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夜心争

出自:清代·厉鹗《一剪梅 立夏后一日同人集晚清轩补作送春之会》

拼音:[fāng][yè][xīn][zhēng]

平仄:平仄平平

吟鬓萧疏客梦轻。
春尽忘情,春去关情。
问春去了几何程。
鸠作双声,燕作双声。
樱笋盘筵理旧盟。
芳夜心争,凉夜心争。
绿阴便是短长亭。
歌趱春行,酒驻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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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夜】

夜【丑集下】【夕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耶去聲。日入爲夜,與晝對。《夏小正》時有養夜。《註》猶言永夜也。《周禮·秋官·司寤氏》以星分夜,以詔夜士夜禁。《衞宏·漢舊儀》晝漏盡,夜漏起,省中黃門持五夜。《註》晝有朝禺中晡夕,夜有甲乙丙丁戊。漢制,金吾掌宮外,戒非常,惟元夜弛禁,前後各一日,謂之放夜。

宣夜,窺天之器。《蔡邕·釋誨》言天體者有三,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

夜明,祭月之坎。《禮·祭法》夜明,祭月也。

武宿夜,武舞曲名。《禮·祭統》舞莫重於武宿夜。

子夜,晉曲名。《樂府·解題》昔女子名子夜者造此聲,其聲甚哀。

國名。西夜,去長安萬三百五十里,見《前漢·西域傳》。

夜郞,在播州。見《蜀記》。

《史記·夏本紀》桀鑿池爲夜宮。

使夜,漢宮官名,見《外戚傳》。

不夜,城名,在西夏。《杜甫詩》無風雲出塞,不夜月臨關。《邵氏聞見錄》無風塞,不夜城,西夏有其地,王詔經略西邊至其處。《齊地記》齊有不夜城,古者有日夜照于東境,萊子立此城,以不夜爲名。

墓穴曰夜臺,一曰長夜。《古詩》築此長夜室。

嘉夜,草名。《前漢·禮樂志郊祀歌》俠嘉夜,蘭芳。《註》俠挾同。嘉夜,芳草也。《楊愼·轉注》作液,非。

姓,見《通志》。

《集韻》夷益切,音亦。東海縣名。

他歷切,音惕。列子湯問篇,師曠方夜擿耳,俛首而聽之,弗聞其聲,見《古今轉注》。

通御韻。《屈原·離騷》吾令鳳凰飛騰兮,繼之以日夜。飄風屯其相離兮,率雲霓而來御。

古通箇韻。《作叶,非。

叶羊洳切,音豫。《詩·唐風》夏之日,冬之夜。叶下居,居音倨。

叶以灼切,音龠。《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叶下惡。《說文》夜舍也,天下休舍也。从夕,。

【心】

心【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息林切《集韻》《韻會》《正韻》思林切。《說文》人心,土藏,在身之中。象形。博士說以爲火藏。《徐曰》心爲大火,然則心屬火也。《玉篇》《廣韻》訓火藏。

《荀子·解蔽篇》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禮·大學疏》總包萬慮謂之心。

《釋名》心,纖也。所識纖微無不貫也。

本也。《易·復卦》復其見天地之心乎。《註》天地以本爲心者也。《正義曰》言天地寂然不動,是以本爲心者也。《禮·禮器》如松柏之有心也。《註》得氣之本也。《孔疏》得氣之本,故巡四時,柯葉無凋攺也,心謂本也。

中也。心在身之中。《詩序》情動于中。《正義曰》中謂中心。凡言中央曰心。《禮·少儀》牛羊之肺,離而不提心。《註》不提心,謂不絕中央也。《古歌》日出當心,謂日中也。《邵雍淸夜吟》月到天心處,言月當天中也。

東方五度,宿名。《史記·天官書》心爲明堂。

《禮·明堂位》夏后氏祭心。《註》氣主盛也。

《月令》季夏祭先心。《註》五藏之次,心次肺,至此則心爲尊也。

去聲。《吳棫·韻補》息吝切。《外紀》禹曰:堯舜之民,皆以堯舜之心爲心。下心字去聲。

叶思眞切,音新。《前漢·安世房中歌》我定歷數,人告其心。敕身齊戒,施敎申申。

叶先容切,音松。《詩·大雅》吉甫作頌,如淸風。仲山甫永懷,以慰其心。《前漢·禮樂志》流星隕,感惟風,籋歸雲,撫懷心。

叶思征切,音騂。《揚子·太經》勤于心否貞。

叶桑鳩切,音修。《荀子·解蔽篇》鳳凰秋秋,其翼若干,其聲若簫。有鳳有凰,樂帝之心。簫叶疏鳩切。

叶思敬切,音性。《王微觀海詩》善卽誰爲御,我來無別心。聊復寓兹興,兹興將何詠。《說文》長箋》借華心形,故惢字从心,就今文言也。若精蘊同文諸書,各以意闡古文,與今文稍遠,槪不泛引。《類篇》偏旁作忄。亦作㣺。◎按《字彙》《正字通》心俱音辛,誤。辛在眞韻,齊齒音也。心在侵韻,閉口音也。如心字去聲,音近信,然不得竟以信字音之者,蓋信字爲眞韻內辛字之去聲,乃齊齒音也。若侵韻內心字之去聲,乃閉口音,有音而無字矣。字有不可下直音者,此類是也。蓋齊齒之辛,商之商也,閉口之心,商之羽也。每一音中,具有五音,不可無別。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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