄二十七年》引《詩》彼己之子。

《韻會》或作忌。《詩·鄭風》叔善射忌。

【馀】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四月爲余月。

接余,荇菜也。

《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姓。由余之後。

《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才】

才【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昨哉切《集韻》《韻會》《正韻》牆來切,音裁。《說文》艸木之初也。从丨,上貫一,將生枝葉。一,地也。《徐曰》上一,初生岐枝。下一,地也。《六書正譌》才,木質也。在地爲木,旣伐爲才,象其枝根斬伐之餘。从木省。別作材,非。

天地人爲三才。《易·繫辭》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一曰能也。《禮·文王世子》必取賢斂才焉。《論語》才難,不其然乎。《前漢·武帝紀》其令州縣舉茂才異等。《唐書·百官志》擇人以四才。《邵堯夫曰》臨大事然後見才之難。才者,天之良質也,學者所以成其才也。

質也,力也。《詩·魯頌》思無期,思馬斯才。《傳》多材也。《孟子》非天之降才爾殊也。《近思錄》性出於天,才出於氣,氣淸則才淸,氣濁則才濁。

姓。明尙書才寬。

《集韻》通作材。《說文》材,水挺也。从木,才聲。《徐曰》木勁直可用,故曰入山掄可爲材者。人之有才,義出於此。

《正韻》與纔通。古用才爲纔始字。《晉書·謝混傳》才小冨貴,便豫人家事。

與裁通。《戰國策》惟王才之。

與財通。《前漢·揚雄傳》財足以奉宗廟。

《集韻》將來切,與哉同。亦始也。《爾雅·釋詁疏》哉,古文作才。以聲近,借爲哉始之哉。

作代切,音再。義同。

叶卽由切,音遒。《焦氏·易林》季子多才,使我不憂。

【修】

修【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息流切《集韻》《韻會》《正韻》思留切,音羞。飭也。

飾也,葺理也。《書·禹貢》六府孔修。

古之聞人曰前修。《屈原·離騷》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

《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註》蹇修,古良媒。

姓。漢屯騎校尉修炳。

長也。《詩·小雅》四牡修廣。

與卣通。《周禮·春宫·鬯人》廟用修。鄭註:修,讀爲卣。卣,中尊也。謂獻象之屬。以薦鬯則謂之卣,以薦酒則謂之修。

叶詢趨切,音須。《陸機·感丘賦》姸蚩混而爲一兮,孰云識其所修。必眇世以遠覽兮,夫何殉以區區。

【职】

職【未集中】【耳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之弋切《集韻》《韻會》質力切,音織。《說文》記微也。《徐曰》國有六職,皆主記事之微也。《增韻》執掌也。《爾雅·釋詁》職,主也。《博雅》職,事也。《書·周官》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周禮·天官·大宰》九曰閒民,無常職。《註》謂無事業者。《史記·張丞相傳》沛公以周昌爲職志。《註》職,主也。志,旗幟也。謂掌旗幟之官也。

《爾雅·釋詁》職,常也。

貢也。《左傳·襄二十八年》共其職貢。《淮南子·原道訓》海外賓伏,四夷納職。《註》職,貢也。

專也。《詩·大雅》民之罔極,職涼善背。《註》專由小人,名爲直諒。而實善背也。

《揚子·方言》憐職,憐者,吳越之閒謂之憐職。

職職,多也。《莊子·至樂篇》萬物職職。

姓。《姓譜》周禮有職方氏,後因官爲氏。《風俗通》漢山陽令職洪之後。

《集韻》敵德切,音特。杙也。周官有職人。戚兗讀。或作樴樲。

《集韻》逸織切,音弋。義同。

與幟同。《史記·叔孫通傳》於是皇帝輦出房,百官執職傳警。《註》職,音幟。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