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刺丛丛斗野芳

出自:宋代·刘敞《木香花》

拼音:[fěn][cì,cī][cóng][cóng][dǒu,dòu][yě][fāng]

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

粉刺丛丛斗野芳,春风摇曳不成行。
只因爱学宫妆样,分得梅花一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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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粉刺】痤疮(cuóchuāng)的通称。
【丛丛】形容人或物聚集的样子。
【野芳】犹野花。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粉】

粉【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方吻切《集韻》《韻會》《正韻》府吻切,分上聲。《篇海》米粉。《釋名》分也。硏米使分散也。《周禮·天官》修籩之實,糗餌粉餈。《註》豆屑也。

《說文》傅面者也。《韻會》古傅面亦用米粉。

染之爲紅粉,後乃燒鉛爲粉。《博物志》燒鉛成胡粉。《釋名》胡粉,胡餬也,脂和以塗面也。

《正韻》設采潤色謂之粉澤。

煆石爲白灰,塗牆壁曰粉。《白居易詩》文昌新入有光輝,紫界金牆白粉闈。《註》尙書省皆以粉圖壁,畫古賢列士,曰畫省,亦曰粉省。

《事文類聚》海粉母如墨魚形,大三四寸,冬畜家中,春種海濵田內,色綠如荷包,海粉卽所溲也。或曰插竹枝田中,母緣枝吐出成粉。

《正字通》凡物磑之如屑者,皆爲粉。粉通稱,非獨米也。

竹名。《閩部疏》粉竹舂絲,爲佳紙料者,美于江南之白苧。

地名。《水經》堵水出自上粉縣。《注》孟達爲太守,治房陵,故縣有粉水,縣居其上,故曰上粉。取此水漬粉,皓耀鮮潔,縣水皆取名焉。

《集韻》方問切,音奮。傳也。飾也。《字彙補》粉,白飾也,从上聲。所以傳物曰粉,从去聲。《字彙》皆作府刎切,非。

【刺】

刺【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七賜切《正韻》七四切,此去聲。《說文》刺,直傷也。从刀束。《爾雅·釋詁》刺,殺也。《春秋·僖二十八年》公子買戍衞,不卒戍刺之。《公羊傳》刺之者何,殺之也。

《儀禮·士相見禮》庶人則曰刺草之臣。《註》刺猶剗除之也。

《前漢·郊祀志》刺六經中作王制。《註》刺,采取之也。

《廣韻》針刺也。以針黹物曰刺。

《韻會》棘芒也。

《釋名》書姓名於奏白曰刺。《後漢·禰衡傳》建安初游洛下,始達穎川,隂懷一刺,旣而無所之,至刺字漫滅。

《詩·大雅》天何以刺。《毛傳》刺,責之。

《周禮·秋官》司刺掌三刺,一訊羣吏,二訊羣臣,三訊萬民。《註》刺,訊決也。

刺史,官名。《韻會》漢武帝初置刺史,掌奉詔察州。成帝更名牧,哀帝復爲刺史。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七迹切,音磧。穿也,傷也。《增韻》刃之也。《孟子》刺人而殺之。

針黹也。《史記·貨殖傳》刺繡文,不如倚市門。

偵伺也。《前漢·燕王旦傳》燕王旦遣幸臣之長安問禮儀,隂刺朝廷事。

《韻會》黥也。

撐也。《史記·平世家》平乃刺船而去。《韓愈詩》峻瀨乍可刺。

刺刺,多言貌。《管子·心術篇》焉能去刺刺爲咢咢乎。《韓愈·送殷員外序》丁寧顧婢子,語刺刺不能休。

七計切,音砌。《詩·魏風》維是褊心,是以爲刺。《集韻》俗作㓨。《韻會》从朿从刀。俗作刺,誤。剌音辣。

【丛】

叢【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6画

《唐韻》《正韻》徂紅切《集韻》《韻會》徂聰切,族平聲。《說文》聚也。从丵从取。《書·無逸》是叢于厥身。

姓。南北朝滁州刺史叢鐇。

臺名。在邯鄲。

《集韻》或作樷。《前漢·東方朔傳》樷珍怪。

作藂。《前漢·息夫躬傳》藂棘棧棧。《註》詩葛覃註:灌木曰藂。

《韻補》叶徂黃切,音牀。《韓愈·此日足可惜詩》蕭條千萬里,會合安可逢。淮之水舒舒,楚山直叢叢。逢音房。《韻會》後人誤作菆,或作蕞,二字皆非。毛氏曰:丵,上从四直,兩長兩短。从丱,非。丵原刻下从羊。

【斗】

斗【卯集下】【斗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當口切,音陡。《說文》大升也。《羣經音辨》升十之也。《史記·李斯傳》平斗斛度量。《前漢·律歷志》斗者,聚升之量也。

宿名。《春秋·運斗樞》第一至第四爲魁,第五至第七爲杓,合爲斗。居隂播陽,故稱北斗。《易·豐卦》日中見斗。《疏》日中盛明之時,而斗星顯見。《詩·小雅》維北有斗。《疏》維此天上,其北則有斗星。《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也。《又》衡殷南斗。《註》南斗六星爲天廟,丞相大宰之位。

酒器。《詩·大雅》酌以大斗。《疏》大斗長三尺,謂其柄也。蓋從大器挹之於樽,用此勺耳。《史記·滑稽傳》目眙不禁,飮可七八斗。

吳中市魚亦以斗計。《松陵倡和詩》一斗霜鱗換濁醪。

《前漢·王莽傳》作威斗,長二尺五寸。

《周禮·地官·序官掌染革註》染革藍蒨象斗之屬。《疏》象斗,染黑。

《尚書序》皆科斗文字。《疏》科斗,蟲名。蝦蟆子也。書形似之。

《史記·封禪書》成山斗入海。《註》謂斗絕曲入海也。

《韓愈·答張十一詩》斗覺霜毛一半加。

《集韻》《正韻》腫庾切,音主。枓,或省作斗。勺也。《周禮·春官·鬯人》大喪之大渳設斗。《註》所以沃尸也。《釋文》斗依注,音主。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博雅》野雞,雉也。

《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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