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帝南兼水帝尊

出自:清代·屈大均《南海庙作 其一》

拼音:[huǒ][dì][nán,nā][jiān][shuǐ][dì][zūn]

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金银宫阙映朝暾,火帝南兼水帝尊
万里朝宗来百谷,中华形势尽三门。
云开帆席洋船过,月出楼台海市屯。
元气茫茫全化水,不知天外有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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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火帝】1.古代所谓五方天帝之一的赤帝,掌南方,司火,司夏。 2.相传远古时代五帝之一的炎帝。
【水帝】指颛顼。我国古代传说中五帝之一。颛顼以水德王﹐死后祀为北方水德之帝﹐故称。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火】

火【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者,化也,隨也,陽氣用事萬物變隨也。《古史考》燧人氏初作火。《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

星名。《書·堯典》日永星火。《傳》火,蒼龍之中星。

大火,鶉火,辰次之名。

《禮·王制》昆蟲未蟄,不以火田。《前漢·成帝紀》火耕水耨。

《周禮·夏官·司爟》變國火以救時疾。《註》春取楡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論語》鑽燧改火。

盛陽曰炎火。《詩·小雅》田祖有神,秉畀炎火。《傳》炎火,盛陽也。《箋》螟螣之屬,盛陽氣嬴則生之。明君爲政,田祖之神不受此害,持之付與炎火,使自消亡。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疏》春官爲大火。夏官爲鶉火,秋官爲西火,冬官爲北火,中官爲中火。

《春秋·宣十六年》成周宣榭火。《左傳》人火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南史·齊武帝紀》魏地謠言,赤火南流,有沙門從北齎此火至,色赤而微,云以療疾貴賤爭取之,多得其驗,咸云聖火。

《唐書·兵志》府兵,十人爲火,火有長。彍騎,十人爲火,五火爲團。《通典·兵制》五人爲烈,烈有頭目,二烈爲火,立火子,五火爲隊。

《司馬法》人人正正,辭辭火火。《註》言一火與一火猶人人殊之人人也。卽俗謂火伴。《古木蘭詩》出門看火伴。

人身有火。《本草綱目》心藏神爲君火。包絡爲相火。

隂火,海中鹽氣所生。凡海水遇隂晦,波如然火,有月卽不復見。《木華·海賦》隂火潛然。

山名。《山海經》崑崙之丘,其下有弱水之,淵環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輒然。

《正字通》陸游曰:火山軍,其地鋤深,則有烈燄,不妨耕種。

井名。《左思·蜀都賦》火井沈熒於幽泉。《註》火井,在臨邛縣。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須臾隆隆如雷聲,焰出通天,光輝十里,以筒盛接,有光無灰。

寒火。《抱朴子·地眞篇》南海蕭丘,火春生秋滅。生木小,焦黑。

火傳。《莊子·養生主》指窮放爲薪,火傳也。不知其盡也。

南方有食火之國,其人能食火炭。

《爾雅·釋魚》十龜,一曰火龜。《疏》龜生火中者。

火䑕。《山海經》火山國,其山雖霖,雨火常燃,火中白䑕,時出山邊求食,人捕得之,以毛作布,名火澣布。

姓。《明紀事本末》火濟,從諸葛亮南征孟獲有功,封羅甸國王。《正字通》洪武時,翰林火原潔。

《廣東通志》古人一年四時改火。今瓊州西鄕音謂一年爲一火,火音微。東鄕人謂一年爲喜,或爲之化,乃喜之變音。

叶虎洧切《詩·豳風》七月流火,八月萑葦。◎按唐韻正:火,古音毀,轉聲則爲喜,故灰字从火得聲。而左傳襄三十年:或叫于宋太廟,曰:譆譆出出,鳥鳴于亳社。如曰譆譆,則爲火之徵也。是直以爲火當讀作毀,非止叶音矣。

叶後五切。《韓愈·元和聖德詩》施令酬功,急疾如火。天地中閒,莫不順序。

叶虎何切。《莊子·外物篇》利害相摩生火寔多,衆人焚和,月固不勝火。《韻會小補》今人謂兔岐脣曰火。蓋古音也。《集韻》或作灬。

【帝】

帝【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諦。《說文》諦也。王天下之號也。《爾雅·釋詁》君也。《白虎通》德合天者稱帝。《書·堯典序》昔在帝堯,聰明文思,光宅天下。《疏》帝者,天之一名,所以名帝。帝者,諦也。言天蕩然無心,忘于物我,公平通遠,舉事審諦,故謂之帝也。五帝道同于此,亦能審諦,故取其名。《呂氏春秋》帝者,天下之所適。王者,天下之所往。《管子·兵法篇》察道者帝,通德者王。《史記·高帝紀》乃卽皇帝位汜水之南。《註》蔡邕曰:上古天子稱皇,其次稱帝。

諡法。《史記·正義》德象天地曰帝。

上帝,天也。《易·鼎卦》聖人亨,以享上帝。《書·舜典》肆類于上帝。

五帝,神名。《周禮·春官·小宗伯》兆五帝于四郊。《註》蒼帝曰靈威仰,赤帝曰赤熛怒,黃帝曰含樞紐,白帝曰白招拒,黑帝曰汁光紀。《家語》季康子問五帝之名。孔子曰:天有五行,金木水火土,分時化育以成萬物。其神謂之五帝。

星名。《史記·天官書》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乙常居也。《註》文耀鉤云:中宮大帝,其精北極星。春秋合誠圖云:紫微大帝室,太乙之精也。正義曰:太乙,天帝之別名也。《又》大角者,天王帝廷。《註》索隱曰:援神契云:大角爲坐候。宋均云:坐,帝坐也。《又》太微三光之廷,其內五星,五帝座。

地名。《左傳·僖三十一年》衞遷于帝丘。《註》帝丘,今東郡濮陽縣,故帝顓頊之墟,故曰帝丘。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兼】

兼【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縑。《說文》幷也。从手禾。兼持二禾也。《徐曰》會意。秉持一禾,兼持二禾。可兼持者,莫若禾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前漢·王莽傳》縣宰缺者,數年守兼。《註》師古曰:不拜正官,令人守兼也。

姓。《韻會》衞公子兼之後。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尊】

尊【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韻會》祖昆切《集韻》《正韻》租昆切,,乾坤定矣。《孟子》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禮·表記》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親,而後可以爲民父母。

敬也。《禮·曲禮》禮者,自而尊人。雖負販者,必有尊也。

《說文》註酒器。《周禮·春官》司尊彝,掌六尊六彝之位。六尊,謂犧尊,象尊,著尊,壺尊,太尊,山尊,以待祭祀賔客。

姓。《風俗通》尊盧氏之後。與宗通。

叶將鄰切,音津。《前漢·班固敘傳》大祖元勳,啓立輔臣。支庶藩屛,侯王尊。

叶此緣切,音銓。《前漢·班固敘傳》割制廬幷,定爾土田。什一供貢,下富上尊。《說文》尊本酒器,字从酋,廾以奉之。或从寸。或从缶作罇。《集韻》亦作㽀墫。《正字通》今俗以尊作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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