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ū,shú][xián][shū][yuè][yǒu,yòu][yí][yīn]
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
古诗源向汉京寻,十九情同三百深。
唱叹泠然清庙瑟,朱弦疏越有遗音。
出自:清代·屈大均《西蜀费锡璜数枉书来自称私淑弟子赋以答之 其二》
【朱弦】1.亦作"朱弦"。 2.用熟丝制的琴弦。 3.泛指琴瑟类弦乐器。
【疏越】1.亦作"疎越"。亦作"?越"。 2.疏通瑟底之孔﹐使声音舒缓。《礼记.乐记》:"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唱而三叹,有遗音者矣。"孔颖达疏:"越,谓瑟底孔也,疏通之使声迟,故云疏越。"后以指悠扬﹑隽永。 3.疏散。 4.疏忽;疏漏。
【遗音】1.谓留下声音。 2.指留下的声音。 3.不绝之馀音。形容音乐或诗歌极其美好。 4.前代留传下来的音乐。 5.哀声。 6.死者生前所说的话。 7.留下音信。
【朱】
朱【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章俱切《集韻》《韻會》鐘輸切《正韻》專於切,音珠。《說文》赤心木,松柏之屬。从木,一在其中。一者記其心。徐曰:木之爲物,含陽於內,南方之火所自藏也。
又《山海·西荒經》蓋山之國有樹,赤皮,名朱木。
又朱赤,深纁也。《詩·豳風》我朱孔陽。《註》謂朱色光明也,寄位於南方。
又朱儒,短小之稱。《左傳·襄四年》臧武仲敗於邾。國人誦之曰:朱儒,朱儒,使我敗於邾。或作侏儒。
又姓。《統譜》顓頊之後封邾,後爲楚滅,子孫去邑爲朱。
又望出吳郡。
又《集韻》慵朱切,音殊。朱提,縣名。《前漢·地理志》屬犍爲郡。
【弦】
弦【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賢。《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又半月曰弦。《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
又國名。《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哀四年》齊乞弦施救范氏。《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
又脈數曰弦。《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
又弦蒲,弦中,皆地名。《前漢·地理志》正西曰雍州,藪曰弦蒲。《註》在汧縣,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
又與絃通。《禮·文王世子》春誦夏弦。《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
【疏】
疏【午集上】【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所菹切《集韻》《韻會》山於切《正韻》山徂切,。今作疏。《禮·樂記》淸廟之瑟,朱絃而疏越。《註》越,瑟底孔也。畫疏之,使聲遲也。《疏》疏,通也。使兩頭孔相連而通,孔小則聲急,孔大則聲遲。《經解》疏通知遠。
又遠也。《詩·大雅》予曰有疏附。《傳》率下親上曰疏附。《箋》疏附,使疏者親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疏。
又麤也。《詩·大雅》彼疏斯粺。《箋》疏,麤也。謂糲米也。《禮·玉藻》客飧,主人辭以疏。《註》飧者,美主人之食也。疏之言麤也。
又《郊特牲》疏布之尚,反女功之始也。
又分也。《孟子》禹疏九河。《史記·黥布傳》疏爵而貴之。
又稀也。《穀梁傳·隱八年》庚辰大雨雪。《傳》志疏數也。《疏》遠者爲疏,近者爲數也。《禮·祭義》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忘。《楚辭·九歌》疏緩節兮安歌。《註》使曲節希緩,而安音淸歌。
又治也。《謝靈運·登石門最高頂詩》疏峰抗高館,對嶺臨迴溪。《註》疏治也。
又刻也。《禮·明堂位》疏屛,天子之廟飾也。《疏》疏,刻也。屛,樹也。謂刻於屛樹,爲雲氣蠱獸也。《又》殷以疏勺。《註》疏,通刻其頭。《後漢·梁冀傳》窗牖皆綺疏靑瑣。《註》鏤爲綺文也。
又畫也。《管子·問篇》大夫疏器。《註》疏,飾畫也。《何晏·景福殿賦》羅疏柱之汨越。《註》疏柱,畫柱也。
又徹也。《晉語》公伐原,令以三日之糧,三日而原不降,公令疏軍而去之。《註》蔬,徹也。
又布也。《楚辭·九歌》疏石蘭兮爲芳。《註》疏,布也。
又大也。《揚子·太經》方州部家,三位疏成。《註》疏,大也。
又菜也。與蔬同。《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八曰臣妾,聚斂疏材。《註》疏材,百草根實可食者,疏不熟曰饉。《釋文》菜也。
又《地官·委人》凡疏材木材。凡畜聚之物。註疏材,艸木有實者。
又《淮南子·道應訓》子佩疏揖,北面立於殿下。《註》疏,徒跣也。
又扶疏,枝葉盛貌。《揚子·太經》見小勿用,以我扶疏。《註》秋木扶疏而大,故可用。
又《正韻》渠疏杷也。
又疏躍,布散也。《淮南子·俶眞訓》今夫萬物之疏躍枝舉,百事之莖葉條枝,皆本于一根,而條循千萬也。
又疏疏,衣服盛貌。《韓詩外傳》子路盛服見孔子,孔子曰:由,疏疏者何也。
又《揚子·太經》穀不穀,失疏數。《註》疏數,不平也。
又姓。漢疏廣,疏受。
又國名。《潛夫論》捿疏猗姓。《路史》夏世侯伯也。
