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pěng][ěr][fú][qú][chū][shuǐ][méi]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不断莲枝不见丝,丝长无补断莲枝。
他生愿作田田叶,捧尔芙蕖出水湄。
出自:清代·屈大均《哭华姜一百首 其八十八》
【芙蕖】〈书〉荷花。
【出水】1.水自内出。 2.出自水中。 3.指战争中失利的一方,从被围困的城中或阵地突围出走。 4.指出去的道路。 5.旧指妓女脱籍从良。
【水湄】水边。
【捧】
捧【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韻會》敷唪切《集韻》撫勇切,豐上聲。兩手承也。
又掬也。或作。
又《集韻》父勇切,縫上聲。承也。與奉同。
又《集韻》符容切,音逢。奉也。與捀同。
【尔】
爾【巳集中】【爻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兒氏切《集韻》《韻會》忍氏切,。从冂从㸚,其孔㸚,尒聲。此與爽同意。
又《玉篇》爾,汝也。《書·大禹謨》肆予以爾衆士奉辭伐罪。
又《禮·檀弓》爾毋從從爾。爾毋扈扈爾。《註》爾,語助。《廣韻》尒義與爾同。詞之必然也。
又譍詞。《古詩》爲焦仲卿妻作:諾諾復爾爾。《世說》聊復爾耳。
又同邇。《詩·大雅》戚戚兄弟,莫遠具爾。《箋》爾,謂進之也。《疏》邇是近義,謂揖而進之。《儀禮·少牢饋食禮》上佐食爾上敦黍于筵上右之。《註》爾,近也。或曰移也。右之,便尸食也。《周禮·地官·肆長》實相近者,相爾也。《註》爾,亦近也。
又《前漢·藝文志》爾雅三卷二十篇。《註》張晏曰:爾,近也。雅,正也。
又《集韻》乃禮切,音禰。《集韻》本作濔。滿也。
又一曰爾爾,衆也。
又《詩·小雅》彼爾維何,維常之華。《註》爾華,盛貌。《釋文》爾,乃禮反。
又《爾雅·釋草》綦,月爾。《疏》綦,一名月爾,可食之菜也。
【芙】
芙【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防無切《集韻》《韻會》馮無切,音鳧。《說文》芙蓉也。《爾雅·釋草》荷,芙蕖。詳蓉、蕖字註。
【蕖】
蕖【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强魚切,音渠。《爾雅·釋草》荷,芙蕖。詳荷字註。
又《拾遺記》石蕖,靑色,堅而甚輕,從風靡靡,覆其波上。
【出】
出【子集下】【凵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赤律切《集韻》《韻會》《正韻》尺律切,春入聲。《說文》進也。《廣韻》見也,遠也。《增韻》出入也,吐也,寫也。
又生也。《爾雅·釋訓》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左傳·成十三年》康公,我之自出。《註》秦康公,晉之甥也。
又《周禮·秋官·大司》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註》出謂越獄逃亡也。
又《增韻》斥也。《正韻》亦作黜絀。
又《唐韻》《集韻》《韻會》尺類切《正韻》蚩瑞切,推去聲。自中而外也。
又《正韻》凡物自出,則入聲。非自出而出之,則去聲。然亦有互用者。
又叶尺僞切,吹去聲。《詩·小雅》匪舌是出,維躬是瘁。
又叶敕律切,音黜。《馬融·圍棋賦》熒惑窘乏兮無令詐出,深念遠慮兮勝乃可必。
又《韻補》叶側劣切,音茁。《曹植·卞后誄》詳惟聖善,岐嶷秀出。德配姜嫄,不忝先哲。
又叶赤知切,音侈。《穆天子傳·西王母謠》白雲在天,丘陵自出。道里悠遠,山川閒之。
又叶赤至切,音熾。《楚辭·九章》竊快在其中心兮,揚厥憑而不竢。芳與澤其雜糅兮,羌芳華自中出。《靈樞經》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湄】
湄【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武悲切《集韻》《韻會》旻悲切,音眉。《爾雅·釋水》水草交爲湄。《釋名》湄,眉也。臨水如眉也。《詩·秦風》在水之湄。《傳》水隒也。正義曰:隒是山岸湄是水岸,故曰水隒。亦與麋通。《詩·小雅》居河之麋。《箋》麋,本又作湄。
又湖名。《水經注》淮水左迤爲湄湖。
又《集韻》乃管切,音煖。與渜同。湯也。《集韻》或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