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
辨【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易·剝卦》剝牀以辨。《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牀之幹也。
又變也。《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
【说】
說【考證·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易·益卦》民説無彊。〕謹照原文無彊改爲無疆。
【及】
及【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琴入聲。《說文》逮也。从又从人。《徐曰》及,捕人也。會意。《廣韻》至也。
又《韻會》旁及,覃被也。《詩·大雅》覃及鬼方。《周頌》燕及皇天。
又《增韻》連累也。《左傳·隱六年》長惡不悛,從自及也。
又兼與之辭。《左傳·宣七年》與謀曰及。
又《後漢·黨錮傳》張儉等八人爲八及,言能導人追宗也。
又《韻補》叶極業切。《詩·大雅》征夫捷捷,每懷靡及。
【组】
組【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則古切《集韻》總古切《正韻》總五切,纁璣組。《傳》組,綬類。《周禮·天官·典絲》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疏》組就者,謂以組爲冕旒之就。
又《詩·邶風》執轡如組。《註》組,織組也。
又《詩·鄘風》素絲組之。《箋》素絲者,以爲縷,以縫紕旌旗之旒縿,或以維持之。
又《儀禮·士喪禮》著組繫。《註》組繫,可爲結也。
又《儀禮·士喪禮》鬠用組。《註》用組,組束髮也。
又《禮·內則》織紝組紃。《疏》組紃,俱爲絛。薄闊爲組,似繩者爲紃。
又《左傳·襄三年》使鄧廖帥組甲三百。《註》組甲,漆甲成組文。《疏》組甲,以組綴甲,車士服之。
又《集韻》千余切,音疽。邑名。在海中。
【绣】
繡【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息救切,音秀。《說文》五采備也。《釋名》繡,修也,文修修然也。《書·益稷》黼黻絺繡。《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之事,五采備,謂之繡。
又姓。《姓氏急就篇》漢有繡君實。
又《集韻》先彫切,音蕭。《類篇》綺屬。《詩·唐風》素衣朱繡。《箋》繡,當爲綃。《韻補》當讀如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