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ín][chuān][sāng,sàng][luàn][yú]
平仄:平平平仄平
江海飘零日,秦川丧乱余。
凄凉《蒿里》曲,生死秣陵书。
零雨沾青草,高原哭素车。
南山桂摇落,无复子云居。
出自:清代·朱彝尊《哭王处士翃 其三》
拼音:[qín][chuān][sāng,sàng][luàn][yú]
平仄:平平平仄平
江海飘零日,秦川丧乱余。
凄凉《蒿里》曲,生死秣陵书。
零雨沾青草,高原哭素车。
南山桂摇落,无复子云居。
【秦川】古地区名。泛指今陕西﹑甘肃的秦岭以北平原地带。因春秋﹑战国时地属秦国而得名。
【丧乱】死亡祸乱。后多以形容时势或政局动乱。
【秦】
秦【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螓。國名。《說文》伯益之後所封國。地宜禾。《詩·秦風·車鄰註》秦,隴西谷名。在雍州鳥鼠山之東北。《疏》今秦亭,秦谷也。《韻會》春秋秦國,漢置天水郡,後魏改秦州。《釋名》秦,津也。其地沃衍有津潤也。
又三秦。《史記·項羽紀》三分關中,王秦降將,章邯雍王,司馬欣塞王,董翳翟王,爲三秦。
又大秦國。《後漢·西域傳》大秦在海西,亦云海西國。其人民長大平正,有類中國,故謂之大秦。
又姓。秦自顓頊後,子嬰旣滅,支庶以爲秦氏。
又《說文》一曰秦,禾名。
又叶慈良切,音牆。《易林》玉璧琮璋,執贄是王。百里寧越,應聘齊秦。
【川】
川【寅集中】【巛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緣切,音穿。《釋名》穿也。穿地而流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天下之地埶,兩山之閒,必有川焉。《爾雅·釋水》湀闢流川。《註》通流。《疏》湀闢者,通流大川之別名也。《又》過辨回川。《註》旋流。《疏》言川中之水有回旋而流者。《蔡邕·月令章句》衆流注海曰川。《書·益稷》予決九川,距四海。《傳》決九州名川,通之至海。
又《禹貢》奠高山大川。《傳》大川四瀆。《疏》川之大者,莫大於瀆。四瀆,謂江,河,淮,漢也。《呂氏春秋》何謂六川:河水、赤水、遼水、黑水、江水、淮水。《潘岳·關中記》涇、渭、灞、滻、鄷、鎬、潦、潏,凡八川。《司馬相如·上林賦》蕩蕩乎八川。
又三川,郡名。《史記·秦始皇紀》滅二周,置三川郡。《前漢·高祖紀》斬三川守李由。《註》應劭曰:今河南郡也。韋昭曰:有河洛伊,故曰三川也。
又四川,省名。《韻會》今成都府,潼州,利州,夔州四路,取氓江,沱江,黑水,白水四大川以立名也。
又口川。《周語》防民之口,甚於防川。《朱子詩》口川失自防。
又川衡,官名。《周禮·地官》川衡掌巡川澤之禁令。
又竅也。《山海經》倫山有獸如麋,其川在尾上。《註》川,竅也。
又叶樞倫切,音春。《詩·大雅》旱旣大甚,滌滌山川。早魃爲虐,如惔如焚。《前漢·敘傳》昔在上聖,昭事百神。類帝禋宗,望秩山川。
【丧】
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桑去聲。《玉篇》亡也。
又《正韻》失位也。《論語》二三子何患於喪乎。《註》喪,失位也。《左傳·昭二十四年》昭公曰:喪人不佞。
又《廣韻》息郞切《集韻》《韻會》《正韻》蘇郎切,音桑。《正韻》持服曰喪。《禮·檀弓》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又》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釋文》上喪字平聲,下喪字去聲。
又《廣韻》喪,器也,今謂之柩。《禮·曲禮》送喪不踰境。
又姓。《廣韻》楚大夫喪左。《說文》本作。
【乱】
乱【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6画
《正字通》俗亂字。(亂)〔古文〕鑾去聲。紊也。《爾雅·釋詁》亂,治也。《說文》从乙。乙,治之也。《玉篇》理也。《書·臯陶謨》亂而敬。《孔傳》有治而能敬謹。
又《盤庚》亂越我家。《梓材》厥亂爲民。《洛誥》四方迪亂,亂爲四輔。《立政》丕乃俾亂之類,皆訓治也。
又不治也,凡事物不理皆曰亂。《爾雅·釋訓》夢夢,訰訰,亂也。《書·周官》制治於未亂。《周禮·地官》司虣掌憲巿之禁令,禁其鬥囂與其虣亂。
又兵寇也。
又事未定之時。《禮·檀弓》仲梁子曰:夫婦方亂。《註》喪次男女哭位未成列也。
又樂之卒章曰亂。《論語》關雎之亂。
又古賦末皆有亂,總一賦之終,發其要指也。
又《爾雅·釋水》水正絕流曰亂。《註》橫流而濟之也。《書·禹貢》亂于河。《詩·大雅》涉渭爲亂。
又《韻補》叶力眷切,音戀。《揚雄·交州牧箴》周公攝胙,白雉自獻。昭王陵遲,周室昏亂。
又叶力敬切,夌去聲。《揚戲李正方贊》不協不和,忘節言亂。疾終惜始,實惟厥性。(亂)
【余】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又四月爲余月。
又接余,荇菜也。
又《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又姓。由余之後。
又《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又《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又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又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又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