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非流异禀

出自:宋代·赵抃《白鹤泉》

拼音:[zì][fēi][liú][yì][bǐng]

平仄:仄平平仄仄

灵派本无源,因禽漱玉泉。
自非流异禀,谁识洞中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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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自非】1.倘若不是。 2.自觉其非。
【异禀】非凡的天资。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玉篇》率也。

《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非】

非【戌集中】【非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

《玉篇》下也。

《玉篇》隱也。

《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

《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流】

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㳅《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求切,音留。《說文》水行也。《爾雅·釋言》流,覃也。《疏》謂水之流,必相延及。《詩·大雅》如川之流。

《爾雅·釋詁》流,擇也,求也。《詩·周南》左右流之。

下也。《詩·豳風》七月流火。

流漫無節制也。《禮·樂記》樂勝則流。

《書·禹貢》二百里流。《禮·王制》千里之外曰采,曰流。

放也。《書·舜典》流宥五。

視不端諦曰流。《左傳·成六年》鄭伯視流而行速。

走也。《戰國策》楚襄王流淹于城陽。《註》謂走而自匿。

《周禮·冬官·玉人註》鼻勺曰流,凡流皆爲龍口。

《前漢·食貨志》朱提銀重八兩爲一流。

《前漢·藝文志》儒家流,道家流,隂陽家流,法家流,墨家流,縱橫家流,雜家流,農家流,小說家流,各有所從出,分九家。

流布也。《易·謙卦》地道變盈而流謙。

流轉也。《禮·仲尼燕居》周流無不徧。

《張協·七命》傾罍一朝,流湎千日。《註》齊顏色,均衆寡謂之流。

長流,官名。《顏之推·家訓》名治獄參軍爲長流。

黃流,酒名。《詩·大雅》黃流在中。

雙流,縣名。《廣輿記》屬成都府。

《韻補》叶如切,音閭。《陸雲詩》樂奏聲哀,言發涕流。唯願君子,德與福俱。

叶力救切,音溜。《博詩》悠悠建平,皇澤未流。朝選于衆,乃子之授。

【异】

异【寅集下】【廾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與之切《集韻》《韻會》盈之切《正韻》延之切,音怡。《廣韻》已也。《書·堯典》异哉,試可乃已。《傳》异,已也,退也。言餘人盡巳,惟鯀可試,無成乃退。《正義》异聲近巳,巳訓止,是停住之意,故爲退也。

《集韻》發歎也。

《唐韻》《集韻》《韻會》羊吏切《正韻》以智切,怡去聲。《說文》舉也。

《廣韻》退也。

與異通。《列子·楊朱篇》何以异哉。(異)〔古文〕予也。《博雅》異分也。《史記·商君傳》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不同也。《書·旅獒》王乃昭德之,致于異姓之邦。《禮·儒行》同弗與異弗非也。《疏》謂彼人與己之疏異,所爲是善,則不非毀之也。又怪也。《釋名》異者,異於常也。《左傳·昭二十六年》據有異焉。《註》異猶怪也。《史記·屈賈傳》化爲異物兮,又何足患。

奇也。《周禮·地官·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珍異。《註》珍異,四時食物。《史記·仲尼弟子傳》受業身通者七十有七人,皆異能之士也。

違也。

姓。唐異牟尋歸唐,冊封南詔王,今白水蠻有此姓。

異,翹草名。《爾雅·釋草》連異翹。

無名異藥名,主治金創折傷。

《韻補》叶延知切,音怡。《詩·邶風》洵美且異。叶下貽。

叶弋質切,音逸。《詩·小雅》亦祇以異。《朱註》逸織反。《無名氏樂德歌》所見奇異,叶甘美酒食。(異)

【禀】

禀【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正字通》俗稟字。《唐韻》《集韻》《韻會》力錦切,音懔。《說文》賜穀也。从㐭从禾。《徐曰》公稟賜之也。《廣韻》與也。《增韻》供也,給也,受也。《禮·中庸》旣稟稱事。《歐陽氏曰》古者給人以食,取之倉廩,故因稱稟給,稟食。《前漢·孝文紀》吏稟當受鬻者。《師古註》稟,給也。

《唐韻》《集韻》《韻會》筆錦切,賓上聲。受命曰稟。《書·說命》臣下罔攸稟令。《傳》稟,受也。毛氏曰:今俗以白事爲稟,古無此義。

水名。《水經注》長社北界有稟水。

《集韻》逋鴆切,賓去聲。受也。《韻會》俗作禀,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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