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江百尺丝

出自:清代·屈大均《岩滩作》

拼音:[tóng][jiāng][bǎi][chǐ,chě][sī]

平仄:平平仄仄平

谁佐中兴业,桐江百尺丝
潜龙虽勿用,威凤亦来仪。
月上千峰夕,云生万壑时。
那知天子贵,适与故人期。
洗耳秋潭冷,披裘晓露滋。
石华閒自拾,琼草可谁贻。
山鬼骖玄豹,桐君把翠旗。
客星光灼烁,仙洞路逶迤。
下视云台将,高为帝者师。
论兵嫌吕尚,象物得庖羲。
鱼食惟香草,猿飞必上枝。
空教望鸿羽,不使嫉蛾眉。
舒啸天风起,回舟珠斗移。
茫茫烟树外,何以慰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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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桐江】富春江的上游。即钱塘江流经桐庐县境内一段。
【百尺】1.十丈。喻高﹑长或深。 2.桅杆。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桐】

桐【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同。《說文》桐,榮也。《爾雅·釋木》榮,桐木。《書·禹貢》嶧陽孤桐。《傳》嶧山特生之桐,中琴瑟。《詩·鄘風》椅桐梓漆,爰伐琴瑟。《草木疏》分靑、白、赤三種。《陳翥桐譜》列六種:紫桐、白桐、膏桐、刺桐、赬桐、梧桐。

《禮·月令》季春之月,桐始華。

《遁甲書》梧桐可知月正閏歲。生十二葉,每邊六,葉從下數,一葉爲一月,有閏則十三葉。視葉小處,則知閏何月。立秋之日至期,一葉先墜。

《博雅》桐,痛也。《儀禮·喪服志》母喪,削杖桐也。

空桐,北荒地名。《爾雅·釋地》南戴日爲丹穴,北戴斗極爲空桐。

桐過,邑名。《前漢·地理志》屬定襄郡。

姓。《姓苑》桐君著《藥錄》。

《集韻》《類篇》《韻會》他東切《正韻》佗紅切,音通。《類篇》輕脫貌。《前漢·武帝五子傳》無桐好逸。

《漢·安世房中歌》桐生茂豫。《顏師古曰》桐讀爲通,言草木通達而生也。

《類篇》杜孔切,音動。《莊子·讓王》自投桐水。桐一作椆,司馬本作洞。

叶徒黃切,音唐。《史記·龜筴傳》邦福重寶,聞於旁鄕。殺牛取革,被鄭之桐。

【江】

江【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雙切,音杠。水名。《風俗通·山澤篇》江者,貢也。出珍物,可貢獻也。《釋名》江,共也。小江流入其中,所公共也。《說文》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入海。《書·禹貢》岷山導江。《家語》夫江始於岷山,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江津也,不舫舟,不避風雨,不可以涉。

《書·禹貢》三江旣入。《韋昭國語註》吳松江,錢塘江,浦陽江。《郭璞·山海經註》岷山,大江水所出。崍山,南江水所出。崌山,北江水所出。南江,北江,皆東流注於大江。《庾闡·揚都賦註》松江,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東北入海爲婁江,東南入海爲東江,幷松江爲三。《前漢·地理志註》三江,謂北江、中江、南江。

九江,在荆州。《書·禹貢》九江孔殷。《正義》江以南,水無大小,俗人皆呼爲江。

州名。春秋時爲吳楚地,秦爲九江郡,晉爲潯陽郡,卽古江州。《地理通釋》漢九江郡,本在江北,而今所謂江州者,實武昌郡之柴桑縣。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又自江北徙治江南,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實非古江州地也。

姓。本伯益之後,爵封于江,後以國爲氏。

星名。《史記·天官書》天潢旁江星。江星動,人涉水。

帝江,神鳥。出天山,識歌舞。見《山海經》。

《韻補》叶古紅切,音公。《楚辭·九章》將運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去終古之所居兮,今逍遙而來東。今滇語呼江爲公。

名江魚爲公魚。

【百】

百【午集中】【白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博陌切,音伯。《說文》十十也。从一白。數十十爲一百。百,白也。十百爲一貫。貫,章也。《徐曰》章,以詩言之一章也。百亦成數。會意字。《前漢·律歷志》紀于一,協于十,長于百,大于千,衍于萬。

眾多也。《易·繫辭》百官以治。《書·堯典》平章百姓。《後漢·明帝紀》百蠻貢職。

百里,劒名。百錬,刀名。見《古今注》。

百鷯。鳥名。見《大戴禮》。

百足,蟲名。《博物志》百足,一名馬蚿。

百合,草名。《譚子化書》山蚯化爲百合。

地名。隋百泉縣,唐百文縣。

國名。《北史·百濟傳》百濟國,馬韓之屬,在遼東之東。

姓。百豐,列子弟子。

複姓。《風俗通》秦百里奚之後,其先虞人,家于百里,因氏焉。

《韻會》《正韻》莫白切,音陌。勵也。《左傳·僖二十八年》距躍三百,曲踴三百。《註》言每跳皆勉力爲之。

唐謂行杖人曰五百。《後漢·曹節傳註》五百字,本爲伍佰。伍,當也。佰,道也。使之導引,當道陌中,以驅除也。《續志》五百赤幘絳褠,卽今行鞭杖者,亦作伍佰。

叶伯各切,音博。《前漢·季布傳》得黃金百,不如得季布諾。《易林》營城洛邑,周公所作。世建三十,歷年八百。

叶畢吉切,音必。《歐陽修·潭園詩》一華聊一醉,盡醉猶須百。而我病不㱃,對花空嘆息。

【尺】

尺【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赤。《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法三尺,謂以三尺竹具,非也。

叶昌約切,音綽。《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韻會》通作赤。

【丝】

絲【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息兹切《集韻》《韻會》新兹切,婦化治絲枲。

《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左傳·隱四年》猶治絲而棼之也。

《周禮·春官·大師》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絲,琴瑟也。

《禮·緇衣》王言如絲。《疏》微細如絲。《五經文字》絲作,譌。《韻會》俗作〈糹系〉,誤。○按《說文》絲自爲部,今倂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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