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ù,fǒu][rěn][shā][pèi][gōng]
平仄:仄仄平仄平
不忍杀沛公,使之得天下。
英雄有至情,难忘妾与马。
亡我实繇天,知命乃无假。
慷慨泣数行,实为红颜者。
王霸如浮云,功名羞苟且。
仓皇垓下歌,直可继骚雅。
斯是国殇篇,三军和者寡。
悲风起帐中,杀气横原野。
河汉惨无光,痛饮过三斝。
自刎报父兄,江东泪同洒。
善败能从容,功亦在区夏。
【不忍】1.不忍心,感情上觉得过不去。 2.不忍耐;不忍受。 3.不收敛。 4.不能忍受;不愿意。 5.舍不得。
【沛公】汉高祖刘邦起兵于沛,以应陈涉,众立为沛公。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忍】
忍【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而軫切《集韻》《韻會》《正韻》爾軫切,人上聲。《說文》能也。《徐曰》能音耐。从心刃。《長箋》如刀剌心,忍意也。《周武王·書銘》忍之須臾,乃全汝軀。
又《廣韻》强也,有所含忍。《左傳·昭元年》魯以相忍爲國。
又安于不仁曰忍。《詩·大雅》維彼忍心,是顧是復。《詩·小雅》君子秉心,維其忍之。
又忍忍,猶不忍也。《後漢·崔琦傳》情懷忍忍。
又姓。
又《廣韻》《集韻》《韻會》與韌靭忍同。
【杀】
殺【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煞。《說文》戮也。《周禮·春官》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詔王治。五曰殺。《疏》太宰有誅無殺。此有殺無誅者,誅與殺相因,見爲過不止,則殺之也。
又《秋官》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註》斬以鈇鉞,殺以刀刃。
又《爾雅·釋詁》殺,克也。《郭註》隱元年公羊傳曰:克之者何,殺之也。
又獲也。《禮·王制》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註》殺,獲也。
又同死。《孟子》凶年不能殺。
又忘也。《莊子·大宗師》殺生者不死。《註》李軌云:殺,猶亡也。亡生者不死也。崔云:除其營生爲殺生。
又薙草曰殺。《禮·月令》利以殺草。
又霜殺物曰殺。《春秋·僖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左傳·桓五年》始殺而嘗。
又以火炙簡爲殺靑。《後漢·吳佑傳》欲殺靑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亦爲汗靑,義見《劉向·別錄》。
又矢名。《周禮·夏官·司弓矢》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註》殺矢,言中則死。
又《考工記》冶氏爲殺矢,刃長寸,圍寸,鋌十之。
又刷也。《釋名》摩挲猶抹殺。
又《集韻》《韻會》桑葛切,音薩。散貌。《史記·倉公傳》望之殺然黃。《註》徐廣曰:殺,蘇葛反。正義曰:蘇亥反。
又掃滅之也。《前漢·谷永傳》未殺災異。
又騷殺,下垂貌。《張衡·東京賦》飛流蘇之騷殺。
又《集韻》私列切,音薛。與,旋行貌。《莊子·馬蹄篇》蹩躠爲仁。向崔本作弊殺。
又《廣韻》《集韻》《韻會》所界切,音鎩。降也,減削也。《周禮·秋官·象胥》國新殺禮,凶荒殺禮。《禮·大傳》五世而緦殺同姓也。
又《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
又《正韻》所賣切,音曬。義同。
又毛羽敝曰殺。《詩·豳風·予羽譙譙傳》譙譙,殺也。
又《周禮·天官·瘍醫》劀殺之劑。《註》殺謂以藥食其惡肉。
又噍殺,音也。《禮·樂記》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註》噍則竭而無澤,殺則減而不隆。
又剪縫也。《論語》非帷裳,必殺之。亦作。
又韜屍之具,上曰質,下曰殺。《儀禮·士喪禮》䞓殺,掩足。
又疾也。《白居易·半開花詩》西日憑輕照,東風莫殺吹。《自註》殺,去聲。《正字通》今樂府家有元殺、旁殺之別,元人傳奇《白鶴子》一殺、二殺卽其遺聲也。俗讀生殺之殺,非。《集韻》或作閷煞。
