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
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音治。《說文》握也。《廣韻》執也。《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禮·射義》持弓矢審固。《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
又把持也。《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
又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註》不借,草履名。
又《正韻》知切,音馳。義同。
又叶如切,音除。《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
【筹】
籌【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直由切《集韻》《韻會》陳留切《正韻》除留切,音儔。籌算也。《儀禮·鄕射禮》箭籌八十。《註》籌,算也。
又壷矢。《禮·投壷》籌,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註》籌,矢也。
又籌策。《史記·高祖紀》運籌帷幄之中。
又《集韻》徒刀切,音陶。《揚子·方言》戴也。
又叶音除。《蔡洪·圍棊賦》攄妙思,奮元籌。飾服色,玩騂駒。
【并】
並【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竝,隷作並。
【握】
握【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渥。《說文》搤持也。陸佃云:持五指也,在外爲持,在內爲握。《詩·小雅》握粟出卜。《儀禮·鄉射禮》箭籌長尺有握。《註》握。本所持處也。《又》大夫之矢,則兼束之,以茅上握焉。《註》握,謂中央也。《禮·王制》宗廟之牛,角握。《前漢·律歷志》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爲一握。
又《集韻》烏谷切,音屋。小貌。《易·萃卦》若號一握爲笑,鄭氏讀。《前漢·司馬相如傳》委瑣握,局陿也。
又《爾雅·釋言》握,具也。《疏》握持辦具也。《鄭註》握卽屋字。
又與幄通。《周禮·春官·巾車》翟車貝面組總,有握。《註》有握,則無蓋矣。如今輧車是也。《釋文》握音屋,又烏學反。
又於切,音漚。喪用束手者。或作䌂。
【箸】
箸【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宁。匙箸,飯具。《禮·曲禮》飯黍毋以箸。《史記註》箸卽筯也。
又與櫡同。《史記·絳侯世家》景帝召條侯食,獨置大胾,無切肉,又不置櫡。《註》櫡,《漢書》作箸,食所用也。《嶺表錄》南海岸邊沙中生沙箸,一名越王竹,相傳越王棄餘算而生,若細荻,高尺餘,春吐苗,箕心茗骨,靑而且勁。南海人愛其色,以爲酒籌。凡欲採者,須輕步向前拔之,聞行聲,遽縮入沙中不可得。
又《集韻》陟略切《正韻》直略切,音著。被服也。一曰附也,黏也。《戰國策》智伯曰:兵箸晉陽三年矣。《註》箸,言附其城。
又《廣韻》《集韻》同著。《列子·仲尼篇》形物其箸。《註》形物,猶事理也。事理自明,非我之功也。
又與宁同,門屛閒也。《周語》大夫日恪位箸以儆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