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àn][shuǐ][fān][qiáng][jīng][yuǎn,yuàn][bié,biè]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景祐贤科昔共登,长沙宾佐复交承。
三千里外今同郡,二十年前旧得朋。
赣水帆樯惊远别,玉峰栏槛到先凭。
朝廷正是求材日,欲恋仙乡算未能。
【帆樯】〈书〉船上挂帆的杆子,借指船只:~林立。
【远别】离别到很远的地方去。
【赣】
贛【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24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韻會》通作貢。《禮·樂記》子贛見師乙而問焉。
又《集韻》,水名,出豫章。或作灨,通作贛。
又《集韻》古禫切,音感。《前漢·地理志》豫章郡贛。《註》豫章水出西南,北入大江。如淳曰音感。
又《集韻》古暗切,音紺。《前漢·地理志》琅邪郡贛楡。《註》師古曰:贛,音紺。
又《集韻》呼貢切,與戇同。愚也。
又《集韻》陟降切,音憃。義同。
又《集韻》呼降切。賜也。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帆】
帆【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符炎切,音凡。《集韻》舟上幔以帆風。《馬融·廣成頌》張雲帆施蜺幬。
又石帆,草名。《左思·吳都賦》石帆水松。《註》劉逵曰:石帆生海嶼石上,草類也。
又《廣韻》《集韻》《正韻》同。亦作颿。
【樯】
檣【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在良切《集韻》《韻會》慈良切,音牆。《玉篇》船檣,帆柱也。本作檣。《王粲·從軍詩》柎衿倚舟檣。
【惊】
惊【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呂張切,音良。悲也。
又《集韻》力讓切,音諒。義同。或作悢音京。《說文》馬駭也。《玉篇》駭也。《易·震卦》震驚百里。《詩·大雅》震驚徐方。《老子·道德經》得之若寵,失之若辱,是謂寵辱若驚。
又叶居陽切,音姜。《張籍·祭韓愈詩》月中登高灘,星漢交垂芒。釣車擲長綫,有獲齊驩驚。
【远】
遠【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爰上聲。《說文》遼也。《廣韻》遙遠也。《正韻》指遠近定體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于願切《正韻》于怨切,爰去聲。《正韻》遠之也。遠近之遠上聲,如《詩》其人則遠之類。遠離之遠去聲,如《論語》敬鬼神而遠之之類是也。
又叶于員切,音淵。《詩·小雅》爾之遠矣,民胥然矣。俗作逺。
【别】
別【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鞭入聲。《說文》分解也。《玉篇》分別也。《增韻》辨也。《禮·曲禮》日月以告君,以厚其別也。《爾雅·釋山》小山別大山,鮮。《疏》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淮南子·齊俗訓》宰庖之切割分別也。《晉·仲長敖覈性賦》同稟氣質,無有區別。
又傅別,謂券書也。《周禮·天官·小宰》八成,聽稱責以傳別。《註》鄭曰:爲大手書於一札,中字別之。
又《唐韻》《集韻》《韻會》皮列切《正韻》避列切,便入聲。《玉篇》離也。《增韻》解也,訣也。《江淹·別賦》黯然銷䰟者,惟別而已矣。《宋·謝惠連·夜集歎乖詩》詩人詠踟躕,搔首歌離別。《梁荀濟贈隂梁州詩》已作金蘭契,何言雲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