又山名。《山海經》貳負之臣曰危,危與貳負殺窫窳,帝乃梏之疏屬之山。《註》按文中子云:疏屬之南,汾水之曲,卽斯山也。
又鳥名。《禮·曲禮》雉曰疏趾。《疏》雉肥則兩足開張,趾相去疏也。
又獸名。《山海經》帶山有獸,焉其狀如馬。一角有錯,其名曰䑏疏。
又《韻會補》與梳通。揚雄,頭蓬不暇梳。
又《集韻》孫租切,音蘇。粗也。
又《廣韻》所助切《正韻》所故切,也。《揚雄·解嘲》獨可抗疏時道是非。
又記注也。
又《韻補》叶山宜切,音詩。《劉章·耕田歌》深耕穊種,立苗欲疏。非其種者,鋤而去之。
【越】
越【酉集中】【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王伐切,音粵。《說文》度也。《玉篇》踰也。《易·繫辭傳》雜而不越。《註》各得其序,不相踰越。《禮·曲禮》戒勿越。《疏》戒愼毋得踰越。
又《書·太甲》無越厥命。《傳》越,墜也。《左傳·僖八年》恐隕越於下。《註》隕越,顚墜也。
又於也。《書·高宗》越有雊雉。《傳》越,於也。《詩·風》越以鬷邁。《傳》越,於也。
又遠也。《書·泰誓》予曷敢有越厥志。《註》越,遠也。
又瑟下孔爲越。《儀禮·鄕飮酒禮》二人皆左何瑟,後首挎越。《註》越,瑟下孔也。《禮·樂記》淸廟之瑟,朱絃而疏越。○按《儀禮》《禮記》越皆如字讀。《字彙》音活,非是。
又躐也。《禮·王制》越紼而行事。《註》越,猶躐也。
又《禮·緇衣註》越之言蹷也。
又散也。《左傳·昭四年》風不越而殺。《註》越,散也。
又《爾雅·釋言》越,揚也。《註》謂發揚。《周語》汨越九原。《註》越,揚也。《晉語》使越于諸侯。《註》發聲聞也。
又迂也。《魯語》越哉,孫氏之爲政也。《註》越,迃也。
又失也。《淮南子·精神訓》嗜慾者使人之氣越。《註》越,失也。
又國名。《左傳·宣八年》盟吳、越而還。《註》越國,今會稽山隂縣也。《吳越春秋》少康封其庶子於越。
又姓。《史記·管晏傳》越石父。《潛夫論》越象。
又布名。《後漢·馬皇后紀》白越三千端。《註》白越,越布。
又與粵通。○按《史記》南越、東越,漢書作粵。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戸括切,音活。《禮·禮運》越席疏布。《註》越席,翦蒲也。《左傳·桓二年》大路越席。《註》越席,結草。《廣韻》或作趏。
又《韻補》叶兪芮切。《曹植·王粲誄》人命靡常,吉凶異制。此歡之人,孰先隕越。
又叶魚橘切。《琳·瑪瑙勒賦》瑰姿瑋質,紛葩豔逸。英華內照,景流外越。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又《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又《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又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又《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又《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又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又《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又《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又《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音】
音【戌集中】【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今切,音隂。《說文》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書·舜典》八音克諧。《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疏》方謂文章,聲旣變轉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音則今之歌曲也。《周禮·春官·大師》以六律爲之音。《疏》以大師吹律爲聲,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謂之爲音。《詩序》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疏》此言聲成文謂之音,則聲與音別。樂記註:雜比曰音,單出曰聲。記又曰: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則聲音樂三者不同,以聲變乃成音,音和乃成樂,故別爲三名。對文則別,散則可以通。季札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公羊傳曰:十一而稅頌聲作,聲卽音也。下云治世之音,音卽樂也。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
又《易·中孚》翰音登于天。《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姓。見《姓苑》。
又《正韻》於禁切。與䕃通。《左傳·文十七年》鹿死不擇音。《杜預註》音,所茠䕃之處。古字借用。○按註借用,是古字聲同,皆相假借,且釋文作於鳴反,不作去聲讀,正韻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