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
垂【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是爲切,音甀。自上縋下。《易·大傳》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詩·小雅》垂帶而厲。
又布也。《後漢·鄧禹傳》垂功名於竹帛。
又同陲。堂之盡處近階者。《書·顧命》一人冕執戣,立于東垂。一人冕執瞿,立于西垂。《史記·袁盎傳》臣閒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又邊垂。《左傳·成十三年》虔劉我邊垂。《前漢·谷永傳》方今四垂宴然。
又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衞侯遇于垂。《註》垂,衞地,濟隂句陽縣東北有垂亭。《宣八年》仲遂卒于垂。《註》齊地。
又《集韻》馳僞切,音縋。鄉名。在縣。
又《集韻》樹僞切《正韻》殊僞切,音瑞。《書·舜典》垂共工。陸德明讀。
又將及也。杜甫有垂老別詩。
【堂】
堂【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坣㙶《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徒郞切,音唐。《說文》殿也。正寢曰堂。《釋名》高顯貌。《演義》當也,謂當正向陽之宇也。《詩·豳風》躋彼公堂。
又明堂,王者朝諸侯之宮。《禮·明堂位》明堂也者,明諸侯之尊也。《前漢·郊祀志》武帝元封元年,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
又堂室。《爾雅·釋宮》古者有堂,自半巳前虛之,謂之堂,半巳後實之,謂之室。
又官署。《漢官儀》黃門有畫堂之署,中書省玉堂。《揚雄·解嘲》歷金門,上玉堂。今翰林院亦曰玉堂。《唐書·百官志》初三省議事于門下之政事堂,其後裴炎遷于中書省。
又戸部有考堂,天下歲會計處。
又《吳郡國志》郡太守堂,乃春申君子假君之故宅。數失火,以雌黃塗之乃止,故郡治曰黃堂。《呂氏春秋》宓子賤鳴琴而單父治,故縣治曰琴堂。
又堂堂,盛也,正也。《論語》堂堂乎張也。《淮南子·兵略訓》堂堂之陣又衆笑曰哄堂。《因話錄》御史有臺院、殿院、察院,一人知雜事,名雜端。公堂會食皆絕笑,左右不可忍,雜端笑而三堂皆笑,遂謂哄堂。
又佛堂曰鴈堂。《釋氏要覽》毗舍離爲佛作堂,形如鴈字,因名。文巫祭。《周禮·春官》男巫冬堂,贈無方無算。《註》冬歲之窮,設祭于堂,贈送萬鬼也。
又地名。《詩·鄘風》望楚與堂。《註》楚,楚丘。堂,丘之旁邑。
又山之寬平處曰堂。《詩·秦風》終南何有,有紀有堂。
又姓。《韓詩外傳》堂衣若扣孔子之門。
又複姓。漢儒高堂生,唐貞觀詔從祀。
又叶徒紅切,音同。《屈原·九歌》魚鱗屋兮龍堂,紫貝闕兮珠宮。
【且】
且【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跙。借曰之辭。《論語》且予之類是也。
又未定之辭。《禮·檀弓》曾子曰:祖者,且也。且胡爲其不可以反宿。
又又也。《詩·小雅》君子有酒,多且旨。
又此也。《詩·周頌》匪且有且。《傳》非獨此處有此稼穡之事也。
又姑且也。《詩·唐風》且以喜樂。
又將也。《史記·項羽紀》范增謂項莊曰:若屬且爲所鹵。
又苟且也。《莊子·庚桑楚》老子語南榮趎曰:與物且者,其身不容,焉能容人。《註》且者,姑與物爲雷同,而志不在也。
又姓。宋且謹修,明且。俗誤讀苴。
又通作俎。薦牲具。祭祀燕饗用之。
又《集韻》《韻會》《正韻》子余切,音疽。《說文》薦也。
又同趄。行不進也。《易·夬卦》其行次且。別作趦趄。
又多貌。《詩·大雅》籩豆有且。
又蝍蛆亦曰卽且。《史記·龜筴傳》騰蛇之神,而殆於卽且。
又《爾雅·釋天》六月爲且。《郭註》闕詁。或云:一作焦月。六月盛熱,故曰焦。
又巴且,見《司馬相如賦》。《史記》作猼且,卽巴焦。
又語餘聲。《詩·鄭風》士曰旣且。《朱傳》音疽。語辭,與乃見狂且,其樂只且,匪我思且,椒聊且,曰父母且,諸且字皆語餘聲。
又《集韻》《韻會》《正韻》叢租切。與徂同,往也。
又《韻會》七序切,徐去聲。恭敬貌。《詩·周頌》有萋有且。《正字通》《說文》且从几,足有二橫。一,地也。象藉於地形。音阻。阻詛諧且爲聲,餘義皆假借。孫愐譌用子余切。《韻會》馬韻且引《說文》義同俎,譌轉魚韻,爲孫切所蔽,音同疽,音義相矛盾。
又俎本作且,且字借義旣廣,故別加半肉作俎以別之。
【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又《玉篇》率也。
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又《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敕】
敕【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恥力切《集韻》《韻會》蓄力切,音勅。《說文》試也。《爾雅·釋詁》敕勞。《註》敕者,相約敕也。亦爲勞苦。《釋名》敕,飭也,使自警飭,不敢廢慢也。《史記·樂書》余每讀虞書,至於君臣相敕。《後漢·安帝紀》能敕身率下。《韓非子·主道篇》賢者敕其才,君因而任之。
又《後漢·光武紀註》漢制度曰: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敕。誡敕者,謂敕刺史太守。《正字通》宋敕或用之於獎諭,非敕初意。明制,差遣諸臣,予敕行事,備載職守,申以勉詞。凡褒嘉責讓,用敕,詞皆散文。六品以下官贈封稱敕命,始用四六。
又《博雅》理也,謹也,語也,進也。《小爾雅》正也。《廣韻》固也,急也。
又《說文》臿地曰敕。《說文》从攴作敕。《玉篇》本作勑,今相承皆作勅。互詳力部勅字註。敕字原从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