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ú][tóng][yǒu,yòu][yú][yīn]
平仄:平平仄平平
凤凰起北海,少留南岳巅。
梧桐有馀音,乌鹊相回旋。
耳闻和声乐,目怪文采鲜。
虽知非俦匹,慕用亦欣然。
祥飙卷层云,迅羽凌九天。
卑飞忽如絷,绝迹不可攀。
徘徊故林下,叹息高风前。
愿及夔作韶,率舞如舜年。
出自:宋代·刘敞《凤凰篇赠府公给事别》
拼音:[wú][tóng][yǒu,yòu][yú][yīn]
平仄:平平仄平平
凤凰起北海,少留南岳巅。
梧桐有馀音,乌鹊相回旋。
耳闻和声乐,目怪文采鲜。
虽知非俦匹,慕用亦欣然。
祥飙卷层云,迅羽凌九天。
卑飞忽如絷,绝迹不可攀。
徘徊故林下,叹息高风前。
愿及夔作韶,率舞如舜年。
【梧桐】又名“青桐”。双子叶植物,梧桐科。落叶乔木。树皮绿色。叶大,掌状分裂。花淡黄绿色。产于中国和日本。木材轻软,是制乐器良材。树皮纤维可造纸编绳。种子炒熟后可食用。
【梧】
梧【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韻會》五乎切《集韻》《正韻》訛胡切,音吾。《說文》梧桐木,一名櫬。《詩·大雅》梧桐生矣,于彼朝陽。《瑞應圖》王者任用賢良,則梧桐生于東廂。
又《埤雅》梧櫜鄂皆五,其子似乳綴其上,柔木也。《淮南子·說山訓》梧桐斷角。《註》柔勝剛也。
又《風俗通》梧桐生嶧陽山巖石之上,采東南孫枝爲琴,聲淸雅。
又《南方草木狀》海梧出林邑,樹與中國松同,但結實絕大,肥甘有香味,亦樽俎閒佳果也。
又《爾雅·釋地》當道有丘曰梧丘。
又枝梧,詳枝註。
又琴瑟爲槁梧。《莊子·德符》惠子據槁梧而瞑。《循本註》謂琴瑟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屬楚國。
又蒼梧,地名,舜葬處,唐置郡。餘詳桐註。
又《集韻》偶舉切,音圉。樂器。椌楬也。敔或作梧。
又《集韻》《類篇》《韻會》五故切,音悞。《史記·留侯世家》魁梧奇偉。應劭曰:魁梧,丘墟壯大之意。
又言其警悟也。
【桐】
桐【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同。《說文》桐,榮也。《爾雅·釋木》榮,桐木。《書·禹貢》嶧陽孤桐。《傳》嶧山特生之桐,中琴瑟。《詩·鄘風》椅桐梓漆,爰伐琴瑟。《草木疏》分靑、白、赤三種。《陳翥桐譜》列六種:紫桐、白桐、膏桐、刺桐、赬桐、梧桐。
又《禮·月令》季春之月,桐始華。
又《遁甲書》梧桐可知月正閏歲。生十二葉,每邊六,葉從下數,一葉爲一月,有閏則十三葉。視葉小處,則知閏何月。立秋之日至期,一葉先墜。
又《博雅》桐,痛也。《儀禮·喪服志》母喪,削杖桐也。
又空桐,北荒地名。《爾雅·釋地》南戴日爲丹穴,北戴斗極爲空桐。
又桐過,邑名。《前漢·地理志》屬定襄郡。
又姓。《姓苑》桐君著《藥錄》。
又《集韻》《類篇》《韻會》他東切《正韻》佗紅切,音通。《類篇》輕脫貌。《前漢·武帝五子傳》無桐好逸。
又《漢·安世房中歌》桐生茂豫。《顏師古曰》桐讀爲通,言草木通達而生也。
又《類篇》杜孔切,音動。《莊子·讓王》自投桐水。桐一作椆,司馬本作洞。
又叶徒黃切,音唐。《史記·龜筴傳》邦福重寶,聞於旁鄕。殺牛取革,被鄭之桐。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馀】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又四月爲余月。
又接余,荇菜也。
又《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又姓。由余之後。
又《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又《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又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又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又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音】
音【戌集中】【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今切,音隂。《說文》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書·舜典》八音克諧。《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疏》方謂文章,聲旣變轉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音則今之歌曲也。《周禮·春官·大師》以六律爲之音。《疏》以大師吹律爲聲,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謂之爲音。《詩序》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疏》此言聲成文謂之音,則聲與音別。樂記註:雜比曰音,單出曰聲。記又曰: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則聲音樂三者不同,以聲變乃成音,音和乃成樂,故別爲三名。對文則別,散則可以通。季札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公羊傳曰:十一而稅頌聲作,聲卽音也。下云治世之音,音卽樂也。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
又《易·中孚》翰音登于天。《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姓。見《姓苑》。
又《正韻》於禁切。與䕃通。《左傳·文十七年》鹿死不擇音。《杜預註》音,所茠䕃之處。古字借用。○按註借用,是古字聲同,皆相假借,且釋文作於鳴反,不作去聲讀,正韻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