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uó][zhuó][shuǐ][fú][róng]
平仄:平平仄平平
灼灼水芙蓉,中含青薏苦。
花叶苦中生,莲心君莫取。
【灼灼】1.明亮的样子:目光灼灼。 2.鲜明的样子:灼灼其华。
【芙蓉】1.木芙蓉。 2.荷花:出水~。
【灼】
灼【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之若切《集韻》《韻會》《正韻》職略切,音酌。《說文》炙也。《玉篇》熱也。《廣韻》燒也。《魯語》如龜焉。灼其中,必文於外。《前漢·霍光傳》灼爛者,在於上行。
又《玉篇》明也。《書·洛誥》無若火始燄燄,厥攸灼敘弗其絕。
又《立政》我其克灼知厥若。
又《玉篇》灼灼,花盛貌。《詩·周南》灼灼其華。
又《揚子·方言》灼,驚也。《註》猶云:恐也,煎盡也。《後漢·楚王傳》旣知審,寔懷用悼灼。
又《唐韻正》之邵反。同炤。《禮·中庸》引《詩》:亦孔之炤。作亦孔之灼。◎按今文作昭。
又《越絕書》灼龜,作炤龜。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芙】
芙【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防無切《集韻》《韻會》馮無切,音鳧。《說文》芙蓉也。《爾雅·釋草》荷,芙蕖。詳蓉、蕖字註。
【蓉】
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餘封切,音容。《說文》芙蓉也。《屈原·離騷》集芙蓉以爲裳。《註》芙蓉,蓮華也。
又《韻會》木芙蓉,一名拒霜花,一名木蓮。
又《韻補》于方切,音王。《徐幹·七喩》懸明珠于長韜,燭宵夜而爲陽。元鬢擬于元霧,豔色過乎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