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uā][yǐ][xiāng][wéi,wèi][jiào,jiāo]
平仄:平仄平平平
花以香为教,闻香每发机。
春风如有意,吹入客心微。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又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香】
香【戌集下】【香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㿝《廣韻》許良切《集韻》《韻會》《正韻》虛良切,》至治馨香,感于神明。《詩·周頌》有飶其香。《禮·月令》中央土,其臭香。
又草木之香,如沉香,棧香,蜜香,檀香,具載。《洪芻·香譜》及《葉延珪·香隸》諸書。
又獸亦有香。《談苑》商女山中多麝,其性絕愛其臍,爲人逐急,卽投巖舉爪,剔裂其香。
又《本草》麝香有三等:第一生香,亦名遺香,乃麝自剔出者。其次臍香。其三心結香。
又有小麝,其香更奇。
又風香。《庾信詩》結客少年塲,春風滿路香。
又含香。《漢官儀》尚書郞含雞舌香,伏奏事。
又酒香。《王績詩》稍覺池亭好,偏宜酒甕香。《杜甫詩》浩蕩風塵外,誰知酒熟香。
又花名。《廬山記》一比丘晝寢盤石上,夢中聞花香酷烈,及覺,求得之,因名睡香。四方聞之,謂爲花中祥瑞,遂名瑞香。
又丁香。《本草》一名丁子香,花紫白色,生子,小者爲丁香,大者爲母丁香。
又酒名。《蘇軾·送碧香酒詩》碧香近出帝子家,鵝兒破殼酥流盎。《劉子翬詩》未饒赤壁風流在,且向何家醉碧香。
又阿香。《搜神記》永和中,義興人姓周,出都,日暮。道邊有一新草小屋,一女子出門,周求寄宿。一更中,聞外有小兒喚阿香聲,云:官喚汝推雷車。女乃辭去。夜遂大雷雨。
又人名。黃香,仇香,見《後漢書》。
又姓。明四譯館通事香牛。
又山名。《唐書·白居易傳》與香山僧如滿結香火社,自稱香山居士。
又水名。《述異記》吳故宮有香水溪。
又殿名。《三輔黃圖》武帝時,後宮八區,有披香殿。
又享名。《李白詩》沉香亭北倚闌干。
【为】
爲【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潙。《說文》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
又《爾雅·釋言》作,造,爲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爲。《洪範》有猷有爲有守。
又治也。《晉語》疾不可爲也。《註》爲,治也。
又使也。《魯語》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註》爲,猶使也。
又語詞。《前漢·武帝紀》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南郡太守爲昆。《韻會》魯昭公子公爲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于僞切,音䧦。《廣韻》助也。《增韻》所以也,緣也,被也,護也,與也。《書·咸有一德》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釋文》爲上爲下之爲,于僞反。徐云:四爲字皆于僞反。
又《多士》惟我下民秉爲。《詩·大雅》福祿來爲。《箋》爲,猶助也。《釋文》于僞反,協句如字。
又叶吾何切,音莪。《詩·王風》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尙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尙寐無吪。
【教】
敎【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較。《說文》作敎上所施,下所效也。《釋名》敎,效也,下所法效也。《廣韻》敎訓也。《玉篇》敎令也。《易·觀卦》聖人以神道設敎。《書·舜典》敬敷五敎在寬。《傳》布五常之敎。
又《禮·王制》明七敎以興民德。《註》七敎,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賔客,朋友也。《周禮·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敎。《註》敎所以親百姓,訓五品,有虞氏五,而周十有二焉。《禮·曲禮》敎訓正俗,非禮不備。《荀子·脩身篇》以善先人謂之敎。
又《蔡邕·獨斷》諸侯言曰敎。《正字通》諭告之詞,其義與令同也。
又《廣韻》古肴切《集韻》《韻會》《正韻》居肴切,从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