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é,hè,huó,huò,hú][qīn,qìng][bēi][yuǎn,yuàn][jià]
平仄:平平平仄仄
外馆踰河右,行营指路岐。
和亲悲远嫁,忍爱泣将离。
旌旆羌风引,轩车汉月随。
那堪马上曲,时向管中吹。
出自:唐代·刘宪《奉和送金城公主入西蕃应制》
拼音:[hé,hè,huó,huò,hú][qīn,qìng][bēi][yuǎn,yuàn][jià]
平仄:平平平仄仄
外馆踰河右,行营指路岐。
和亲悲远嫁,忍爱泣将离。
旌旆羌风引,轩车汉月随。
那堪马上曲,时向管中吹。
【和亲】封建王朝与边疆少数民族统治集团结亲和好:~政策。
【远嫁】嫁到远处。
【和】
和【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咊龢《廣韻》《正韻》戸戈切《集韻》《韻會》胡戈切,音禾。《廣韻》順也,諧也,不堅不柔也。《書·堯典》協和萬邦。
又《舜典》律和聲。《易·乾卦》保合太和。《中庸》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又《書·堯典》乃命羲和。《註》羲氏,和氏,主曆象授時之官。
又《詩·小雅》和鸞雝雝。《傳》在軾曰和,在鑣曰鸞。《疏》和,亦鈴也,以其與鸞相應和,故載見曰和鈴央央是也。《廣韻》本作鉌。
又《爾雅·釋樂》大笙謂之巢,小笙謂之和。《註》和,十三簧。
又《周禮·夏官·大司馬》以旌爲左右和之門。《註》軍門曰和,今謂之壘門,立兩旌以爲之。《戰國策》與秦交和而舍。
又《諡法》不剛不柔曰和。
又和夷,地名。《書·禹貢》和夷底績。
又雲和,地名。《周禮·春官·大司樂》雲和之琴瑟。
又《廣韻》州名,在淮南,漢屬九江郡,齊爲和州。
又《韻會》西和州,秦蒙恬築長城始此,唐爲岷州,宋攺西和州。
又《廣韻》姓也。本自羲和之後,一云卞和之後,晉有和嶠。
又《正字通》養和,今之靠背也。李泌采異木蟠枝以隱背,號曰養和。
又《松陵集》皮日休以五物送魏不琢,有烏龍養和,桐廬養和。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胡臥切,禾去聲。《廣韻》聲相應。《易·中孚》鳴鶴在隂,其子和之。
又《爾雅·釋樂》徒吹謂之和。
又《集韻》調也。《禮·檀弓》竽笙備而不和。
又《禮運》五味,六和,十二食,還相爲質也。《註》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鹹,加以滑甘,是謂六和。
又《禮器》甘受和。《釋文》和,戸臥反。《周禮·天官》內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烹煎和之事。
【亲】
親【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苟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又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又《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又《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又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
又《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又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又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又《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又《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又叶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字彙》古从,非。
【悲】
悲【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府眉切《集韻》《韻會》《正韻》逋眉切,。《說文》痛也。从心非聲。有聲無淚曰悲。《詩·豳風》女心傷悲。《毛傳》春女悲,秋士悲。感其物化也。《鄭箋》春女感陽氣而思男,秋士感隂氣而思女,是其物化,所以悲也。一曰心非爲悲。心之所以非則悲矣。《淮南子·原道訓》憂悲多恚,病乃成積。
又叶補皆切,擺平聲。《楚辭·九辯》春秋逴逴而日高兮,然惆悵而自悲。四時遞來而卒歲兮,隂陽不可與儷偕。
【远】
遠【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爰上聲。《說文》遼也。《廣韻》遙遠也。《正韻》指遠近定體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于願切《正韻》于怨切,爰去聲。《正韻》遠之也。遠近之遠上聲,如《詩》其人則遠之類。遠離之遠去聲,如《論語》敬鬼神而遠之之類是也。
又叶于員切,音淵。《詩·小雅》爾之遠矣,民胥然矣。俗作逺。
【嫁】
嫁【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古訝切《集韻》《韻會》居迓切《正韻》居亞切,音駕。《說文》女適人也。一曰家也,故婦人謂嫁曰歸。《揚子·方言》自家而出,謂之嫁。《禮·內則》女子二十而嫁。《曲禮》女子許嫁纓。《註》繫以纓,示有所繫屬也。《周禮·地官》媒氏禁夫嫁殤者。訂義:謂以死者求夫也。
又往也。《列子·天瑞篇》列子居鄭圃四十年,人無識者,將嫁于衞。
又推惡于人曰嫁。《史記·趙世家》平陽君豹曰:是欲嫁禍于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