又《集韻》《韻會》所例切,音㡜。亦降也。
又《集韻》式吏切,音試。同弑。《前漢·高帝紀》項羽放殺其主。《註》殺,當作弑。
又《班固·西都賦》掎僄狡,㧖猛噬,脫角挫脰,徒搏獨殺。《註》殺,亦叶式吏切。
又叶色櫛切,音瑟。《梁肅·兵箴》傳美干戈,易載以律。古之睿知,神武不殺。
又叶式列切,音設。《束皙·近遊賦》繫複襦以御冬,脅汗衫以當熱。帽引四角之縫,裙爲數條之殺。殺,一作。
【沛】
沛【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普蓋切,音霈。水名。《說文》沛水出遼東番汗塞外,西南入海。
又澤名。《左傳·昭二十年》齊侯田于沛。
又草生水曰沛。《公羊傳註》草棘曰沛。《風俗通·山澤篇》沛者,草木之蔽茂,禽獸之所匿也。
又縣名,屬沛郡。《漢書註》秦泗水郡之屬縣。
又行貌。《楚辭·九歌》沛吾乗兮桂舟。《左思·吳都賦》直衝濤而上瀨,常沛沛而悠悠。
又有餘貌。《公羊傳·文十四年》沛若有餘。
又大貌。《前漢·五行志》沛然自大。
又雨貌。《張衡·思賦》凍雨沛其灑塗。
又滂沛,雨盛貌。別作霈。
又旛幔也。《易·豐卦》豐其沛。通作旆。
又蓄水灌田之名。《三餘贅筆》浙中少水人家,多于山上置閘蓄水,遇旱歲開以灌田,名之曰沛。
又竹名。《神異經》南方荒中有沛竹,可以爲大船。《僧贊寧·筍譜》又沛竹筍。
又沛艾,姿容俊偉貌。《司馬相如·大人賦》沛艾赳螑。
又滯沛,奔揚貌。《司馬相如·上林賦》奔揚滯沛。
又姓。
又《廣韻》《集韻》《韻會》博蓋切,音貝。義同。
又疾也。《前漢·郊祀歌》靈之來,神哉沛。《註》沛,補蓋反。
又偃仆也。《詩·大雅》顚沛之揭。《傳》沛,拔也。《正義》遽離根本之言。
又《韻補》叶方吠切,音避。《揚雄·甘泉賦》雲飛揚兮雨滂沛,于胥德兮麗萬世。
又叶蒲迫切,音白。《左思·魏都賦》揆旣往之前跡,叩將來之後轍。成都迄以傾覆,建業則亦顚沛。
【公】
公【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㒶《唐韻》《正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工。《說文》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猶背也。厶音私。《韓非曰》自營爲厶,背厶爲公。《徐曰》會意。《爾雅·釋言》無私也。《書·周官》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又《玉篇》方平也,正也,通也。
又《禮·禮運》大道之行,天下爲公。《註》公猶共也。
又爵名,五等之首曰公。《書·微子之命》庸建爾于上公。
又三公官名。《韻會》周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公。漢末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爲三公。東漢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
又官所曰公。《詩·召南》退食自公。
又父曰公。《列子·黃帝篇》家公執席。《前漢·郊祀志》天子爲天下父,故曰鉅公。
又婦謂舅曰公。《前漢·賈誼策》與公倂倨。
又尊稱曰公。《賈誼策》此六七公皆亡恙。
又相呼曰公。《史記·毛遂傳》公等碌碌。
又事也。《詩·召南》夙夜在公。《註》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
又星名。《隋書·天文志》七公七星,在招搖東,天之相也。
又姓。《韻會》漢有公儉。
又諡法,立志及衆曰公。
又與功通。《詩·小雅》以奏膚公。《大雅》王公伊濯。
又《集韻》諸容切,音鐘。同妐。夫之兄爲兄妐。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或省作公。通作鍾。
又《韻補》叶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邪說飾而多曲兮,正法弧而不公。直士隱而避匿兮,讒諛登乎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