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食养慵真可媿

出自:宋代·陆游《雨中熟睡至夕》

拼音:[bǎo][shí,sì,yì][yǎng][yōng][zhēn][kě,kè][kuì]

平仄:仄平仄平平仄仄

拥炉听雨生睡思,涩眼瞢瞢惟欲闭。
丈夫少壮要自力,饱食养慵真可媿
我今不睡欲何为,常恐儿曹落吾事。
蛮毡纸帐方施行,五鼎八珍无此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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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饱食】吃饱。
【食养】供给生活所需。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饱】

飽【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博巧切,包上聲。《說文》厭也。《玉篇》飽滿也。《廣韻》食多也。《易·漸卦》飮食衎衎,不素飽也。《禮·文王世子》嘗饌善,則世子亦能食。嘗饌寡,世子亦不能飽。

《陸機·豪士賦》心翫居常之安,耳飽從諛之說。

姓。《正字通》宋添差通判臨江軍事飽安盈。

《五音集韻》許旣切,音欷。飫也。

古通有韻。《詩·小雅》牂羊墳首,三星在罶。人可以食,鮮可以飽。

叶彼五切,音補。《吳子·治兵篇》適其水草,節其飢飽。冬則溫廐,夏則凉廡。

【食】

食【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蝕。《說文》一米也。《玉篇》飯食。《增韻》殽饌也。

茹也,啗也。《釋名》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古史考》古者茹毛飮血,燧人鑽火,而人始裹肉而燔之,曰炮。及神農時,人方食穀,加米于燒石之上而食之。及黃帝,始有釜甑,火食之道成矣。《易·需卦》君子以飮食宴樂。《書·益稷》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傳》衆難得食處,則與稷教民播種之,決川有魚鱉,使民鮮食之。

《書·洪範》惟辟玉食。《註》珍食也。

食祿也。《禮·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寧使人浮于食。

祭曰血食。《史記·涉世家》置守冢三十家碭,至今血食。

飮酒亦曰食。《前漢·于定國傳》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

耳食。《史記·六國表》學者牽于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

目食。《宋史·司馬光傳》飮食所以爲味也,適口斯善矣。世人取果餌刻鏤之,朱綠之,以爲槃案之翫,豈非以目食乎。

吐而復吞曰食。《書·湯誓》朕不食言。《左傳·僖十五年》我食吾言,背天地也。《爾雅·釋詁》食,僞也。《疏》言而不行,如食之消盡,故通謂僞言爲食言,故此訓食爲僞也。

蠱惑曰食。《管子·君臣篇》明君在上,便嬖不能食其意。

消也。《左傳·哀元年》伍員曰:後雖悔之,不可食已。《註》食,消也。

《書·洛誥》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傳》卜必先墨畫龜,然後灼之,兆順食墨。

日食,月食。《易·豐卦》月盈則食。《春秋·隱三年》日有食之。

《左傳·襄九年》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内火。

《禮·檀弓》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註》不食,謂不墾耕。

《前漢·外戚傳》房與宮對食。《註》應劭曰:宮人自相與爲夫婦,名對食。房宮,二人名。

《揚子·方言》食閻,勸也。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謂之食閻。

寒食,節名。《荆楚歲時記》去冬至一百五日,卽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

大食,國名,在西域波斯國西,都婆羅門,兵刃勁利,勇于野鬬。

《廣韻》戲名。博屬。

姓。漢有食子通。《希姓錄》後漢食于公。

《集韻》祥吏切《正韻》相吏切,音寺。《論語》有酒食,先生饌。《禮·曲禮》食居人之左。《註》食,飯屬也。

糧也。《周禮·地官·廩人》匪頒賙赐稍食。

以食與人也。《詩·小雅》飮之食之。《禮·內則》國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註》食謂乳養之也。《左傳·文元年》穀也食子。《註》食,養生也。

《廣韻》《集韻》《韻會》羊吏切,音異。《廣韻》人名。漢審食其,酈食其。《荀悅·漢紀》作異基。

叶式灼切,音爍。《易林》三河俱合,水怒踊躍。壞我王室,民困于食。

【养】

養【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䍩音痒。《玉篇》育也,畜也,長也。《易·頤卦》觀頤,觀其所養也。

取也。《詩·周頌》於鑠王師,遵養時晦。《傳》養,取也。

養養,憂貌。《詩·邶風》中心養養。《註》憂不定貌。

《博雅》養,使也。《公羊傳·宣十二年》厮役扈養。《註》艾草爲防者曰厮,汲水漿者曰役,養馬者曰扈,炊烹者曰養。

《史記·儒林傳》兒寬常爲弟子都養。《註》都養,爲弟子造食也。

姓。養由基,見《左傳·成十六年》。養奮,見《孝子傳》。

與癢同。《荀子·正名篇》疾養凔熱,滑鈹輕重,以形體異。

《廣韻》《正韻》餘亮切《集韻》弋亮切,,附六畫,非。

【慵】

慵【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蜀容切《集韻》《韻會》常容切,音鱅。《說文》懶也。从心庸聲。

【真】

真【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同眞。俗字。(眞)〔古文〕《唐韻》側鄰切《集韻》《韻會》《正韻》之人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媿】

媿【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俱位切《集韻》《韻會》基位切。同愧。或作謉䁛。詳愧字註。

《集韻》醜古作媿。註詳酉部十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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