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ái][gǔ,gū][bàng][xiān][gōng]
平仄:平平仄平平
清明节已届,雨露使心悲。
外舅与外姑,野祭今同谁。
汝生治酒食,汝死魂无衣。
骸骨傍先公,安此南海湄。
扶胥云惨惨,黄木风凄凄。
万里归成妇,袝葬固其宜。
大恩虽未卒,孝媛名已垂。
出自:清代·屈大均《哭内子王华姜 其十三》
拼音:[hái][gǔ,gū][bàng][xiān][gōng]
平仄:平平仄平平
清明节已届,雨露使心悲。
外舅与外姑,野祭今同谁。
汝生治酒食,汝死魂无衣。
骸骨傍先公,安此南海湄。
扶胥云惨惨,黄木风凄凄。
万里归成妇,袝葬固其宜。
大恩虽未卒,孝媛名已垂。
【先公】1.对天子﹑诸侯祖先的尊称。 2.亡父。
【骸】
骸【亥集上】【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戸皆切《集韻》《韻會》《正韻》雄皆切,音諧。《說文》脛骨也。《博雅》骨也。《左傳·宣十五年》析骸以爨。《莊子·逍遙遊》百骸九竅六藏,賅而存焉。
又《德充符》直寓六骸。《釋文》手足首身也。
又《集韻》柯開切,音該。與胲同。《類篇》足大指毛也。
【骨】
骨【亥集上】【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古忽切《集韻》吉忽切,音汨。《說文》肉之覈也。《釋名》骨,滑也。骨堅而滑也。《靈樞經》腎主骨,張筋化髓榦,以立身。《周禮·天官·疾醫》以酸養骨。《註》酸木味,木根立地中似骨。《疏》謂似人之骨立肉中者。《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屬天,淸而散。屬地,濁而聚。
又牲骨。《禮·祭統》凡爲俎者,以骨爲主。《儀禮·鄕射禮註》以骨名肉,骨貴也。
又姓。《隋書·骨儀傳》骨儀,京兆長安人。
又《唐書·東夷傳》新羅,其族名第一骨,第二骨,以自別。
又苦骨,苦參別名。
又多骨,白荳別名。見《本草綱目》。
【傍】
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步光切《集韻》《韻會》蒲光切。通旁。《說文》近也。《廣韻》側也。
又姓。唐北地羌豪傍企本。
又《集韻》補朗切,音縍。左右也。《賈子保傅篇》成王之生,仁者養之,孝者强之,四聖傍之。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正韻》倚也。《集韻》亦近也。或作並䧛。
又《正韻》補耕切,音綳。《詩·小雅》四牡彭彭,王事傍傍。《朱傳》傍傍然不得已也。
【先】
先【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蘇前切《集韻》《韻會》蕭前切,霰平聲。《說文》先,前進也。从人之。《徐曰》之,往也,往在人上也。一曰始也,故也。《玉篇》前也,早也。《孝經·感應章》必有先也。《老子·道德經》象帝之先。
又祖父已歾曰先。《司馬遷·報任安書》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
又姓。《韻會》晉有先軫。
又《韻會》凡在前者謂之先,則平聲。先而導前與當後而先之,則去聲。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先見切,音霰。《增韻》先之也。《正韻》相導前後曰先後。《周禮·夏官·大司馬》以先愷樂,獻于社。《註》先猶導也。《史記·酈食其傳》沛公吾所願從游,莫爲我先。
又先事而爲曰先。《易·乾卦》先天而天弗違。《禮·月令》先立春三日。
又當後而前曰先。《左傳·文二年》不先父食。《孟子》疾行先長者。《老子·道德經》先天地生。
又《廣韻》娣姒曰先後。《前漢·郊祀志》神君者,長陵女子。以乳死,見神于先後宛若。《註》孟康曰:兄弟妻相謂先後。師古曰:古謂之娣姒,今關中俗呼爲先後,吳楚呼之爲妯娌。
又《韻會》《正韻》蘇典切,音跣。《越語》句踐親爲夫差先馬。《韻會》前漢太子,太傅少傅屬官有先馬。後漢職如謁者,太子出,則當直者前驅導威儀也。或作洗。
【公】
公【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㒶《唐韻》《正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工。《說文》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猶背也。厶音私。《韓非曰》自營爲厶,背厶爲公。《徐曰》會意。《爾雅·釋言》無私也。《書·周官》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又《玉篇》方平也,正也,通也。
又《禮·禮運》大道之行,天下爲公。《註》公猶共也。
又爵名,五等之首曰公。《書·微子之命》庸建爾于上公。
又三公官名。《韻會》周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公。漢末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爲三公。東漢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
又官所曰公。《詩·召南》退食自公。
又父曰公。《列子·黃帝篇》家公執席。《前漢·郊祀志》天子爲天下父,故曰鉅公。
又婦謂舅曰公。《前漢·賈誼策》與公倂倨。
又尊稱曰公。《賈誼策》此六七公皆亡恙。
又相呼曰公。《史記·毛遂傳》公等碌碌。
又事也。《詩·召南》夙夜在公。《註》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
又星名。《隋書·天文志》七公七星,在招搖東,天之相也。
又姓。《韻會》漢有公儉。
又諡法,立志及衆曰公。
又與功通。《詩·小雅》以奏膚公。《大雅》王公伊濯。
又《集韻》諸容切,音鐘。同妐。夫之兄爲兄妐。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或省作公。通作鍾。
又《韻補》叶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邪說飾而多曲兮,正法弧而不公。直士隱而避匿兮,讒諛登乎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