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
則【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側。《說文》則等畫物也。从刀貝。貝,古之物貨也。《徐曰》則,節也。取用有節,刀所以裁制之也。
又《玉篇》法也。《爾雅·釋詁》則,常也。《疏》謂常禮法也。《周禮·天官·冢宰》以八則治都鄙。《鄭註》則,法也。
又《增韻》凡制度品式皆曰則。《書·說命》明哲實作則。
又天理不差曰則。《易·乾卦》乃見天則。《詩·大雅》順帝之則。
又法其可法者曰則。《書·無逸》繼自今嗣王,則其無淫于觀,于逸,于遊,于田。《註》戒成王效法文王也。《詩·小雅》君子是則是傚。
又《周禮》五命賜則註:地未成國之名。
又夷則,七月律名。《前漢·律歷志》則,法也。言陽氣法度,而使隂氣夷當傷之物。
又《韻會》助辭,又然後之辭。《論語》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念】
念【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奴店切《集韻》《韻會》《正韻》奴玷切,。《爾雅·釋詁》思也。《疏》常思也。《釋名》念,黏也。意相親愛,心黏著不能忘也。《書·大禹謨》念兹在兹。
又《小爾雅》無念,念也。《詩·大雅》無念爾祖。
又姓。西魏太守念賢。
又《轉注古音》叶人九切,音狃。《書·洪範》汝則念之。叶下咎受。《六書精蘊》人當念所當念者,故从今。《正譌》俗作念,非。念字原字今下作丅。
【报】
報【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博耗切《集韻》《韻會》博號切,保去聲。復也,酬也,答也。《詩·鄭風》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禮·郊特牲》報本反始。《註》謝其恩之謂報,歸其功之謂反。《史記·范睢傳》睚睚之怨必報。
又告也。《前漢·吳王傳》無文書,口報。《天寶遺事》新進士及第,以泥金書帖子,附家書中,用報登科之喜。
又猶合也。《禮·喪服小記》下殤小功帶澡麻,不絕本,詘而反以報之。
又論囚曰報。《前漢·張湯傳》爰書論訊鞫報。
又下婬上曰報。《左傳·宣三年》鄭文公報鄭子之妃曰嬀。《註》鄭子,文公叔父子儀也。《漢律》婬季父之妻曰報。
又與赴通。《禮·喪服小記》報葬者報虞。《註》報,讀爲赴,急疾之義。虞以安神,不可緩也。本作。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
【眷】
眷【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居倦切《集韻》《韻會》古倦切《正韻》吉掾切,音卷。《說文》顧也。《博雅》嚮也。
又回視也。《書·大禹謨》皇天眷命。
又與睠通。《詩·小雅》睠睠懷顧。《韓詩》作眷眷,勤厚之意也。
又《大雅》乃眷西顧。《箋》眷,本又作睠。
又親屬也。《五代史·裴皞傳》裴氏自晉魏以來,世爲名族。居燕省者,號東眷。居涼者,號西眷。居河東者,號中眷。
又或作婘。《史記·樊噲傳》誅諸呂婘屬。
又姓。見《姓苑》。
又茂眷,代北複姓。
又壹斗眷,代北三字姓。《集韻》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